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工作十二小时符合劳动法吗?

兵临城下251379106


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实行的是八小时工作制,但有很多职业工作时间远远超过了八小时,比如一些工人师傅和需要长时间值班的工作,那么这到底符不符合劳动法呢?

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规定,职工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因特殊情况需要安排职工加班的,每天不得超过一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每周至少安排职工休息一天。

因企业生产需要,经人社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时工作制和计件工作时间制,但总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实行综合计时工作制,可按月、季、年计算工作时间,每月工作天数为20.83天,每月工作小时166.64小时;每季工作天数为62.5天,每季工作小时500小时;每年工作天数250天,每年工作小时2000小时。全年双休日为104天,法定节假日为11天。如果单位安排职工的工作超过以上时间,应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如果单位安排工人每天工作十二小时,又不支付加班工资,肯定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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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违反劳动法了。给加班费有毛用。底薪故意调这么低。

我同学在博世中国当工人,底薪3500,3班倒,8小时工作双休。基本不加班,加班1小时42块钱。

我在大众中国当工人,底薪3600,3班倒,8小时工作双休。基本不加班,加班1小时43。

还有个同学在西门子中国当工人,底薪3900,3班倒,8小时工作双休,基本不加班,加班1小时46。

其实想把工人12小时改成8小时很简单,把底薪调高,你看它还敢让你加班吗?

如果国家规定:私企和国企工人的底薪最低3400,不遵守的罚破产。

你想信我,以后全国工人8小时工作。


静心思考人生1234


关于您提出的问题,“工人工作十二小时符合劳动法吗?”明确告知您,答案是否定的,具体违反1995年1月1日颁布的《劳动法》相关条例如下:

第一、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我国实行的标准工时制度为每天8个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个小时;

第二、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超过1个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天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第三、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劳动法规定延长工作时间。

综上所述,如贵单位违反以上规定,可以向公司工会(如有)、劳动监察大队或仲裁委员会反应情况,由以上组织或相关部门约谈企业,纠正不合法的工作时间。

但现阶段,很多岗位都是两班工作制(每班12小时),特别是制造类企业,所以有时是法不责众,再者,很多企业的薪酬结构都是由基本工资+加班工资构成,员工大部分工资都是靠加班费得来的,如果完全按照《劳动法》上8个小时,可能工资就只有最低工资标准了,根本无法支持生活花销(应该说是无法保证生存了),还有就是,向工会或相关部门反应后,劳动者如果还在公司上班,可能后续的工作就不好开展了。

希望以上答案,对你有所帮助。

欢迎留言讨论,关注后可随时咨询劳动法相关事宜。


职场老刘


题主你好,看了很多人的回答,几乎都是职场领域的答主,反而这种事关法律领域的的答主却比较少,那么福建晋贤律师事务所的小编,来回答你的问题吧。其实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分为2个方面来看,一个是法律层面,一个是职场层面。

1、从法律层面来看

关于工时的规定,在法律中已经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国现行的标准工时制度是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

那么从法律依据中,我们就不难看出,工人工作12小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而这也只能是适用于一般特点的企业,在劳动法中,还有另外一款规定: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有些企业,并不能严格按照每天8小时的上班时间,因为有其特殊性,我们并不能排除这种企业类型的存在。但是前提条件是通过了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

2、从职场层面来看

作为一个职场人呢,要不要加班,一直是大家热议的重点。有些企业加班,会有加班费,但是有些就没有了。在职场中,也并不是所有的工作,都能够遵循每天上班8小时的规定。比如说销售,下班了客户有问题给不给解决?比如说程序员,下班了程序发现问题了,给不给解决?这就涉及到了基本的工作态度问题。

作为负责任的小编,如果是自己的工作没有完成的,加班也要完成;如果是因为公司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也义不容辞呀。


福建晋贤律师事务所


工人十二小时对班是不符合劳动法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国现行的标准工时制度是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

2、《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建议你向劳动部门反映情况,看看单位实行近种特殊制度是否经过劳动部门批准。

3、你可以要求超时工作的时间按加班处理,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劳动法规定,在公司员工自愿加班的前提下,每天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她说故事会


为回答这个问题,特意查询了这一方面的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国现行的标准工时制度是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

然而实际上许多用工单位没有按照如上法律法规办事,为了节省劳资提高经济效益,很多行业的劳动者每天工作都是12小时,并且没有周末休息时间,甚至节假日依然上班,没有补假也不加薪。

比如物管公司和保安公司,打工者都是年龄较大的人,文化偏低,没有专业的技术,但为了生存和养家糊口,无奈地承受着不公,明知雇主严重违反《劳动法》也不抗议,更不敢到劳动监督部门诉求,如果你为了保护自身的权益,也许明天雇主就请你走人,还美其名曰:我们这里的庙小了,留不住你这尊真神。多少人为了生存选择无奈的承受,谁叫你命该如此!况且说你不愿做后面还有很多人等着接你的岗位。

《劳动法》确实是保护劳动者的,有很多被雇主解除合同后,找到劳动监督部门或者请律师打官司,只要你有超时工作的确凿证明,法律一定会给你一个公道。所以打工的兄弟姐妹们平时多留意一下工作时间记录,到时候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这些资料和原始记录一定用得着。



谭明庆AbeI


一看题目就是这个问题按《劳动法》规定显然是不合法的,但是人是要面对现实的,就算不合法那又怎样,所以这个问题可以拔高一个层面问:“就算工人工作十二小时不合法,那又能怎样呢?”

  • 哪个单位不加班,哪个单位人员一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

案例一:笔者朋友在银行上班,那种苦简直不能言说,每次打电话,不管是晚饭后还是宵夜点,电话那头都是,“我还在加班呢,你们先吃吧”要不就是“下次吧,今天真的不行。”试问这样的工作时间不合法,那又怎样,为了一张嘴,为了养家糊口,不还得干嘛?相信这点,凡事在银行上班的,应该都是超级有感觉的吧!

案例二:一朋友工作时间朝九晚五,但实际上上午加班,中午加班,晚上弄不好动不动也是加班,哪有八小时,但是能怎样,还是得干啊!

  • 加班是常态,所以工作时间都不止八小时!

现在都不提倡加班了,但是很多的单位还是喜欢加班,似乎员工不加班,就是不敬业,有些单位甚至为了加班,假难请,动不动就找“小鞋”给那些不加班的员工,要么就是“请喝茶”给不愿加班或者请假较多的员工。

所以这个问题真的问得很心痛,不合法又如何,为了生活,还得干!!!


sunny


很多人都说上班的心情比上坟还重,但是小编觉得不上班的心情应该比进坟还重吧?

任何行业,每天工作超过八小时的时间都是不合法的不仅仅是工人,包括一些服务行业等等,劳动法有明确的规定,每天工作不得超过八小时


但是这个规定形同虚设,首先一个,没有人去监督,很多行业也顾不得这个规定,比方说工地,我把这个工程承包下来以后,计划一个月做完,做完了拿钱,但是如果我手里头人手足够的话加班加点,半个月就把这一个月的工程做完了,钱还是那么多,如此一来的话包工头中间还能赚一笔差价!
再者说服务休闲行业,基本上都是超过了法定的上班时间,但是员工绝不会去吭声的!因为他们明白,工作八小时的话不一定能够赚的到钱,大家也都明白劳动法有明确的规定,每天工作不得超过八个小时!按照规定来说超过八个小时确实不合法,但是没有人去拿着这个劳动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小编说这个规定形同虚设,主要的也是没人去监督,但是工作超过八个小时的一定是违法的!所有地方都是一样的,当然了这个加班其实不算违法的,因为公司会给劳动者一定的薪酬,这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雲山耕田人


工人工作十二小时符合劳动法吗?

工作时间是否符合劳动法,主要还得根据单位所实行的工作制度来确定。单位实施的综合工作制,在某天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人员,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应与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所以单位某天工作十二小时也不一定就是违法。

工作制度一般分为三种,标准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以及综合工作制,制度直接决定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标准工作制: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个小时,就是我们常说的行政班。

不定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需机动作业而采取不确定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如购销人员、装卸人员、长途运输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小车驾驶员等。他们的工作时间可能并不是朝九晚六,但是其实整体的每天工作时间还是8小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是指因工作性质特殊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需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作业,采取以周、月、季、半年、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实行这种工作制度的单位,可以在每天或者是每月超过8小时或者40小时。但是整体的工作时间在大的一个周期里面应该与标准的时间是相同的。实行这种工时制度的单位一般都是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 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石油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 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亦工亦农或由于受能源、原材 料供应等条件限制难以均衡生产的乡镇企业的职工等。

作为职工,首先就是要弄清楚单位实行的工作制度,才能界定单位延长你的工作时间是否合法?是否应该支付加班工资?这个工作制度甚至关系到法定节假日的休假工资。


唠嗑职场


正常工作时长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如果每天工人工作12小时且无休息日,总时长超过法定44个工作时长,就超过法定时间,自然是违法行为。

如果企业超时工作,该怎么办?

按照国家规定,每天工作不能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如果超出的部分就属于违法,那劳动者就可以主张自己的权益,向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或者要求单位予以经济补偿。

如果锁定自己的加班时间,是维权的关键

如果因为企业超时违法要依法主张自己的权益时,我们必须注意要收集好自己的证据,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规定,我们要保存好上工打卡记录,加班不能只是口头要求,而是最好要有纸质文件或者加班通知,要学会利用旁证,因为维权举证中工友的证人证言同样也是劳动仲裁和民事诉讼的关键性证据资料。

对于违反侵权行为,为了快速高效的解决问题,个人建议工友们可以先向当地住建局相关管理部门或者地方工会进行反映,或者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工地管理方的违反行为,通过行政机关调查,责令责任方依法保障工友们的合法权益和休息权;通过工会组织寻求法律援助,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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