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一家公司發展販賣產品必不可少的東西,申請商標是會出現商標駁回和商標不予受理二種狀況,目前還有老總分不清這二者的差別,今兒找邦企小編就來給大夥兒說說商標駁回和不予受理有什麼差別吧,歡迎來閱讀。
商標被駁回和商標不予受理全是申請商標流程中的普遍狀況,僅僅由於申請者商標知識貯備不充足,對註冊商標的細節不甚瞭解,因而二種狀況不管碰到哪1個,都會自亂陣腳,手足無措。
而某些無良代理機構也常常利用申請人商標常識不足,不可以很好區別“商標駁回”與“商標不予受理”的概念,進而設下“連環局”——如有意造成申請人申請商標不予受理,卻以此為藉口對申請人謊稱其商標被駁回,須要另收一筆“代理費用”才可以接著操作這些。心機深沉,徹底把申請人玩弄在股掌中間。
因此,商標申請人掌握並區分這倆個概念非常關鍵,而要理清兩者的差別,我們最先要掌握的是:
一、商標申請流程主要分成:
1、提出申請階段:把商標申請文書呈報商標局;
2、商標局核查環節:形式審查通過→商標局發送受理通知書→實質審查;
3、核准註冊環節:實質審查通過→初審公告->異議期→核准註冊。
之所以要掌握商標申請流程,是由於商標駁回和商標不予受理是各自發生在商標申請的不同環節的。商標不予受理是商標形式審查的結果,而商標駁回則是商標實質審查的結果,二者不可同日而語。
二、什麼叫商標駁回?
商標駁回指的是商標在註冊的流程中,經過商標局實審後,以為該枚註冊申請的商標有不可以通過的理由,就會將其駁回。
商標被駁回的緣故有許多:
因為中國目前註冊商標量大,現在最普遍的原因是註冊申請的商標與在先申請或註冊的商標在類似或一樣的商品/服務選擇項上產生類似或同樣,因而不與核准註冊。
除此之外,也會由於違背了商標法的禁注條例,如欠缺顯著性、商標是行業通用名稱、縣級之上行政地名、商標名稱更易造成負面影響等。
三、什麼叫商標申請不予受理?
商標申請不予受理是在註冊流程中,商標局在對申請人所出具的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時,以為該商標的申請材料不合乎規定,因此不受理該申請、不下發受理通知書的狀況。
引起申請不予受理的原由主要有下列3個方面:
1、申請書出毛病的
2、不合乎有關規定的
3、別的方面存在問題的
四、兩者有什麼差別
綜上所述能知道,商標駁回與商標申請不予受理是2個不一樣的概念,既有相同之處,又有差別。不同點主要在於:
1、原因不一樣
商標被駁回由於申請註冊的商標不滿足“在先申請或註冊原則”及違反禁注條例,商標局才駁回商標註冊申請。
商標申請不予受理則由於申請人遞交的商標申請文書不全或不符合相關規定才不予受理的。
2、審查對象不一樣
商標被駁回由於其自身不滿足核准註冊的條件,因而審核對象僅有商標本身。
商標申請不予受理關鍵還是由於申請材料存在問題,只屬於形式審查階段,審查對象只是商標申請文書和商標形式。
3、下發文書不一樣
商標局接到商標註冊申請件後,商標局主要發出3種通知書:受理通知書、補正通知書與不予受理通知書。而商標被駁回,商標局會下發商標駁回通知書。
4、退費政策不一樣
繳納有關花銷是商標受理過程的最後一個階段。商標被駁回是不退回申請費用的。而因申請手續不齊全、未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文件而不予受理的,尚未收取受理商標註冊費。換句話說,正常情況下不予受理的商標註冊申請並未扣除相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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