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个税交了17000多为什么退不到个税?

用户1363111146994


并不是交的金额大就能退税,交的金额小就不能退税,而是实交数大于应交数的,才可以退税。

2019年度开始,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实行汇算清缴制度,多缴的可以退,少缴的需要补,4月初汇算清算开始,不少人汇算的结果是退税,所以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一时成为舆论热点。

回到主题,2019年个税交了17000多为什么退不到个税?原因有以下几种:

一、应税项目不属于综合所得,不实行汇算清缴制度。

个人所得税只针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即综合所得实行汇算清缴制度;而其他所得,包括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不实行汇算清缴制度。所以,如果交了17000元个人所得税属于以上应税项目,不能退税,除非证明计算错误导致多交了税款。

二、应税项目属于综合所得,但汇算的结果不退税。

对于综合所得,即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汇算清缴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按年计算,多退少补。

汇算清缴时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所以,个税交了17000多元,如果收入来源属于综合所得,结果没有退税,应该是你2019年度的预缴数与汇算清缴金额一致,所以秒符合退税条件。

如果汇算清缴的结果大于17000元,则不仅不能退税,还需要补缴。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金典财税


由于最近很多人在晒自己退税的信息,所以不少人认为只要之前交了税,申报了,做汇算时就能够获得退税。还有人认为自己收入高,交的税也多,就应该收到退税。这其实都是对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一个误解。

1.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有范围的

在目前个人所得税的9个项目当中,取得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查账征收)是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的。因此首先要区分这17,000元的个税是属于哪个项目。

所取得的是属于综合所得当中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还是个体工商户等的经营所得,并且适用查账征收的情况?如果根本又不在汇算清缴的范围之内,那么也就不会进行汇算清缴,也谈不上退税。

2. 汇算清缴不等于退税

即使是在汇算清缴的范围之内,那么也不一定最终的结果就是退税。汇算清缴是对纳税人一年所交税款算一个总账,看看预缴的税款,与应交的税款相比较是多了还是少了?如果预交的多,那么就可能产生退税,如果预缴的少,那么还有可能产生补税,或者是预缴的税款,与应交税款是一致的,那么会产生不退也不补的情形。

举个例子,假设取得了工资薪金收入26万,在预缴税款的时候,仅仅扣除了基本扣除和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没有扣,那么在汇算清缴的时候,算上专项附加扣除,可能要退税;而如果单位在预缴税款的环节已经进行了清楚准确地申报,那么汇算清缴时可能是不退也不补;如果还有其他的收入,并且每次都低于起征点没有交税,但汇总之后导致税率跨档,那么就可能要补税,所以,可能同样是交了17000元的税,不同的情形可能对应不同的结果。

对于我们纳税人来说,做汇算清缴更重要的是对全年的收入和纳税情况做个总结,认真核对收入来源、项目、纳税金额等是否准确,而不能仅仅关心是不是退税。

高收入、税款交的多得不一定就是退税,收入不高的人群不一定就不会退税,一定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


财会小童


个税17000元,年度综合所得30万左右了

先粗算一下应纳税所得额=(17000+速算扣除数2520)/10%=195200元。

再加上年度6万的费用扣除额,3险2金的专项扣除额,以及专项附加的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6项扣除额,你个人的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估计在30万左右了,甚至更高。

羡慕你啊,你是高收入人群啊。

未退税的原因

1、你的个税预扣预缴与你的收入相适应,你的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均已正常申报。个税汇算清缴时 ,没有补申报的收入。

2、日常个税的计算中,已将社保公积金等专项费用、子女教育等6项专项附加费用、5000元/月的费用均已扣除,在个税汇算清缴时也没有新的费用扣除。

3、从你10%的个税税率来看,出工资薪金和奖金外,极大可能没有劳务报酬所得(日常预缴预扣最低税率为20%)、稿酬所得(预缴预扣实际税率1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缴预扣税率20%)。如果有的话,可能存在退税。

只要综合所得正常申报,个税依法预扣预缴,因上述因素的存在,对于个人来说,出现补税、退税、不补不退这三者任何之一都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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