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穿古代印度種姓制度的三本著名文獻,居然沒有一本是寫反抗的

古代印度宗教書籍《吠陀》

這本書籍出現在公元前2000年,其中提到了古代印度的階級劃分,自由民劃分為四個種姓:

一,婆羅門——祭司;二,剎帝利——武士;三,吠舍,這是由農業公社成員、手工業者和商人的基本群眾組成;四,首陀羅,幾乎淪落為奴隸的窮苦人都屬於這一種姓。頭三種是享有全權的,無權的窮苦人則屬於首陀羅。

貫穿古代印度種姓制度的三本著名文獻,居然沒有一本是寫反抗的

《吠陀》中提出這樣的一種思想,無論是誰都應當滿足於自己的地位,並遵守為他們種姓所規定的所有任務。婆羅門一次向被壓迫群眾灌輸必須馴服和順從的思想。還提出從宗教上用神明來闡釋王權,把王權說成是神授的。

婆羅門教政治思想體系的重要文獻——《摩奴法典》

在這部法典中,社會和政治上的不平等、國家以及專制王權都被神聖化。裡面提出神為了世界的繁榮,用自己的嘴創造了婆羅門,用自己的手創造了剎帝利,用自己的腿創造了吠舍,用自己的腳創造了首陀羅。對種姓的產生作這樣的解釋,有力的表明《摩奴法典》思想體系的階級性,裡面規定了很多奴隸的無權地位。

貫穿古代印度種姓制度的三本著名文獻,居然沒有一本是寫反抗的

在《摩奴法典》裡,貫串著婆羅門高於其他種姓的思想,婆羅門享有一切特權,被稱為“一切創造物的主宰”。按照規定,婆羅門受到加強刑法的保護,欺凌和傷害婆羅門的人都要受到殘酷的懲罰。其中還提出婆羅門絕無錯誤的思想,並說明為婆羅門服役是首陀羅最好的職業。

《摩奴法典》要求兩個高等種姓——婆羅門和剎帝利兩者為了鞏固奴隸制度而團結起來。看看其中的描述,就知道兩者的關係有多深:“剎帝利無婆羅門不能幸福,婆羅門無剎帝利不能昌盛;婆羅門與剎帝利鞏固地結合起來,無論現世或來世都將昌盛”。

專門研究國家管理問題的《政事論》

《政事論》創作的年代,正當古代印度史上北印度各大國統一成為強大的孔雀王朝的時期。隨著這個統一過程而來的,是階級鬥爭的尖銳化,因此擺在統治階級面前的任務是強化國家機關,進一步集中國家權力,增強為連年戰爭削弱的經濟實力,鎮壓被壓迫群眾的反抗。

《政事論》大部分論述的是關於集中國家權力的,國王對奴隸社會的整治,以及在政治、經濟過程中形成的絕對領導思想。認為國王應該通過使用懲罰的權力,鎮壓國內的騷亂,這樣既保證了種姓制度的存在,又維護了政權,同時國王可以違法法律的任何規定,也能利用所有的手段。

貫穿古代印度種姓制度的三本著名文獻,居然沒有一本是寫反抗的

這三本文獻都對古代印度的種姓制度進行的一定程度上認知和維護,不可否認奴隸制度是早期社會必須渡過的一種制度,畢竟人都是有私心的,想要讓自己包括自己的家族擁有更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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