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檢察官如何分析知識產權犯罪案件

知識產權保護

看檢察官如何分析知識產權犯罪案件

2016年以來,從化區檢察院共辦理涉知識產權犯罪案件23件40人,主要涉及非法經營、假冒註冊商標這兩類犯罪。通過辦案分析,該類犯罪具有以下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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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案件看本質

(一)

李甲、李乙假冒註冊商標案,涉案人員利用在從化區 某地等偏僻村莊生產假冒“勁牌”商標的中國勁酒, 並存儲在從化區某地的臨時倉庫;本案犯罪地點隱秘,由群眾舉報後,公安機關才能如此精準、快速打擊。

特點:

犯罪地點偏僻。涉案人員常常利用城中村、偏遠農村地區、出租屋片區等比較隱蔽、監管薄弱的場所進行非法生產經營,侵害他人知識產權。

(二)

①如辦理的假冒註冊商標類型案件中,涉案人員所生產、銷售主要包括 “勁酒”、“百威啤酒”、“天女牌油墨”、“黃鶴樓香菸”、“牡丹香菸”、“中華香菸”等假冒註冊商標的偽劣產品。並且公安機關扣押該類商品的價值達到十幾萬甚至上百萬。

②如辦理的陳某、謝某、駱某假冒註冊商標案中,公安機關依法扣押百威啤酒25184罐、百威啤酒紙箱12000個、百威啤酒空罐36000罐、百威啤酒蓋子20000個及機器一批。經鑑定,1罐330ml百威啤酒價格為人民幣7.5元,其非法經營額為人民幣188,880元。

③如辦理的江某非法經營案中,執法部門依法扣押的菸草經鑑定為假冒註冊商標且屬偽劣捲菸,涉案金額達370萬元。

特點:

主要涉及快消商品、獲利大。該類案件主要犯罪對象為菸草、酒類、飲料等快消商品,製作簡單、成本低、易脫銷,獲利大。

(三)

如辦理的張某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中,涉案人員非法銷售鑑定為假冒註冊商標且偽劣的捲菸,其行為同時觸犯了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第二百一十四條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罪的規定,屬於想象竟合,從一重罪處罰。經辦人以非法經營罪向法院提起公訴,並得到法院認可。

特點:

一犯罪行為可能觸犯兩罪。該類犯罪往往與非法經營罪、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構成想象竟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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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釋法

看檢察官如何分析知識產權犯罪案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 

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應當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一)非法經營數額在5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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