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多措并举促进夜间经济

中国经济导报讯 见习记者倪珺报道

夜间经济的繁荣程度是一座城市经济开放度、活跃度的重要标志。4月18日,上海市商务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本市关于推动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鼓励业态多元化发展,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推动上海夜间经济繁荣发展,创造美好生活环境。

夜间经济是指从晚7点至次日6点在城市特定地段发生的各种合法商业经营活动的总称,是都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创造就业的重要抓手,是体现海纳百川的城市精神、传播多元文化的重要载体。围绕打造“国际范”“上海味”“时尚潮”夜生活集聚区的目标,上海结合实际,因势利导,因地制宜,编制夜生活集聚区发展规划,打造批地标性夜生活集聚区。

借鉴国际经验, 《意见》鼓励各区建立“夜间区长”和“夜生活首席执行官”制度。“夜间区长”由各区分管区长担任,统筹协调夜间经济发展。“夜生活首席执行官” 鼓励各区公开招聘具有夜间经济相关行业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协助“夜间区长”工作。

《意见》还指出,要做好夜市试点工作,引导季节性夜市规范有序发展,致力于打造环境友好、放心安全、有工匠精神的“深夜食堂”。 在一批发展基础好、管理水平高的夜生活集聚区,上海还试点在夜间特定时段,将部分夜宵街、酒吧街所属道路改为分时制步行街。

城市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夜间经济的有力支撑,而夜间经济的健康发展则依赖于优良的环境和良好的服务。《意见》优化了夜生活集聚区及周边动静态交通组织管理,在周边区域增加夜间停车位、出租车候客点、夜班公交线路等;美化夜间环境,加强夜生活集聚区灯光造景;允许有条件的酒吧街开展有规范的“外摆位”试点。

另外,不仅是“夜市”,还有“夜游”,为了丰富业态种类,增加文化旅游项目供给。《意见》提出,要加快各类夜间文化、旅游设施建设;引进培育沉浸式话剧、音乐剧、歌舞剧等各类具有吸引力和知名度的夜间文化艺术项目;根据季节特点积极开发浦江夜游、博物馆夜游等多元化都市夜游项目,打造一批常态化、特色化的夜间特色体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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