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強制辦理門禁卡,不交物業費不準進家,是否屬於黑社會性質犯罪?應否打擊?

程林律師法醫講堂


針對這個問題,有點發言權,因為剛好有個朋友給掃黑除惡督導組舉報過,過程真是一言難盡也可說是驚心動魄,請大家若是想舉報,讀完再仔細思考再決定。首先,對於黑惡勢力極其保護傘的認定不是說以百姓的標準來看的,這是什麼意思呢?就是說即使普通百姓感受到被欺壓被威脅甚至受到傷害了,但是不能認定就是惡勢力。因為掃黑組明白無誤的告知,舉報物業是居民糾紛,無論發生了什麼事也不被認定為惡勢力。其次,如果舉報惡勢力極其保護傘問題,必須以書面形式實名遞交舉報材料,並且,注意啊,這個很嚴重,舉報材料所反映的問題,若經過調查是不存在的問題,那麼舉報人要承擔法律責任。這個是什麼意思呢?就是說舉報的人或事情,必須有證明資料,書面資料,也就是證人證物,時間地點,若是沒有,那就被認定是捏造事實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怎麼樣?明白了吧,物業無論做了什麼,都屬於民事糾紛,舉報,風險很大的。所以,個人觀點,洗洗睡,靜靜看,千萬別衝動,理智的看吧,靜靜的看吧


前有虎狼


程林律師法醫講堂先生(女士):對於你提出的“物業公司強制辦理門禁卡,不交物業費不準進家,是否屬於黑社會犯罪,應否打擊”的問題。

根據你的提問,你小區有物業存在,說明70--90%以上的業主是擁護物業公司的服務並繳納物業費,物業的服務也是受歡迎的。不然,全小區的業主都不交物業費,物業公司無利可圖還會為你小區服務嗎?早就夾包滾蛋了。但也

下面我以小區業主的經歷回答你這個問題。

我原來住的是多層樓的小區,在沒辦房證之前,物業是開發商招來的,且不說服務如何,我們繳費至十二月末,辦完房證是八月末,他這物業九月初就走了,我們這些業主們已委託律師到法院起訴,要求退回多交三個月的物業費。現在是我們幾位老年人充當志願者,為小區的環境衛生辛勤勞作著。哪號樓供水供電供氣出了故障,就由哪號樓的業主自己解決了。我們小區這個物業雖然屬不上黑惡,但他的這種行為是不誠實守信的表現,應在打擊之內。

孫子住的小區是高層,在單元入戶門、電梯也加裝了門禁,業主憑刷卡進入,很安全。開始時收物業費也很難,後來經過幾次供水供電電梯事故,業主們感覺物業服務尚可,加之小區業主委員會幾位的相互溝通協調,前幾天收今年的物業費三天就收齊了。這個小區的物業知道誰是衣食父母。

看來你就是那百分之幾不交物業費的業主之一。你知道嗎,你在小區居住不交物業費,這種行為是在變相剝削已繳納物業費的業主們。

你可能要說,物業沒為我服務,我用水用電用氣交費了,供水供電供氣和電梯等與樓房相關的配套設施是我買房業主的,對,這誰也否認不了。不過我問你,小區供水管道和二次供水加壓、供熱管道和二次加壓、燃氣管道、供電線路變壓器、汙水排放化糞池、電梯維護誰來管?你是把錢交到自來水公司、供電所、供熱公司和燃氣公司了,但你家是專管專線嗎?是不是得通過小區所有業主共有的公用管、線?你家的生話垃圾由誰給你運出的?你家的汙水汙物是不是排放到小區的化糞池裡了?排汙管道、化糞池堵了滿了誰清淘?這些不都是由繳納物業費業主僱傭的物業管的嗎?你不交物業費,不就是在剝削繳納物業費的業主嗎?

你也應該知道,供水、供暖、供電和供氣等部門只管到小區入網接口處,接口內到各住戶是小區管理的。不是你交了費這些供水、供暖、供電和供氣等部門就管理到你家的。不信你試試,哪天你家觸電保安器壞了看看誰給你換或修。

在單元入戶門、電梯加裝門禁,防止外人進入,從小區安全方面確實有了很大改善,但也為那些外出忘了帶鑰匙和磁卡的業主帶來了不便。但還是利大於敝,畢竟出門忘帶鑰匙和磁卡的事是極少發生的。依我看物業公司在大多數業主同意的情況下,在單元入戶門、電梯加裝門禁就是正確的,也可理解為督促象你這樣只享受物業服務不交物業費的人交費的一個無奈的手段,也是廣大繳納物業費業主的心願。總之都是被你這享受著物業服務不交物業費的人逼的!

我們不是生活在真空裡,在小區居住就要做守法尊規的優質業主,享受祥和的小區環境和優質的服務。千萬不要做因私慾得不到滿足而抗拒繳納物業費而去變相剝削已交納物業費業主們的劣等公民。對服務不到位的物業提出改進意見,對屢教不改的堅決辭退,對涉黑涉惡的物業要向公安舉報。

你冠名“程林律師法醫講堂”,肯定是一名精通法律之人士,你說僅憑你不交物業費不給你發入戶磁卡,就把物業定為黑社會犯罪,在法律上能站住腳嗎?

奉勸你一句:你雖冠名“程林律師法醫講堂”看似懂法,但是你經常以私慾得不到滿足而去抗拒法律法規和鄉俗民約,就離被正義打擊不遠了。

當然,如小區僱傭的物業公司及從業人員涉嫌黑惡,我們就應當積極主動地向當地公安部門舉報,把他們繩之以法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愛我家214230147


物業本來就是為全體業主服務的公司,做任何決定前必須事先公告聽證,如果是為全體業主共同利益安全出發為考慮的話,相信大部分業主都會支持與認可,少數服從多數嘛,但物業不能擅作主張把自己當老闆來發號施令,這就本末倒置沒分清大小王。為何現在這麼多業主都要求取消物業公司,就是因為物業太過霸道,你一個打工的卻對主人么五喝六的,不讓你滾蛋留你幹嘛呢。再有就是物業收費積極,該承擔的責任與義務卻推三阻四服務效果不能令業主滿意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物業公司的吃相卻實難看,如有的業主明明二三個月都不在家,電費卻比平時在家還多的多,水費也有。還不讓業主查看電錶。威脅業主不交電費就停電。真不知誰給你們的狗膽。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可物業卻絞盡腦汁地想壓榨業主,久而久之自然臭名昭著。


明月松7


不要動不動拿黑惡勢力的冒子亂扣。一個小區的管理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套管理制約措施。試問不按時繳納物業費是不是一種違規違約行為?肯定是!即然無賴業主違規了就應受到應有的制裁!越及時越有為越好,否則這些違規現象會象“瘟疫”一樣快速傳播,影響了物業管理的正常運行,同時也對是絕大多數遵規守約業主的不公平,影響了他們該享受的正常服務。

有一個共同點就是隻要是有利於維護絕大多數業主的利益,有利於小區管理良好的運行,經業主大會通過的小區自治條規,交由物業公司具體的實施都是正確的。

不按時繳納物業管理費就是告狀到法院,審判裁定也是曠日持久,制裁意義不大。那麼反過來業主委員會的決議由物業實施,如門禁卡制裁,停水停電斷暖等等行之有效的制裁措施,更能促進劣質業主改變錯誤行為。一個小區良好的秩序要靠全體業主和物業管理雙方的共同履約才能保證運行暢順。

假如說有個別享受了物業服務而不按時繳納物業費的無賴業主必須得到制裁,辦法前面說了,如果不服你也可以去法院上訴,等法院判決了物業管理者就記真執行,在此過程中(也許幾個月)你的生活方面被制裁後肯定是不方便,滋味只有自己知道。

奉勸人人都能作守法尊規的優質業主,享受祥和的小區環境和優質的服務。告械少數劣質業主不要因私慾得不到滿足而抗拒繳納物業費。制裁後將會是痛苦的。

相信國家在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會不斷完善,對業主和物業公司雙方的監督處罰力度更加增強。


風冷胡楊林


謝謝信任。

黑社會?沒那麼嚴重吧,不就一門禁卡麼。你換一個角度看,有了這個門禁卡,不是讓那些亂七八糟的人,沒辦法隨便進出小區了麼?這不是減少了很多安全隱患麼,是好事啊。


李曉曦律師


不交物業費已經侵犯了那些已經交過物業費的業主的權益,應該處罰。


宣宏宇


現在的物業公司確實養了不少的地痞流氓,我就在我們小區遇到過這種情況,又一次一個女業主騎電動車帶了不少東西,保安就是不讓該業主騎車進大門,因此兩人發生了口角,保安就說:你再廢話我就弄死你!這個行為不是黑社會起碼也是地痞流氓吧!


書蟲210707741


絕對黑,我們天津最近掃黑打惡,我們小區新來的物業可老實了,以前剛進小區時把業主都打住院了,今年3月就該收費了,一直沒收!問門衛怎麼今年不收費呢,門衛說沒票先不收,麻蛋,以前交錢也沒給過票啊!這個新物業進來後啥都不管就收錢!牛逼的很!


大叔愛吃羊蠍子


物業必須公示徵求大多數人的意見,我們小區也有類似情況,小區一共三個門,只在正門設計門禁,南門北門卻沒有,這有什麼意義?而且物業並沒有公示,沒有徵求任何人的意見,一到該交物業費的時候就要升級門禁,物業費是預收的,沒有任何業主同意過,也沒有跟物業簽訂任何合同和協議,個人以前按時交,但裝上門禁以後,就槓上了,我就年底交。且物業必須給我升級門禁。只能說物業得不償失。


為什麼輸不上去


物業是多餘的機構,應該去消物業,居住小區交有地方辦事處管理這是合情合理,物業是房地產商成立的一機構,物業是應該為業主服務的,也是給業主看家的,業主家被盜他們不管,垃圾亂扔他們不管,有的物業成了主人反而打業主,達不到自己的目的就停電停水橫行無理,應該去消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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