江西省吉安市房屋坍塌事故,已致兩人死亡, 你怎麼看?

張光久


4月29日晚9時30分,吉州區吉福路17號房屋發生一起坍塌事故,兩名當時在房屋內進行裝修作業的工人被埋壓。事故發生後,市區兩級消防、公安、應急、醫療等部門組織人員現場緊急施救。經過連夜救援,今日凌晨5時30分,已救援出一名重傷工人,另一名工人正在施救之中。

免責說明

  1. 一切消息請以相關人民政府官方信息報道為準。

  2. 本文就事論事,不作為其他任何參考。

一、業主

  1. 應落實主體責任。

  2. (可能)要對此安全事故負全責。

  3. 應對裝修作業工人的施工安全負責。

  4. 可能對其他業主的房屋安全造成了影響,有可能要對其他業主進行賠償。

  5. 應選用有資質的裝修單位(人員),應簽訂裝修合同,明確安全施工協議條款,在施工前應與裝修作業工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不能改變房屋主體結構,不能影響房屋安全和施工安全。


  6. 應在施工期間經常檢查現場,發現安全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

  7. 不得違章指揮或強令冒險作業。

  8. 在事故後不能逃匿,應積極配合應急管理部門調查。

二、裝修單位(作業人員)

  1. 應瞭解裝修作業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對於業主的不安全要求應提出建議。

  2. 應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3. 按合同和安全技術標準施工作業。

  4. 當發現或發生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應立即作業並採取緊急措施後撤離現場。

  5. 事故後應向業主提出索賠。

  6. 裝修單位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作業人員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能。

三、安全生產監管部門

  1. 事故後及時啟動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立即趕到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搶救,防止了事故擴大和次生災害的發生,減少了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 接下來的事故調查應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及時、準確地調查清楚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並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並依法及時向社會公佈,以免引起不明真相的群眾誤解。



安全壓艙石


我要說追責,肯定有關係網,一是大白天改造房子,城菅是幹什麼的?在吉安是行不通的,必定有關係,城管才會不菅,出了大事一定要查,給百姓一個交代,百姓心裡最清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