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統一中國,為何成為喜歡發動戰役斬首的暴君?

沁嶼


秦始皇從未斬首一人!

秦始皇幼年在趙國長大,當時秦昭王發兵攻打邯鄲。親身經歷了苦難和死亡的恐懼。因此他長大後也引發了消滅諸侯,杜絕戰亂的決心。在其苦惱如何統戰的時候王翦這樣一個優秀的戰將出現在了他的面前。他希望以最少的殺戮給天下人最大的和平。結束春秋戰國百年的戰亂。由此,那些王公大臣和所謂的文人士大夫。也就不會依靠諸侯之間的戰爭得利博取功名,而將民眾置之死地。

秦始皇總結了天下苦戰不休的原因。因此,他認為消滅王侯使天下人心向一。統一六國,就可以完全結束戰爭。但是王侯和他們的既得利益者並不這樣認為,他們無法在同一高度去思考這一民族問題。他們想要獲得的只是曾經他們所擁有的特權。在自己無法扳倒秦朝的時候,就用手中的筆,詛咒秦始皇。而當秦始皇死,政局動盪不安時。便有機會騎兵進行復闢鬥爭。如果秦始皇的統一併不是我們所想象的那個樣子。而是像他的曾祖父秦昭王那樣令將軍四面出擊,築城鏖戰,而不用王翦如此充滿智慧的將軍。

那麼統一戰爭也不可能有技巧的推進。而秦始皇的兼併戰爭,也必將血染多國。攻下來的城池遭遇屠城的命運也必然會大規模上演。但是我們看到秦始皇統一六國時沒有屠過一座城池不僅如此,在戰場上能減小至最少傷亡就儘量不打仗。而是主要運用賄賂外交等手段分化六國。不僅使得民間,而且也使得軍隊的傷亡為最小。也能達到統一六國的目的。這裡實實在在的兼併戰爭可謂用心良苦。

六國王侯都被秦始皇。監視起來但秦始皇恐怕忽略了一點。六國的復辟根基在庶民的道理。並沒有加緊推行秦政在六國故地的實施。以及教化六國百姓。也沒有撤換六國的關吏,使得雖然表面上被秦國統一,但內部矛盾激烈。當秦國朝政處於平穩運行之時,矛盾並不會爆發而當秦始皇死後政局動盪。六國之事蠢蠢欲動,一發不可收拾。秦始皇使用了法家統一六國,但法家並不是靠一味的殺戮,以戰止戰的思想也是根據當時戰國的形勢而提出的,而並非一成不變的。

在統一六國時,秦始皇也沒有依靠法家的重刑征戰的觀點完全指導兼併戰爭。相較於之後中原王朝的統一戰爭。秦始皇統一六國傷亡人數應該算是損傷較小的一場。這種損傷不僅表現在人口的減小逃亡。更表現在秦國統一之後中國各地的經濟狀況,都沒有遭到破壞。並且大修水利設施灌溉農田百餘處萬餘頃。承認土地私有,發展農業生產。而秦國的眾多工程設施也並非有民眾負擔而是動用刑徒,也就是犯了罪的人。

其中有大部分是六國的軍隊。這一點秦始皇做的很好,因為他知道六國的軍隊在短期內不能遣散。如此碩大的軍隊留在民間。不利於統一王朝的建設。而就此駐紮原地錢糧的損耗十分巨大。因此只將其編入工程兵中進行大規模的建設。通過對於統一帝國的建設,使得軍隊內部逐漸認可統一的事實,並且由於統一帝國的建設是由六國軍隊聯合進行的,因此偏見也會逐步減小。至少比山東六國的既得利益。消失得更快一些。在秦始皇執政的最後幾年。全國沒有大規模的是工程設施重新啟動。如果秦國之後採取休養生息的政策,秦國未嘗不可以百年榮光。但歷史不容假,秦二世並沒有赦免迴歸鄉里,反而在此基礎之上重新徵發了幾十萬的徭役。


世界史圖鑑


秦國的統一戰爭中,七個華夏國家犧牲士兵近百萬,其中大部分是秦、趙、楚三國士兵,韓、魏、燕、齊基本沒有死多少人。秦軍的斬首行為起源於商鞅變法,因為秦軍以斬首計功,但是對於降兵秦軍還是不斬首的(長平之戰例外)。

統一國家,不殺人而統一的只有印度的非暴力不合作有一次成功案例,其它的無不是伏屍百萬,流血漂櫓。因統一戰爭而殺人,不能稱之為暴君,這是千古一帝的政治擔當,雖千萬人吾往矣!


秦滅韓之戰:秦國內史騰領五萬秦軍在新鄭一喊“戰還是降”?韓安就帶領文武百官出城投降,因此滅韓之戰基本沒有死人。

秦滅趙之戰:前期由李牧統率趙軍與秦軍相鬥,雙方互有死傷後來;王翦於李牧對峙,引而不戰,採用反間計除掉李牧,趙軍自動崩潰,趙亡。趙國公子嘉在代地稱王,秦國滅燕時順帶滅了代國。秦滅趙之戰雙方死傷當在三十萬左右。

秦滅魏之戰:王賁引兵圍困大梁城,起大河之水倒灌大梁城,魏國投降。死傷當在十萬左右。

秦滅楚之戰:李信攻楚,損兵七萬;王翦滅楚,以勢滅楚,雙方死傷當在二十萬左右。

秦滅燕之戰:王賁攻燕伐代,李信擒殺太子丹,燕王喜逃向遼東,滅燕之戰死傷十萬左右。

秦滅齊之戰:王賁與李信從燕國進軍齊國,齊國無防,很快投降,死傷當在十萬左右。


滅國大戰能做到秦國這樣以最少的代價統一,已經十分難得了。後世的滅秦之戰,死傷百萬;楚漢之爭,死傷百萬。到了漢朝立國後,國家衰敗不堪,王公大臣都只能坐牛車,天子都找不到四匹顏色相同的馬拉車,不能說是秦國的統一戰爭造成的,只能是楚漢相爭造成的。相比秦始皇,西楚霸王項羽才是真正的暴君,一路屠城無數,雞犬不留,火燒咸陽、發掘秦陵,項羽是當之無愧的暴君。


大秦鐵鷹劍士


首先說一下,斬首和暴君是沒有聯繫的。

秦皇統一中國時,軍隊斬首敵軍是秦國由商鞅變法時開始的條例,這一行為和秦始皇被稱為暴君是沒有一點關聯的。



先說說秦軍斬首的原因

軍隊斬首根本不是秦始皇的殘暴問題,這個事情是商鞅獎勵軍功制的原因。

商鞅把軍功爵位分為20等,授爵和增爵一級需要斬首敵軍一個。殺敵斬首越多,爵位相對應的提升也就越高。

而越高的爵位佔有土地、宅地、賦稅、奴隸也就越多,而且軍功還可以為家人贖罪贖身等,這一個政策促使了秦國軍隊發達增加了戰爭熱情,戰場上的士兵積極的去斬下敵軍的首級,帶回來作為軍功。這個制度也是秦軍驍勇的保證。



秦國民風重農尚武

秦國地處西部邊陲,接近戎狄,迫使秦人舉國尚武,而在秦穆公稱霸西戎之後,文化上雜糅了華戎,更加使得秦國整體崇尚武力。

在軍功授爵之後,秦國舉國成為了一部戰爭機器,所有的士兵都以自己的勇武謀求爵位的晉升。

另外說兩句題外話;據《史記六國年表》統計由秦國發動的戰爭有93次,而秦國在統一六國中發動了22次戰爭,斬首數量達181萬。



秦始皇暴君問題

秦始皇被人稱之為暴君的主要原因有焚書坑儒、刑罰過重。最重要的一句話就是《史記》中的“伐無道誅暴秦”



焚書坑儒;

其實焚書和坑儒是兩件事;

焚書是因為當時秦國的書生誹謗朝廷,強烈的抨擊秦始皇的各項治國政策,所以秦始皇在李斯的建議下選擇了焚書,從而達到內部思想一致。

在實行過程中因為指揮官李斯的尊法賤儒原因,特別針對儒家。所以後世儒學當道之後積極誇大秦始皇焚書的罪過。但是實際上秦始皇沒有大肆焚燬各個學派經典,不然我們今天也不可能知道各家經典學說了。



坑儒是因為方士儒生的獻媚,盧生、侯生原來奉命給秦始皇搞長生不死藥。但是因為根本做不到,所以選擇了汙衊秦始皇暴虐無道,刑法無度,不能為這樣的君主求取長生不老藥。


秦始皇因此逮捕了他們,在他們的攀咬之下,有460多方士夾雜著儒生被秦始皇治罪坑殺。



刑罰過重

刑罰過重最出名的就是陳勝吳廣起義,因為下雨二人延期,《史記》中記載延期是死刑,所以陳勝吳廣不得不反。

但是實際上,1975年出土了大量的秦朝竹簡,其中《秦律》中規定;如果延期3-5天的要受斥責;逾期6天的要罰價值一個盾的錢;失期超過十天的,要罰價值1套鎧甲的錢。不去的話懲罰兩套鎧甲的錢。

如此看來關於秦始皇是暴君的定論,不是《史記》資料不全,就是後世故意抹黑。



秦國滅亡的很大一部分是勞役過重,尤其是修築長城,距離長城近的話,很快就能完成兩個月的工作。但是距離遠的話,在路上走的時間就走半年,加上修築長城根本沒有時間耕作,這也是為什麼陳勝吳廣和劉邦項羽都是楚國人的原因。


我是越關


秦國的斬首不是在秦始皇手裡才有的,從商鞅變法之後就已經開始在秦軍蔓延了,因為誰殺的人多,斬首多,那麼軍功就大能加官進爵。而且斬首和暴君也沒有太大的關係。秦始皇的後人稱他為暴君不是說在統一六國的時候,更主要的是在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濫用民力,過度的信賴法家思想。

而且戰國和春秋的戰爭不一樣的地方就在於春秋的戰爭是以爭霸為最終目的,而不是屠其民,滅其國。只要打贏了,你承認比我弱沒我厲害那我就走了。

但是戰國就不一樣了,戰國的戰爭從一開始就是要滅人國的,最終壯大自己的地盤,實現統一天下的目的。這個不光是秦國,別的國家也一樣,韓滅鄭國,楚滅越國,趙滅中山,齊滅宋國都一樣。

那時候要實現統一的目的也只有戰爭,只有拳頭才能好說話。那麼最直接的就是增強自己的力量,削弱他國的力量。削弱他國的力量肯定就是掠奪他國土地,斬殺他國軍民。所以戰國都是以消滅敵人的有生力量為基礎的錢。白起就是最典型的代表,伊闕之戰斬首24萬,鄢城水淹數十萬軍民,長平之戰坑殺四十多萬。也就是因為白起的斬首行動,才能讓其他六國再也沒有力量來對抗秦國。

當然秦始皇也是一樣,因為只有斬首,消滅有生力量才能在比較長的一段時間之內這個國家是沒有任何反抗力量的。秦始皇也不是喜歡殺人,而是不得不殺人。就是要以武力來統一,來震懾天下人。


中國歷史研究所


問題本身就是胡扯八道,第一,誰告訴你秦國統一喜歡發動斬首戰爭的?第二,秦始皇根本談不上暴君。

商鞅變法之後,秦國確實在戰爭中有過長期的斬首計功法,尤其是秦昭襄王時期,看看《秦本紀》裡原文的記載:

(秦昭王)六年,庶長奐伐楚,斬首二萬。

十四年,左更白起攻韓、魏於伊闕,斬首二十四萬。

三十二年,相穰侯攻魏,至大梁,破暴鳶,斬首四萬。

三十三年,擊芒卯華陽,破之,斬首十五萬。

四十三年,武安君白起攻韓,拔九城,斬首五萬。

四十七年,秦攻韓上黨,……秦使武安君白起擊,大破趙於長平,四十餘萬盡殺之。

五十一年,將軍摎攻韓,取陽城、負黍,斬首四萬。攻趙,取二十於縣,首虜九萬。

……

如果加上諸如水攻鄢城、邯鄲之戰等慘烈戰事,秦與列國的戰死者還會更多。

那麼統一戰爭的記載是怎樣的?再看《秦始皇本紀》,唯一一次明確記載斬首的記錄是在秦王政二年,“麃公將卒攻卷,斬首三萬。”其他戰爭的記錄都是:

三年,蒙驁攻韓,取十三城。

四年,拔畼、有詭。

五年,將軍驁攻魏,定酸棗、燕、虛、長平、雍丘、山陽城,皆拔之,取二十城。初置東郡。六年,韓、魏、趙、衛、楚共擊秦,取壽陵。

……

還有滅六國之戰。

滅韓:內史騰攻韓,得韓王安,盡納其地,以其地為郡,命曰潁川。

滅趙:王翦、羌瘣盡定取趙地東陽,得趙王。

滅燕:遂破燕太子軍,取燕薊城,得太子丹之首。

滅魏:引河溝灌大梁,大梁城壞,其王請降,盡取其地。

滅楚:取陳以南至平輿,虜荊王。

滅齊:秦使將軍王賁從燕南攻齊,得齊王建。

以上都是史料記載的原文,看出區別了沒?秦昭王時期明確記錄了每戰的斬首數,秦始皇時期卻不再記錄,最大可能有兩個,或者是秦始皇時期廢止了斬首計功法,或者是戰鬥傷亡太小,沒有記載。可能性更大的還是第一種。

至於為什麼會廢止這種戰法,有可能是呂不韋攝政時推行的方略,他的《呂氏春秋》推行王道、義兵等理念,儘管隨著他的被罷黜和死亡,秦國沒有采納這一學說,但統一戰爭畢竟不同於白起時代的殲滅戰,需要的只是滅國而不是一味殺敵,戰爭形勢的轉變也要求戰法的轉變,所以比起白起時代,秦始皇時期的秦國根本談不上殘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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