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韓國大法院同意釋放朴槿惠,文在寅不同意有效嗎?

阿佩呀


前提是大法院同意釋放朴槿惠,是怎麼個釋放形式?是同意保釋,還是無罪釋放,至於特赦是總統的權力。如果朴槿惠病情確實嚴重,繼續關押存在生命危險,大法險同意保釋,文在寅也會同意。如果是大法院同意無罪釋放朴槿惠,這是不現實的。



韓國雖然是三權分立制度,但是民主進程才30年,韓國的民主制度仍然遺留著過去政體的色彩,也就是說,總統的權力過大,而國會和司法對總統的制約相對較弱。總統有任命總理、憲法法院院長、總檢察長和大法院院長等高官的權力。總統的選舉是直選,而且任期較短,在韓國的民主進程中,大都體現在總統與民眾之間,也就是說支持率對於總統來說是至關重要的。所以,文在寅利用了民眾的反樸情緒,才把朴槿惠推翻。


文在寅上臺之後,借清算積弊 政策實施政治報復,才在朴槿惠被逮捕以後,再把李明博抓捕入獄。如果韓國總統沒有權力決定司法,那麼李明博為什麼在朴槿惠執政時不被逮捕?文在寅又為什麼把尹錫悅派到首爾檢察廳當廳長去徹查朴槿惠案件?為什麼盧武鉉的自殺文在寅認為是李明博逼死的?所以,對於朴槿惠和李明博最後的判決甚至調查過程和結論,檢方和法院都應該和文在寅彙報。至於釋放問題,決定權在文在寅,不在大法院。別人可以,李明博和朴槿惠不可以。因為他倆是前任總統,是非常敏感的,而且還與文在寅有很深的個人仇怨。
反過來講,文在寅下令

釋放朴槿惠,大法院不同意,朴槿惠能夠得到釋放嗎?其實,一個是文在寅不會親自下令釋放朴槿惠,就是下令也得通過大法院決定;另外一個這是政治,既然總統表態了,大法院不敢不服從。否則的話,前大法院院長粱承泰被逮捕就是個例子。文在寅搞清算積弊和徹查勝利門等案件,同時4月16日又下令徹查世越號沉船事故,韓國司法必須服從。韓國國會一般掌握著立法權,就像文在寅想把總統期限由一屆5年制,改為4年可以連任一屆制,就被國會否決。一般執法屬於行政範疇,而韓國檢察官又有至高無上的權力,所以法院對檢方調查的案件量刑建議,不會做大的更改。

在朴槿惠和李明博案件中,包含了法律和政治因素,不存在法院和總統的意見不統一。至於李明博被保釋青瓦臺沒有表態,應該是得到了文在寅的同意。


適情雅趣


韓聯社報道,朴槿惠的律師柳榮夏17日向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遞交一份緩刑申請。根據韓國法律,朴槿惠的拘押期限多次延長後,本月16日到期。從17日起,她的狀態從“拘留”轉為“監禁”,而她恰是在這一節點申請緩刑。

文在寅不同意當然無效,文在寅本人不會特赦朴槿惠,也不會直接反對韓國法院批准朴槿惠的保外就醫。從文在寅的角度,可能會利用影響力干涉朴槿惠案,卻不可能直接表態,這是明顯的違法行為,必然引發韓國國會與保守派的反擊。

朴槿惠與文在寅

糾正一下題目中錯誤,韓國第17屆總統李明博申請保釋,經過韓國檢方批准才得以重獲自由,而不是經過韓國法院批准。目前,朴槿惠已經於4月17日向韓國檢方申請了停止監禁,是否能夠重獲自由,也是由韓國檢方決定,而非是韓國法院。韓國司法獨立,文在寅如果直接干涉檢方,不允許批准朴槿惠的申請,會引發極大的政治危機,韓國檢方也不會給文在寅這個面子。不過,文在寅身為韓國總統,有很多方式可以間接影響韓國檢方的決定。如果不是文在寅的打壓,朴槿惠也不會被判刑期長達33年。

韓國有“一案不再審”的原則,朴槿惠的違反選舉法案已經結案。所以,朴槿惠不存在無罪釋放的可能性。朴槿惠想要獲得自由,只剩下兩種方式,即特赦與保外就醫。韓國特赦的權利屬於總統,文在寅上任以來,已經進行了3次大規模的特赦。2019年2月底,文在寅就一次性特赦了4000多人。不過,文在寅已經在明確強調,在他任內不會特赦任何一名貪腐人士,直接指向的就是朴槿惠。所以,想要獲得特赦,朴槿惠只能夠等到文在寅在2022年卸任以後。

朴槿惠身患12種疾病,最嚴重的的是腰疼病,已經嚴重到不能入睡。4月17日,朴槿惠已經委託律師柳榮夏向韓國檢方申請停止監禁。停止監禁與保外就醫不同,停止監禁是繼續留在看守所、不進入監獄,而保外就醫是離開監獄、回到家中。朴槿惠在羈押期結束這個節點申請停止監禁,就是為了以後申請保外就醫埋下伏筆。韓國總統文在寅對朴槿惠恨之入骨,肯定會利用影響力阻止韓國檢方批准朴槿惠的申請。不過,韓國司法獨立,如果韓國檢方批准了朴槿惠的申請, 文在寅沒有權利不同意,而不敢公然干涉司法。

文在寅與朴槿惠之間主要有四大矛盾:第一,文在寅曾經參加過反樸正熙運動,被捕入獄,失去了成為檢察官的資格;第二,文在寅屬於進步派,朴槿惠屬於保守派,兩個人的政治立場不同;第三,文在寅的好友盧武鉉之死,與李明博、朴槿惠關係很大,正是兩個人聯手打擊,盧武鉉才最終跳崖自殺;第四,朴槿惠與文在寅曾經在2013年競選韓國總統寶座,文在寅以微弱優勢敗北。所以,文在寅在朴槿惠案中扮演著不光彩的角色。冤冤相報何時了,文在寅應該放棄成見,特赦朴槿惠。畢竟,朴槿惠父女兩代都會韓國做出了不少貢獻。

朴槿惠父女

歡迎大家討論,你認為文在寅應不應該特赦朴槿惠?


美國觀察室


如果韓國大法院同意釋放朴槿惠,對此文在寅基本不太可能發表什麼意見,文在寅也無權要求韓國法院必須監禁朴槿惠,所以就算文在寅不贊同韓國法院“釋放”朴槿惠的決定,這也並不能改變什麼。
(文在寅和朴槿惠)

韓國是一個實行三權分立體制的國家,韓國總統的行政權和法院的司法權是相對比較獨立的,儘管韓國的民主體制還存在很多的問題,但民主思想至少已經是在韓國國內深入人心,在這樣的情況下韓國總統肯定是不能隨意干涉法院的事情。我們從朴槿惠被彈劾下臺的事情也可以知道其實韓國總統並不能操縱韓國法院,甚至他們還要受到法院的約束。

朴槿惠被逮捕入獄之後跟文在寅基本就沒有太大的關係,文在寅作為韓國總統他主要是負責韓國政府的行政事務,而朴槿惠的案件文在寅則很難插手。朴槿惠在本月17號以病情惡化為理由向韓國檢方提出出獄的申請,對此韓國檢方表示將會盡快評估朴槿惠提出的申請。如果韓國法院最終同意了朴槿惠的出獄申請,那文在寅肯定是不能隨意改變韓國法院做出的決定。
(被關押的朴槿惠)


韓國法院做什麼事情都得按照法律的規定來進行,同時文在寅的行為也必須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文在寅作為韓國總統有權給予朴槿惠特赦出獄的機會,並且文在寅在做出特赦決定之前肯定也會搞清楚自己的行為到底有沒有違反法律。而只要文在寅是在法律授權的範圍之內行事,那即便韓國法院對於總統的決定心懷不滿也不會做什麼針鋒相對的事情。

題目中問為什麼韓國法院讓李明博特赦回家,而文在寅卻沒有站出來反對?這個問題的答案其實很簡單,因為文在寅無權干涉韓國法院的事情,要不要給予李明博特赦出獄的機會是法院的事情,總統不應該越權插手司法事務。況且所謂文在寅要將李明博置於死地以給自己朋友報仇的說法也只是某些人的主觀猜測,文在寅或許是真的討厭李明博,但他並不至於陷害李明博。
(看守所內的李明博)


總之我們沒必要把朴槿惠和李明博的案件跟文在寅扯上太大的關係,朴槿惠能不能獲得出獄的機會完全是取決於韓國檢方和法院的決定,文在寅不會太多幹涉朴槿惠的案件,他也沒有權力干涉法院的司法事務。另外我們可別忘了,總統利用自己的個人權力陷害前總統,這本身也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因為它很容易讓涉事總統在下臺之後揹負濫用職權的罪名。文在寅的前面已經有那麼多失敗的例子,所以他大概還是不會輕易冒險逾越法律的紅線。


李姓先生


韓國實行三權分立,立法、行政、司法相互獨立,文在寅作為總統不會直接干涉韓國法院和檢察機關的具體事務。目前朴槿惠已被判有罪的情況下,韓國大法院也不可能批准釋放朴槿惠。朴槿惠要想獲得自由只有兩種方式:一是保外就醫;二是特赦。

如果朴槿惠目前病情嚴重,可以向韓國檢方申請保外就醫,這樣可以獲得一定時期的自由。目前朴槿惠身體不是很健康,所以委託律師向檢方提交了停止監禁的申請,但是能不能批准還要看韓國檢方了。此前李明博就是在韓國的檢方批准下得以出獄的。

韓國總統有特赦權力,在文在寅的任期內已經進行了三次特赦,如果文在寅特赦朴槿惠,那麼朴槿惠也會獲得自由。但是文在寅和朴槿惠是政治對手,為了自身的利益,文在寅不可能特赦朴槿惠。而且文在寅此前曾放話,不會特赦犯有貪腐罪的人士,而朴槿惠有一項罪名就是收受國家情報院賄賂,這就直接堵死了特赦朴槿惠的通道。

至於韓國檢方會不會批准朴槿惠的保外就醫,文在寅也不能直接干預,如果總統直接干預司法的話,這不但有違韓國政治體制原則,而且朴槿惠的支持者也不會同意。但是這也不排除韓國檢方會根據總統的授意進行暗中操作,此前韓國檢方多次不滿意韓國法院的判決而提起抗訴,從這就可以看出韓國檢方是有意針對朴槿惠。當然,如果朴槿惠病情比較嚴重的話,韓國檢方也是有可能批准朴槿惠保外就醫的。


銘蘇先生


如果大法院的法官真的同意釋放朴槿惠,文在寅也沒辦法,但考慮到韓國的是人情社會,大法院的大法官是總統任命,他們會考慮到文在寅的感受,不會放朴槿惠,至少在文在寅執政期間,不會放。

老金認為,文在寅之所以緊抓朴槿惠不放:首先是個人恩怨,其次是朴槿惠民憤太大,第三是秉承美國的旨意,對不聽話的韓國領導人予以制裁。


老金依次予以揭秘:

首先是個人恩怨:

老金在前面幾次悟空問答裡說過,簡要重複一下,韓國自從二戰結束以後,對日本統治時期的韓奸沒有徹底清算,結果國內抗日的民族派同投降日本的韓奸派長期對峙,民族派由於都是經濟能力差,處於底層,面對經濟富裕,都處在高層的韓奸派很長時間無能為力,

朴正熙,朴槿惠父親,日本名字高木正雄,韓國第三任總統


直到貧苦人家的孩子盧武鉉上臺當總統,開始了徹底清算韓奸的工作(包括朴槿惠的父親朴正熙,日本名字叫高木正雄,日本人誇她比日本人還日本人),盧武鉉親自抓,結果得罪了韓奸派,卸任後就遭到起訴,盧武鉉不明不白的跳下山,

而文在寅就是盧武鉉的秘書,辦完盧武鉉的葬禮後就宣佈參加政治。

文在寅當上總統,當然對韓奸派的前總統朴槿惠予以打擊,算是對盧武鉉的一個交代。

在復仇情緒之下,文在寅不會釋放朴槿惠!


其次朴槿惠敏激起的民憤太大:

主要是閨蜜崔順實幹政和利用朴槿惠權力受賄;

還有世越號輪船傾覆的時候,朴槿惠置之不理;

在沒有參考其他人意見和民眾看法的情況下,擅自和日本簽署關於慰安婦和解的協議;最後是不顧民眾反對,執意要引進美國薩德系統;

這些都是很多韓國人極力反對的事情,如果文在寅說她沒罪,釋放了她,不是給自己找不自在嗎?

當然,大法院的法官也不會冒著巨大民眾壓力去釋放朴槿惠。


最後,朴槿惠當總統的時候,跟她父親一樣,不太聽美國的話,更多的是走獨立自主的道路,她做的兩件事,深深刺激了美國!

首先是跟東方大國簽訂了自由貿易協定,直接觸及到了美國的利益!韓國跟東方大國自由貿易了,那美國的位置在哪裡?

日本的鳩山由紀夫和福田康夫都希望跟東方大國,韓國搞三國自貿區,都被美國背後以各種理由趕下去了,為了離間日本跟東方大國的關係,甚至把沉寂幾十年的某島問題搬了出來!瞬時東方大國和日本翻臉,自由貿易不起來了!

韓國和日本歸根結底只是美國的一個棋子,符合美國利益就讓你繼續幹,不符合美國利益就背後把你趕下去!

第二件讓美國受到刺激的事,是朴槿惠不顧美國勸說,前來東方大國參加抗日戰爭70週年紀念活動,當時西方國家來了兩個,一個是捷克總統,一個是韓國總理。當然東方大國是熱情接待,但到了美國那裡,交待不過去!不跟美國大哥步伐走,有你好果子吃!

後來大家看到了,朴槿惠從被揭發閨蜜干政,到被彈劾,美國啥都沒說,那就是默認幹掉朴槿惠!

文在寅難道不明白其中的奧秘嗎?美國老大的意思他敢違背嗎?不可能。


所以綜合以上幾點,老金認為,於公於私,還有給美國老大一個交待,都不會放了朴槿惠。很自然,總統控制的大法院也不敢擅自釋放朴槿惠!(因為大法官是總統任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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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金看世界


[如果韓國大法院同意釋放朴槿惠,文在寅不同意有效嗎]?

如果說韓國大法院同意釋放朴槿惠,現任總統不同意,肯定釋放不了朴槿惠。我們從韓國國情表面看是三權分離國家,但實則是黨派之爭,不同黨派執政掌控著法律。法律沒有固定規定,如一把量尺一樣,分寸是標準的,掌握在不同人手裡去度量,則量出的效果就不同了。


因為韓國法院在朴槿惠身上已兩次施行變法。第一次是朴槿惠被捕拘留首爾拘留所,接受《親信干政案》審理,按韓國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在2個月內審理完成,如逾期不能審判者就應放人,證明嫌疑人無罪。可首爾一審法院,因檢方取證材料不全實,任意延長了朴槿惠的羈押拘留期,韓律師稱是韓法史上的恥辱。
就此案去年4月6日一審作出判決,判


朴槿惠有期徒刑24年,朴槿惠未出庭,檢方不服上訴二審高等法院,8月二審法院加判一年,朴槿惠獲刑25年。檢方又上訴到最高韓大法院,韓大法院10月1日宣佈,最遲延長羈押時間為2019年4月16日24時止,上限三次羈押期滿,就再不能延長羈押拘留時間了,此案本則結案分曉。可法院稱不再延長羈押拘留時間了,此案還在審理中,其不是法院失信宣言嗎?

分明是不願放過朴槿惠。

在朴槿惠身上,文在寅是幕後操縱者,韓檢方和法院是順著文在寅口氣臉色行事。

現在的法院,檢方都是文在寅提捗的忠實幹將。

假如說這次朴槿惠因腰疼難入睡柳榮夏申請停止執行監禁申請書,檢察官辦公室上報文在寅,文在寅總統恩准保釋申請,或者說特赦免朴槿惠的話,檢察官肯定撤回起訴,法院不再審判了。問題是文在寅當下沒有這個打算,檢方,法院才不斷推託讓朴槿惠品償監獄之災難。這就是朴槿惠和文在寅之間不同黨派爭鬥,個人恩怨的真實寫照。

兩人一直面和心不和。



朴槿惠的唯一出路,只有等待文在寅任期滿後,新總統上任!也許能得到釋放。


文筆緣


要知道韓國實行的也是類似於西方的三權分立的民主制度,文在寅就算是有再大的膽子他也沒有辦法更改這樣的決定。韓國大法院的職能就類似於美國的最高法院而假如韓國大法院同意釋放了朴槿惠文在寅就真的沒轍了,因為韓國大法院的決定將不會受到來自總統的更改,文在寅是沒有權利變動的。但是事實上韓國的大法院也根本就不會做出這樣的決定。

文在寅現在還是控制住了各方勢力

現在的文在寅對於韓國大法院那邊還是能夠影響到的,而放出朴槿惠這樣的決定如果真的會出現的話早就已經出現了,現在朴槿惠已經被關了這麼多年都沒有被放出來韓國的大法院根本就不會想這件事情的。文在寅的勢力現在已經輻射到了韓國政局的各個位置,在文在寅的影響下法院肯定也不敢和他唱反調。

現任總統的權力畢竟是至高無上所以只要在其位想要還想混的好就必須要巴結好文在寅,在他的派系下面自然是不會去考慮放掉朴槿惠,所以這樣的想法其實還是有點天真的。朴槿惠在現在這個局面下的韓國是根本沒有被放出來的可能的而她想要出來的話就只能希望外面的自己人給力點。



未來韓國法院會釋放她嗎?

未來韓國法院是否會將朴槿惠放出主要還是要看韓國當時的執政者是誰。這一點是直接決定這朴槿惠的自由的決定性因素。朴槿惠自從進了監獄之後關於她被釋放的各種消息也是源源不斷但是至今為止還有沒有明確的消息說她是否會被釋放,文在寅會輕易的放過她嗎?歡迎大家在留言區留言!


立裡國際



在韓國,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按理說,如果韓國法院同意釋放朴槿惠,文在寅是沒有權力干涉的;即使文在寅不同意釋放朴槿惠,也拿韓國法院沒辦法,朴槿惠依然會被韓國法院釋放。但是,眾所周知,文在寅是不可能同意釋放朴槿惠的,韓國法院也是不可能釋放朴槿惠的,韓國法院包括韓國檢方,在這一點上是相互默契甚至是相互溝通、相互勾結的,朴槿惠不可能被釋放。


韓國檢方與朴槿惠一直格格不入——朴槿惠對韓國檢方的20多項罪名指控一直全盤否認,讓韓國檢方很沒面子、很窩囊;韓國檢方充分利用韓國法律,三次申請延長朴槿惠羈押期限,並獲得了韓國法院的同意。在朴槿惠“親信干政”案一審、二審中,韓國檢方均向韓國法院求刑30年,這是韓國現行法律中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朴槿惠與韓國檢方鬥法,朴槿惠很任性,韓國檢方也不賴。


韓國法院與朴槿惠的關係水火不容:對於韓國法院的審判,朴槿惠一直堅稱無罪,而且多次以身體健康為由拒絕出庭。2017年10月,當韓國法院第一次延長朴槿惠羈押期限後,朴槿惠在法庭上發表長篇演講,表示韓國法律對她已經失去意義,她不再相信韓國法律,以後的一切就有韓國法院說了算。從此,朴槿惠拒絕出庭,任由韓國法院如何審判和宣判,朴槿惠都不理不睬。


文在寅與朴槿惠的恩怨更是說不清道不明:朴槿惠的父親朴正熙當總統時,文在寅就因反對朴正熙的獨裁而入獄。李明博當總統時期,李明博與朴槿惠一起對前總統盧武鉉進行政治清算,導致盧武鉉跳崖自殺,而文在寅與盧武鉉亦師亦友、關係很鐵。朴槿惠當選總統,手下敗將是文在寅;朴槿惠遭彈劾下臺,文在寅是很大的功臣……所以,文在寅上臺後,朴槿惠被清算,李明博也被清算。


在韓國當下,根本不可能出現韓國法院同意釋放朴槿惠而文在寅不同意的情況:首先,朴槿惠就過不了韓國檢方、韓國法院這一道“司法關”,更不用說文在寅這一道“行政關”。其次,如果韓國司法部門的看法與文在寅政府有出入、有衝突,一定會報告文在寅之後再做出決定;反之亦然。


其實,朴槿惠早就沒有奢望獲得韓國司法部門的釋放,早就沒有把希望寄託在獲得文在寅的特赦上。朴槿惠知道,唯有文在寅之後的總統不再是文在寅的人,自己才有可能獲得特赦。現在看來,朴槿惠這個願望可能實現,韓國前總理、代總統、朴槿惠一手提攜的黃教安,可能成為韓國下屆總統。一旦黃教安成為總統,朴槿惠就將迎來又一個春天。


毛開雲


雖然比不上一些歐美國家的民主政治制度那麼完善,但韓國畢竟也是一個號稱三權分立的民主國家。既然如此,凡事都不可能由著總統的性子來,司法獨立他還是要給予基本的尊重。如果朴槿惠通過律師柳榮夏,向檢方提出的停止監禁的申請獲得審核通過,文在寅就無權干涉。也就是說,他不會提出反對意見而自討沒趣。

雖然如此,很多跡象表明,文在寅還是向韓國司法部門施加了不小的影響,比如判處朴槿惠33年監禁,明顯是文在寅在搞政治清算,並以此打擊報復這位政治對手。不過,這些都是通過非正常渠道進行,絕不可能大張旗鼓的和檢方、法院公然合謀,去做這種不光彩的勾當,那樣,文在寅豈不是太弱智了?

雖然是秘密進行的這種司法陷害活動,但總會留下一些痕跡。一旦文在寅卸任,保守派勢力重新掌權,為了清算文在寅,肯定會積極蒐集他這方面的罪證,畢竟干涉司法獨立也不是小罪名,如果再查出文在寅的其它問題,就真夠他喝上一壺的了。

文在寅當然不會不知道這些,因此他會使用一切擺不上臺面的手段,竭力阻止朴槿惠停止監禁,更別說獲得什麼保釋重獲自由了。至於朴槿惠得了多少疾病,腰疼的睡不著覺,文在寅才不管這些,他最希望一了百了,朴槿惠老死或病死獄中最好,這樣會極大的打擊保守派勢力,自己即使卸任以後,也可以安度晚年了。

因此,可以預見的是,不用文在寅公開表明什麼態度,韓國檢方和法院也不會輕易釋放朴槿惠,至於箇中原因,你懂的,用一條暗線就足以操控司法部門了。

至於李明博被保釋,文在寅為什麼沒有阻止的問題,是因為他早已是過氣政治人物,和朴槿惠相比,在韓國幾乎沒什麼影響了,放出去也不會對文在寅構成任何政治上的威脅。朴槿惠就不同了,不但支持她的人數眾多,就連保守派代表人物黃教安也為她鳴不平,這要不徹底扳倒她,自己以後的麻煩會很多。在文在寅眼裡,政治就是你死我活的鬥爭,所以,這是他不放過朴槿惠的主要原因。


高山流水116820061


這個釋放用詞並不準確,確切的說應該用假釋才正確。由於朴槿惠會本身已經過了三次延長拘押期限,而其所涉及的“干預選舉案”已經二審終審,她本人被判了兩年有期徒刑,成了已決犯。所以其已經不再是嫌疑人,而成了罪犯,應該轉交監獄服刑。不過其律師已經以其身體原因已經向首爾高等檢察廳提出了暫停執行,監外就醫申請,她目前還在拘留所內。對於已決犯,想要離開監獄只能假釋和特赦。


(朴槿惠就醫)


朴槿惠的案子還沒有審完,下個月首爾高等法院將會就其所涉及的“國情院特別經費受賄案”進行二審庭審。而接下來她還將面臨“閨蜜干政門案”的三審,這個案子才由韓國大法院來負責審裡。朴槿惠現在依然有案在身,剛剛刑期時間太短,不符假釋條件,只能保外就醫留在拘留所內。其想要立刻回到家中只能期待文在寅給予其特赦。然而這個幾乎是不可能,文在寅在競選時就承諾慎用特赦,尤其是不會給予涉及貪腐犯罪的“政經人士”特赦。這次提交申請,樸的律師柳榮夏稱其表示向文在寅寫信,請求特赦然而被朴槿惠拒絕了。
(韓國大法院)



韓國是三權分立制度,司法與行政獨立。文在寅沒有權力去幹預大法院作出的判決和裁決。他也沒法辦去幹預檢方辦案。而且法院和檢方之間本身就案件起訴和審理還互相牽制。大法院不可能會作出過輕或者過重的裁決,檢方本身之所以會接二連三提出上訴,主要是因為他們認為首爾地方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量刑太輕了。面對來自檢方的壓力,並且結合韓國社會普遍對於朴槿惠本人涉嫌貪腐的不滿情緒。所以朴槿惠想離開監獄,沒有後門可鑽,只能按照法律和程序來。
(朴槿惠押解)



文在寅不能干預司法,其只不過是從政府內部監管自查入手,為檢方辦案提供便利和線索罷了,其最多也只能在輿情上向檢方和法院施加影響。文在寅與朴槿惠之間不是個人恩怨,只是政治對立,樸本身代表韓國保守派特權階層,而文在寅代表韓國新聲代進步勢力。政治鬥爭本身都是點到為止,摧毀對方的政治影響力和名譽,要比對付一個人更重要。她只能在拘留所內追憶自己的過去了,如果出獄還可能面臨來自社會各界進步勢力的討伐和抨擊。這隻會為自己徒增煩惱。
(朴槿惠與文在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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