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公佈四起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典型案例!


馬鞍山公佈四起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典型案例!


4月28日上午,馬鞍山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邀請市中級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通報了全市法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開展情況,並公佈了4起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典型案例。

據介紹,自去年1月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全市法院共受理黑惡犯罪案件22件,其中一審16件,二審6件;共審結12件。一審判決被告人59人,依法對28人判處適用財產刑,其中沒收個人全部財產1人,累計判處罰金刑212.9萬元。一批黑惡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專項鬥爭形成強大聲勢,社會各界反響強烈,人民群眾拍手稱快。

1

被告人高大勇等

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經審理查明:2011年以來,被告人高大勇為獲取不法利益,糾集被告人夏曉紅及楊永飛、楊永山、高光貴等人在和縣姥橋鎮境內,開設地下賭場。為鞏固賭場的強勢地位,高大勇等人通過撥打“110”報警電話,並多次採取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打壓其他人開設的賭場,從而樹立非法權威,形成以高大勇為首的犯罪組織。至2016年4月,高大勇先後糾集被告人高大軍、楊乙、範根泉、原審被告人王學文、高光飛、周德明、陳義琴、劉永、徐邦翔等人參與,逐漸發展成了以高大勇為首,以高大軍、楊乙、夏曉紅、高光飛、王學文為積極參加者,以範根泉、周德明、劉永、徐邦翔、陳義琴為一般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所有組織成員均服從高大勇領導,成員基本固定,組織結構較為穩定,組織內部分工明確,層級分明。高大軍經營管理賭場,實施暴力犯罪,地位僅次於高大勇;夏曉紅開設賭場並管理組織財務;高光飛經營賭場,佔有賭場股份,並負責“頂包”;陳義琴協助其丈夫高光飛,聽命於高大勇,為賭場服務、幫助收取抽頭錢等;楊乙、王學文、劉永、徐邦翔在賭場看場護賭,並實施暴力犯罪;周德明、範根泉在賭場站崗望風,撐場架勢。


馬鞍山公佈四起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典型案例!



該組織以賭養黑,通過開設賭場獲取非法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並用於支持該組織活動。該組織擁有馬鞍山市鄭浦港新區鎮淮花園小區53棟1503室、64棟102室房產兩處、皖BN6366黑色豐田卡羅拉轎車一輛、皖E10545黑色凱迪拉卡越野車一輛。通過借款的方式向參賭人員提供賭資300餘萬元,其中高大勇書面記錄並能核實的借款達104萬餘元,賭場部分收入用於支付該組織違法犯罪活動所需的各項開支。

該組織以黑護賭,通過暴力、軟暴力等手段,公然挑戰法律,干擾、破壞正常社會生活秩序。該組織在開設賭場犯罪過程中,先後實施尋釁滋事違法犯罪8起、故意傷害犯罪1起、聚眾鬥毆犯罪1起、非法持有槍支犯罪1起、其他違法行為4起。

馬鞍山公佈四起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典型案例!



該組織開設的賭場覆蓋姥橋鎮一個社區、五個行政村、十多個自然村,地點多達二十餘處。該組織採取引誘、要挾的手段聚集周圍群眾參賭,通過開設賭場非法斂財180餘萬元,其中65名參賭人員在該組織開設的賭場內輸掉1400餘萬元。參賭人員中多人傾家蕩產、妻離子散,個別人員為還賭債,走上了違法犯罪道路。該組織為非作惡,欺壓群眾,致數人被毆打,一人輕傷。當公民合法權益遭受侵害時,不敢通過正當途徑舉報、控告。該組織非法控制地下賭場,在當地形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和縣人民法院以高大勇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6個罪名,數罪併罰,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10名同案犯亦分別被判刑。後高大勇等不服上訴,馬鞍山市中級人民中院二審依法裁定維持原判。

2

被告人宋國春等惡勢力犯罪集團

尋釁滋事案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宋國春因個人恩怨及合夥做生意等原因與張遠亮、古宏富、董波等人發生糾紛。為洩私憤,宋國春組織許祖峰、趙福進等人針對張遠亮、古宏富、董波三人進行打擊報復。2016年至2018年間,該惡勢力犯罪集團多次在小黃洲渡口、花山區彭山新村等地對被害人毆打,對車輛、船舶等進行打砸,張貼、發送附有文字及圖片對被害人親人進行侮辱,嚴重擾亂當地社會治安秩序。

馬鞍山市花山區人民法院以尋釁滋事,判處其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其他5名同案犯亦分別獲刑。後宋國春等不服上訴,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依法裁定維持原判。

3

被告人洪峰等惡勢力犯罪集團

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案


經審理查明:2017年以來,被告人洪峰、趙子龍、王熊、朱餘輝、蔡瑞及黃榮博(2002年5月29日出生),多次在含城有組織的實施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形成以黃榮博為首要分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組織為在含山縣城打出名氣,先後實施了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自2017年3月起至2018年1月,該組織先後在含山縣含城玉龍廣場、含城昭關賓館附近、含城匯源網吧附近、含城玖號網咖等地聚眾鬥毆、尋釁滋事,嚴重破壞了當地正常的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含山縣人民法院以洪峰犯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數罪併罰,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其他6名同案犯亦分別獲刑。後洪峰等不服上訴,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4

被告人何俊等惡勢力犯罪集團

開設賭場、詐騙、尋釁滋事案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何俊、潘躍豪、餘士祥、陳偉、張駿飛、孟凱為實施共同犯罪而組成較為固定的組織,形成惡勢力犯罪集團。2017年5月至11月,該組織先後實施開設賭場、詐騙、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在馬鞍山市雨山區鑫福家園南門建材店、鑫福家園27棟地下室、鑫福家園41棟地下室、牌樂門棋牌室、東方翡翠棋牌室內開設賭場、組織他人“放漂”;設置假賭局騙取他人財物,實施詐騙行為;以言語威脅、半夜放炮、噴塗油漆、潑糞、半夜砸門、張貼尋人啟事、叫罵等方式索債等,嚴重破壞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馬鞍山市雨山區人民法院以何俊犯開設賭場罪等3個罪名,數罪併罰,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三萬元;其他5名同案犯亦分別獲刑。後何俊等不服上訴,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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