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企業減負 今起煙臺市降低社會保險率

水母網5月1日訊(煙臺晚報記者 夏丹 通訊員 宋金航 逄瑋)昨日,記者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瞭解到,我市將按照《山東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實施方案》要求,自5月1日起降低全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費率,因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餘不足以支付18個月,本次暫不調整。初步測算,此次降費將為全市4萬多戶企業減輕負擔約10億元(養老保險減負8.5億元,失業保險減負1.5億元),不僅讓企業社保繳費負擔有實質性下降,真正享受到政策紅利,也能更好激發企業活力,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

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

自5月1日起,我市統一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包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下調至16%。此前,我市企業養老保險單位費率已經過三次下調,逐步從20%下調至18%。此次採取一步降至國家規定下限的辦法,將更加有效地減輕企業的繳費負擔;而且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單位費率保持一致,既是國家的明確要求,又體現了制度和規則的公平。同時,根據現行養老金計發辦法,養老待遇與單位繳費比例不掛鉤,也意味著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並不會影響退休人員的待遇水平。

同時,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自5月1日起,再次延長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近年來,我市先後多次降低失業保險費率,2012年由3%降為1.5%,比國務院2015年規定的降費時間早3年,為企業減負效果顯著;2017年再次階段性降至1%(其中單位費率0.7%,個人費率0.3%),比《失業保險條例》規定的費率低2個百分點,這一政策將於2019年4月30日到期,這次綜合降費方案把這一政策又延長了一年。

調整完善社保繳費基數政策

單位或個人繳納社保費,與費率和繳費基數兩個參數有關,降低費率或調低繳費基數,都會減少繳費金額,減輕繳費負擔。從這次綜合降費方案看,除直接降低單位費率外,也調整了社保繳費基數政策。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方面,擴大了就業人員平均工資計算口徑。根據國家規定,核定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時,以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依據,最低不低於60%,最高不超過300%。過去,我們把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的平均工資作為就業人員平均工資,也就是俗稱的“小口徑平均工資”。根據最新政策,下一步將城鎮非私營單位和私營單位人員的平均工資加權計算,作為“全口徑平均工資”,核定個人繳費基數的上下限。這種做法,既能夠更加合理地反映參保人員的實際工資水平,又能夠對符合按下限繳費條件的職工減輕繳費負擔,相關企業也將因此而降低繳費成本,特別是部分小微企業或勞動密集型企業受益將更加明顯。

另一方面,完善了個體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政策。過去,個體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養老保險,是在“小口徑平均工資”的60%-100%之間,選擇繳費基數,今後可在“全口徑平均工資”的60%-300%之間,選擇適當繳費基數。這次政策調整,不僅調整了平均工資口徑,降低了繳費標準,而且參保人員自主選擇權也更大,收入較低人員可以選擇較低的繳費標準,減輕繳費負擔,收入較高人員可以選擇較高的繳費標準,提高退休後的養老金水平,體現“多繳多得”。

新辦法出臺前待遇計發方式暫時不變

調整的這兩項政策的含金量很高,既能發揮減負作用,也能有效降低繳費“門檻”,避免對低收入群體形成“制度性擠出”,增強養老保險制度的科學性和可持續性。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調整社保繳費基數政策將按照省裡統一部署,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採取這一方式,既為了保持年度繳費政策的統一性、規範性,也能更好地減輕低收入群體的繳費負擔。在省裡公佈“全口徑平均工資”之前,暫按原繳費基數政策執行,待公佈後再作繳費清算。同時,調整就業人員平均工資計算口徑後,省裡將制定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過渡措施,確保新增退休人員待遇水平平穩銜接。在新辦法出臺前,待遇計發方式暫時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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