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年中不得退税吗?

孔小惠


这个问答是关于个人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概念。可以明确的是,年中不等于年终,未汇算清缴不得退税!



一、个税新政累计计税

个税改革前,个人所得税采用按月(次)计缴的办法。2019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执行累计计税办法。从纳税人收入、基本扣除数、社保个人承担部分、专项附加扣除、预缴税款等项目逐月累计计算代扣预交个人所得税!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累计数=当期金额+1月份到上月数的累计=1月份到当期的累计数

二、年中累计预缴税金不是最终应纳税额

一个自然年度,某月预缴税款出现负数或者累计预缴税金为负数,通俗的说是多交了个人所得税!

亦或者,年中累计预缴税额为负数,理论上已预交税款大于实际应纳税额,是可以退税。但是,这只是当期静态的数据。或许次月、未来几个月纳税义务就大于等于已预缴税款!

只有经过年终汇算清缴的应退补的税金才是最终数据!

三、纳税人未有预交税金的情况

纳税人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税款,同时申报扣除项目的,纳税人没有纳税义务,应纳税额等于0!但是,其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额为负数,应纳税额为零,不等于负数!

从未预交过税款,其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额为负数,也不具备退税款的条件!

四、综述

无论年中已预交的税额大于实际应纳税额,还是汇算清缴后,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且预交税金为0的,均不得退税!

退税是年终汇算清缴后,将确定已预交的税金累计数大于应纳税额累计数的部分退税给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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