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开庭审理
4月26日,于都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陈世椿等人犯罪案。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陈世椿等7名被告人及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合议庭
检察机关指控
检察机关指控陈世椿等人犯罪事实如下:自2014年以来,被告人陈世椿、陈杨生、陈慧强、钟荣春、谢斌、刘清、刘春泉(在逃,另案处理)、肖腾等人,在于都县银坑镇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具体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等发表了意见,进行了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
由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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