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全面推行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吉林省人社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提振技能人才的职业信心,激发企业复工的生产活力,努力为加快老工业基地全面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持续的人才保障。

通知指出,全省全面推行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选择部分工作基础较好的企业进行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企业可结合生产经营服务需要,面向本单位职工独立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在评价方式上,企业可根据生产实际和人员情况,自主选择采取考核鉴定、考评结合、过程化评价和竞赛选拔等方式进行评价。在经过备案的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后,按规定直接认定相应等级。

吉林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可以依据职业技能标准对本单位职工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在调动广大技能人才学习技术、钻研技能积极性的同时,使企业用人真正实现自主培养、自主使用、自主评价、自主激励,充分发挥企业在人才评价中的“指挥棒”作用,是推进人才工作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何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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