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產業園區:上海漕河涇新興技術開發區

上海產業園區——上海漕河涇出口加工區是2003年3月經國務院批准設立;2004年7月,國務院批准漕河涇開發區擴地發展,在閔行區浦江鎮擴建浦江高科技產業園,為國家級的經濟技術開發區。總面積10.7平方公里,其中9.4平方公里為高科技產業園區,其餘為綜合配套區。出口加工區位於產業園區北面,佔地約0.9平方公里,於2004年3月封關運作。

上海產業園區:上海漕河涇新興技術開發區

上海產業園區——上海漕河涇出口加工區

漕河涇新興技術開發區位於上海西南部,地跨徐彙區和閔行區兩個行政區,東至桂林路(含郵通設備廠),南至漕寶路(含中科院生命科學研究院)、西至新涇港,北至蒲匯塘。毗鄰徐家彙休閒、購物及娛樂中心,周邊交通網絡完善,火車站南站及虹橋機場均近在咫尺。

已通車的9號地鐵線在開發區內有3個站點,在建的12號地鐵線、規劃中的15號地鐵線以及多條公交線路為漕河涇帶來非常便捷的公共交通。中環線作為城市快速路橫穿漕河涇開發區,快捷連接著每一條進出上海的主要高速公路和其他城市快速路。

上海產業園區:上海漕河涇新興技術開發區

上海產業園區——上海漕河涇出口加工區

凡在開發區內投資興辦企業,不但可享受國務院關於經濟特區和沿海十四個港口城市減徵、免徵企業所得稅和工商統一稅的暫行規定;國務院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若干政策的暫行規定;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稅收政策的規定;上海市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若干規定;上海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條例等。同時,還可享受1990年發佈的《上海市漕河涇新興技術開發區暫行條例》中的優惠待遇。

凡符合規定的新興技術企業,可減按15%稅收徵收所得稅;經批准可免購國家重點建設債券;以自籌資金新建技術開發的生產經營性用房,自1990年起,5年內免徵建築稅。

除國家限制進出口或實行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外,新興技術企業生產出口產品所需進口原材料和零部件,免領進口許可證;出口其生產產品,免徵出口關稅。(產業園區詳情頁https://park.ofweek.com/detail-38.html)

經海關批准,可在開發區內設立保稅倉庫和保稅工廠,海關對進口的原材料和零部件進行監管,按實際加工出口數量,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工商統一稅和產品稅(或增值稅)。

新興技術企業出口所創外匯,3年內全額留給企業,從第四年起,地方和創匯企業二八分成。地方外匯分成部分留給開發區,由開發區總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使用。

銀行對開發區內的新興技術企業優先予以貸款支持,對外向型的新興技術企業,優先提供外匯貸款。

新興技術企業事業單位享有人事、勞動工資、收益分配、人才培訓等自主權。外地優秀科技人員經批准進區工作,可報進上海市戶口,經人口控制部門批准,可減免繳納城市建設費。

上海產業園區:上海漕河涇新興技術開發區

上海產業園區——上海漕河涇出口加工區

浦江高科技產業園及漕河涇出口加工區將重點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同時引進高層次的相關配套產業。作為上海產業園區——漕河涇開發區新一輪發展的基地,產業園區在總體上將借鑑美國硅谷、英國阿靈頓產業園區的成功發展模式,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理念,進行高起點的產業園區規劃、科學的開發建設,並同時注重完善配套功能,力爭把上海漕河涇浦江高科技產業園建設成為能參與國際競爭的國內領先、國際一流、兼具研發功能、技術服務功能和高科技產業製造功能的高科技產業園區 。(信息來自OFweek產業園 上海產業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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