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陽一電動四輪車撞向隔離護欄,一名路人被護欄砸傷, 你怎麼看?

何茂松


回答這個問題前,我特意在《阜陽公眾網》看了一下這個新聞報道,車輛是在城區的府城清河路與潁淮大道交口東側路段,一輛行駛的電動四輪車突然撞向了隔離護欄,而殃及路人,正常行駛的路人被砸牆傷。肇事司機61歲,屬於未取得駕駛證,車輛未登記掛牌,車輛未購買保險。目前肇事司機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肇事司機說車輛發生事故的原因是由於左前輪突然抱死,車輛突然失控,撞向了隔離護欄。本次事故的確很慶幸,如果撞向機動車那後果就非常嚴重了。前兩天西安市發生了一起低速電動車撞向機動車,造成一人輕傷兩人重傷。


我之前就說過,這類低速電動車是沒有國家規範的,這類車輛本屬於旅遊景區、高爾夫球場、機場等特定區域代步行駛的,但現在竟然駛入了城區機動車道。生產企業沒有機動車生產資質,車輛型號沒有進入工信部企業產品名錄,沒有整車出廠合格證書,屬於不合格產品,車輛企業層次不齊,生產工藝完全按照各自的企業的標準生產,所以銷售價格也高低不等。目前工信部、公安部等六部委聯合發佈了《加強低速電動車的管理通知》,要求各省市、自治區展開低速電動車的清理整頓工作,目前很多城市限制上路或禁止駛入主城區。


之前回答了幾次關於低速電動車的問題,結果評論中有各類留言互動及反駁,有說需要上牌考證,違反交通規則就要出發的,當然這屬於比較理性思考的。也有人說限制了老年人出行;速度慢不會撞死人,也不會出問題,出問題的都是汽車;孩子孝順買給老人出行使用,有甚至說要限制汽車的出行等等,看了評論感覺缺少思考的大有人在。這類車輛本身就屬於機動車範疇了,沒有取得駕駛證、沒有掛牌,沒有保險竟然敢上路行駛,發生事故後沒有保險賠付,受到傷害的只能是傷亡者,這類車屬於弱勢群體出行需要,但最終傷害的還是弱勢群體。


任何一個車輛上路都應該合法合規,同時購買保險,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不管是老年人還是年輕人,只要違反交通規則就要接受懲罰,只有這樣才能體現法律公平,真正保證每個人的出行安全,一味地縱容違法出行,那傷害的是所有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