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植罌粟,當心攤上事

年近六旬的梁老伯早年承包了一處蘋果園。為提升果園美化效果,前年秋後,老人在果園內種植了一片罌粟苗,並悉心照顧。冬去春來,罌粟植株生長蔓延很快。根據群眾舉報,經公安民警現場清點,梁老伯種植的罌粟原植物為3200株。在庭審中,老人辯稱自己種植罌粟的目的僅僅是為了觀賞,不應構成犯罪。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制規定,明知是罌粟而非法種植,且數量較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考慮到其配合公安機關剷除全部罌粟,且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綜合案件的犯罪情節、性質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以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5000元。

罌粟是提取海洛因的主要毒品原植物,人類長期攝入容易引起神經、呼吸、消化等系統疾病,嚴重危害身體健康。它和大麻、古柯並稱為三大毒品植物。我國對毒品種植嚴加控制,對罌粟種植有嚴格的法律規定,除藥用、科研和科普教育外,其他單位和個人無論出於何種目的一律禁止種植。

現實生活中,人們對於罌粟往往存有三個認知誤區:一是認為少量種植不違法。我國目前實行“零種植、不讓毒品原植物種子落地”的禁種鏟毒工作方針。罌粟是國家明令禁止種植的毒品原植物,不管非法種植的數量多少,一律應予以剷除。二是認為為了“治病”不違法。當下不少農村老人仍然迷信罌粟能治病這一“偏方”,導致非法種植行為時有發生。事實上,罌粟果實的汁液乾燥品中,含有10%的嗎啡等生物鹼,能麻痺神經,客觀上有一定的鎮痛作用,但長期食用猶如飲鴆止渴,不僅不能根治疾病,還會對身體帶來越來越多的傷害。三是認為用於觀賞不違法。罌粟開花後,花朵豔麗招人喜愛,具有一定的觀賞價值,不少人為觀賞而種植罌粟。但罌粟是多種毒品的原植物,具有極大的社會危害性。

對於非法種植罌粟的行為,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均作出了明確的規定,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剷除。非法種植罌粟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將面臨罰款、拘留等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非法種植罌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