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吉林亮剑】惩腐打伞不手软——辽源市纪委监委全力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扫黑除恶 吉林亮剑】惩腐打伞不手软——辽源市纪委监委全力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坚持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逐一过筛、绝不放过,处置问题线索196件,市级直查、督办案件86件;

坚持深挖彻查、绝不手软,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以及责任落实不力问题121件12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诫勉谈话14人,批评教育13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辽源市纪委监委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强化政治自觉,主动担当作为,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切实以惩腐打“伞”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期盼。

提高站位 推动政治责任落实

“打伞破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市纪委市监委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今年一项重点任务进行部署,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纳入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和巡察工作重点,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为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市纪委市监委成立了由市纪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线索管理、监督检查、查处问责等5个工作组,统筹推动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入开展。

联点包保,强化督导。建立市纪委市监委领导联系督导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制度,对县(区)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市直有关部门履责情况进行督导。3月中旬,市纪委市监委成立10个工作组,由班子成员带队分别深入县(区)、乡镇、村和13个市直重点部门,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干部群众等方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集中调研指导,发现反馈4个方面突出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责任落到实处。

着力压实基层纪委监督责任,督促各县(区)纪委领导约谈乡镇(社区)纪委书记,对基层干部涉黑涉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目前,已督促县(区)纪委领导约谈乡镇(社区)纪委书记70余人次。

主动出击 深挖彻查“保护伞”

基层群众对身边的黑恶势力最有切身感受,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既要发动群众,更要依靠群众。市纪委市监委广泛运用网站、微信、电视、报纸、条幅标语、户外广告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电”监督举报渠道,积极拓宽线索来源,充分激发和调动基层群众参与惩腐打“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在此基础上,市纪委市监委全力开展线索摸排核查攻坚,组织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近年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开展拉网式摸排,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建立台账,专人负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发现线索仅是第一步,市纪委市监委认真执行调度研判机制,及时掌握线索处置情况和案件查办进度,确保件件有着落。定期组织召开专题线索处置会、线索办理情况汇报会,了解重点案件进展情况,分析案情、协调指导,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循线打“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市纪委市监委对重要线索特别是上级机关转办督办的问题线索加大直查督办力度,坚持“一案三查”、分类追责,重拳打击“保护伞”。深挖彻查东辽县安恕镇刘某某黑恶势力团伙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以及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立案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深挖彻查东丰县一面山林场李某某涉黑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立案3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采取留置措施1人。

协同发力 打伞与扫黑除恶同频共振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纪委市监委立足职能定位,不断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确保惩腐打“伞”与扫黑除恶同频共振。

“我们积极协调市中级人民法院移交2017年以来市、县(区)两级法院判决的可能与黑恶犯罪有关的刑事案件判决书370余份,组织骨干力量开展深入排查,确保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零放过’。”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对政法机关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研判、优先处置,及时反馈核查办理情况,加大协同办案力度。

实行联合调度研判机制,形成扫黑除恶联动合力。市纪委市监委加强与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市公安局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和定期协商制度,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全力推动案件查办工作。

实行联合查处机制,市纪委市监委与市扫黑办、市公安局联合制定《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中加强协同办案的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共享、同步侦办、查办结果反馈和纪律保障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与惩腐打“伞”精准发力、同步推进。

【扫黑除恶 吉林亮剑】惩腐打伞不手软——辽源市纪委监委全力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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