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的農田可以挖魚塘嗎?

小草277050942


具體要和當地的地理環境及相關政策來判斷能否農田開挖魚塘養殖產業,並提供相應的規模面積大小地理位置到地方土管部門申請!

在我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

1、不準非農建設佔用基本農田;2、不準以退耕還林名義為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減少基本農田面積;3、不準佔用基本農田進行植樹造林,發展果業;4不準在基本農田內挖塘養魚和畜牧養殖,以及其他嚴重破壞耕耘層的生產經營活動;5、不準佔用基本農田進行綠色通道和綠化隔離帶建設。在國家基本農田保護的規定地理位置內是不可以私自開挖魚塘搞養殖產業。

當然在南方地區,丘陵地帶密集的地理位置,很多土地都沒有得到合理的規劃,地理環境地理位置形態特殊複雜,面積零散,土壤質量差異大,不適合成片範圍面積的規劃。加上農村勞動力有限,機械化推廣難度問題,導致土地嚴重棄荒閒置。有些地區在當地的政府有相關不同的政策;鼓勵和扶持發展養殖產業和種植果業項目。重點提高農村老百姓就業問題和提高經濟收入的根本,也讓閒置的土地資源得到了合理的利用。根據你所想利用的土地地理位置和環境符合條件下,去相關部門申請開挖魚塘是養殖是可以給予通過的。

在北方地理位置平整廣泛和土地質量達到標準,都列入《國家基本農田保護》範圍。如果個人私自開挖魚塘進行魚塘養殖,肯定要通過當地土地管理部門嚴格的審批才可以進行的經營的!

以上代表個人觀點,具體得到地方相關部門瞭解證實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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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的農田可以挖魚塘嗎?鄉居小菜是在農村生活的,按照一般的理解是可以的,那是對農田的一種充分利用,從農民考慮的出發點是好的,然而實際上可不可以呢?

在農村,農田一般是用來種植水稻等農作物的,農作物收成了可以供農民吃,而農民也可以拿糧食去賣了得到一定的收入,保證農民的生活,而現在在農村種田的人越來越少了,因為種田不賺錢,導致越來越多的水田成了荒田,造成浪費,像鄉居小菜在農村就看到不少荒地、荒田。

而挖魚塘養魚是搞養殖的,是一種經濟產業,把魚苗養大了可以賣出去,得到收入,做得好的話農民就不用外出打工了;而且養魚的魚塘過段時間清塘,塘水也是一種肥水可以用來灌溉田地的,而營養豐富的塘底淤泥可以放到其他塊的田地種農作物,可以說是種良性的循壞。

之前我老公到村裡的水塘拋網網到了一些羅非魚回來放水缸裡養,才過半天,魚缸裡就有不少排洩物,水看著挺髒的,然後第二天把那些水盛出來拿去淋菜,本來長得有些枯黃的蒜苗被淋了兩次那水之後竟然變綠了些呢。

現在農村的荒田荒地那麼多,如果不種田了,而是挖魚塘養魚,鄉居小菜覺得是不錯的想法,像我們這邊是沿海的農村,有個地方就有好多的荒田,而有些荒田被挖成一個個的塘,用來養魚、養蝦賣,他們是專門養的,不外出打工,養魚養蝦賣,賺到的錢除了供家裡平時花銷,還起了漂亮的小洋房,生活不錯呢。

當然了,也有人說雖然在農村農民有土地使用權,然而農田的耕地用途是種植水稻等農作物,農地農用;而在農田挖魚塘養魚是變更了農田用途,破壞正常的耕地搞養殖,這是不行的;2018年2月份,國土資源部發布了《關於全面實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的通知》,嚴管控非農建設佔用永久基本農田,永久基本農田一經劃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或者擅自改變用途。堅決防止永久基本農田“非農化”,禁止破壞永久基本農田活動,禁止閒置、撂荒永久基本農田,禁止以設施農用地為名亂佔永久基本農田等。

照這通知來看的話,若是永久基本農田,個人私自在農田挖魚塘是不行的了,也不知道各地方實施得怎麼樣了,現在我們這邊人家前兩年挖的塘還在養魚養蝦,沒見推毀填泥回來;若真想在農田挖魚塘,可以到村委去問問情況,看自家的農田是不是已經被劃定為永久基本農田了,若還沒有,是不是可以申請挖呢。


鄉居小菜


農村的農田可以挖魚塘嗎?

農村的農田分為普通農田和基本農田兩種。普通農田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普通耕地,這個概念比較寬泛一些,包括所有能耕作的土地。而基本農田是指是指按照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不得佔用的耕地。也就是我們所說的保糧田。按照國家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基本農田主要包括: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確定的糧、棉、油生產基地內的耕地;有良好的水利與水土保持設施的耕地,正在實施改造計劃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產田;蔬菜生產基地;農業科研、教學試驗田。也就是說,基本上就是連片的、條件較好的耕地,一般都會劃為基本農田。

普通農田挖魚塘法無禁止

對於普通農田,國家的《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承包方的義務要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並且要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對於土地流轉也規定,對土地流轉也規定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也就是說,只要不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對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即可。而挖塘養魚,也屬於農業的範圍,因為農業的範圍包括種植業、養殖業和林果業等。所以,承包戶在自己承包的普通農田裡挖塘養魚,法律法規沒有名文禁止,但是,挖塘養魚不可以對土地造成永久性的損害,比如如果深挖土地後魚塘進行硬化,給土地造成無法修護的破壞,這是不允許的。如果只深挖灌水,到期後可以修復填土,這是可以的。

基本農田嚴禁挖塘養魚。

國家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對基本農田實行嚴格的保護。並且頒佈了基本農田保護條例,條例第十七條規定,“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窯、建房、建墳、挖砂、採石、採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這裡明確指出了,基本農田發展林業果不行,養殖業也沒行,必須從事糧油種植。

因此,農村的農田可不可以挖塘養魚,那要根據地塊的不同。打算挖塘養魚者,應該先諮詢一下自己的承包地是否為基本農田。各地的基本農田保護區都有保護牌子和保護界碑,村裡的負責人也都清楚,諮詢一下即可。


齊東晏子


關於農村的農田是否可以挖魚塘,我感覺以前可能是允許的,但以後這種情況應該就不允許了!至於原因,其實是和去年國土資源部發布的一個特殊通知有關係!

據瞭解,在2018年2月23日,國土資源部發布了《關於全面實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的通知》,也就是從發佈之日起,會在為期5年內在全國各地全面落實將現有耕地以及各種形式補充的耕地全部劃歸為“永久基本農田”,並通過“劃、建、管、補、護”的長效管理機制,全面落實特殊保護制度!下圖是我們鎮上最近才劃定的永久基本農田區域!

而對於永久基本農田,一般是指劃定的基本農田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改變其用途,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作它用!應該說是一種非常嚴格管控的農田保護制度,而且力爭在2020年基本達到15.46億畝以上。要知道,2017年全國耕地面積為20.23億畝,這樣永久基本農田幾乎佔到了耕地總面積的76%以上,基本上涵蓋了全國大部分農田!

而根據去年國土資源部這份通知的解讀,去年國土資源部耕地保護司負責人也明確表示:對於永久基本農田必須堅持農地農用,禁止任何人和單位在此範圍內建房、取土、採礦、挖沙或其他破壞活動,也不允許植樹造林、閒置荒廢農田、建設農用設施等行為,並且不得對耕作層造成任何破壞!所以說,挖魚塘肯定會對農田“取土”、“破壞耕作層”,這其實是明確禁止的行為,因而是不允許的!



不過,如果想在農村養魚的話,其實可以利用各村廢棄閒置的坑塘進行水質土壤改善,然後就可以養魚、泥鰍等水產業了!因為我們這邊鎮上目前就有這方面的利用借鑑!上圖就是我們鎮上養泥鰍的方式!

在我們鎮上,目前彙集了23個村莊,通過引進國內一些先進的水產養殖項目,並利用村裡的水坑、水塘以及閒置建設用地進行改善土壤,然後以“訂單養殖、定價回購”方式養殖臺灣泥鰍產業,畝產效益可以達到1萬元以上,目前已在全鎮32個村696畝閒置坑塘上開展此類養殖項目,然後這些泥鰍被回收後經過加工,已經出口到韓國等國外地區了!而對於本地農戶,則通過閒置土地增加了村民收入,也提供了很多家門口的就業崗位,還是發展不錯的!以上僅為個人見解!


龍百曉生


農村是一個有著開闊土地的地方,雖然農田面積較多,但是這都是規定的基本農田。

就拿我們村的一位大哥挖魚塘的實際情況給你說完你就知道我為什麼說在農田挖魚塘是不可以的。

農村基本農田的保護

基本的農田是受保護的,雖然說每家每戶都有自己的田地,在自己家的田地上做什麼別人管不了吧。


但是你可以想象如果每個人都可以隨隨便便在農田裡私自開挖私自搭建,這農田還叫基本農田嗎。

為什麼叫做基本農田,就是因為這田是咱們老百姓最基本的保障,如果農田私自毀掉那麼就會有很多人餓著肚子。

眼前你可能覺得沒有這麼誇張,可是你再想想如果你把這片農田挖毀了,咱們這個大家庭會少收多少糧食。

所以不要小看幾畝地的糧食。

我們村的實際例子

我們是平原的地方,平原地區農田都是連成片的。

記得前幾年我們的一位大哥在自己家的農田裡挖土,好像是要蓋房子填地基用的,當時挖的特別多。


最後挖出來很大的一個四四方方的坑,最後他看到這個坑一直閒著就想把這個坑做成魚塘進行養魚也能有點收入。

但是他不懂農田是受基本保護的,於是在準備往坑裡引水的時候被發現,最後只能自己想辦法把基本農田裡的坑填埋上。

總而言之

現在的網絡這麼發達,村裡也都通上了互聯網,忙閒的時候可以多看看這方面的農田保護知識。


總而言之還是那麼一句話,農田是我們農民的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如果連農民最基本的保障都破壞了。

那我們吃什麼喝什麼,所以大家要齊心協力共同愛護我們農田。

所以在農田上事實證明告訴我們不可以挖魚塘和破壞。


紀錄鄉土


農村的農田可以挖魚塘嗎?現實農村的情況是有許多魚塘是利用農田開挖的。有利用劣質耕地開挖的,也有在基本農田開挖的。難以發覺的地方有,很招眼的公路旁大路邊也有。

要說有關土地管理部門沒人看到嗎?也是不可能的,每個村有下派的鄉鎮聯村幹部,再說現在對土地資源是全天候遙*感監測的,所以筆者以為對農民這種非糧化的利用狀況,如栽種果樹、挖魚塘搞養殖,在不突破當地耕地紅線、不搞非農建設的狀況下有關部門是默許的。


是否可以隨意開挖不受限或在什麼情況下會受到控*制或禁止呢?

高標準農田建設或規劃區。現在已完成劃定15.5億畝永久基本農田,並已上圖入庫。2020年要完成8億畝高標準農田,在土地整治高標準農田建設地區、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保護區,這些地區將會控*制或禁止挖塘養殖。

挖魚塘損毀農田的。利用挖魚塘取土、挖沙等以營利為目的損毀農田。以挖魚塘養殖為名,進行非農化建設的。這些行為將會依法查處。



三農觀察匯以為,農民挖魚塘搞養殖是否允許和禁止,應因地制宜吧。在保證農田糧食作物面積基本穩定不減少的情況下,也要考慮農民的受益和自主經營。對這種農民挖魚塘搞養殖的行為不能採取一刀切的措施。


三農觀察匯


農村的農田可以挖魚塘嗎?



水產養殖的利潤比種地要賺錢,這也使得一些農民開始挖魚塘來搞水產養殖,增加收入。對於挖魚塘搞水產養殖,這是屬於農業產業結構的一個調整,有利於農業的發展,有利於農村的發展,有利於農民增加收入。但是什麼樣的農田才允許挖魚塘呢?



首先,基本農田不能挖,這一點是法律作出明文規定的,否則就屬於違法行為。我國有18億畝的基本農田的紅線,任何人不能跨越,這是確保我國飯碗和菜籃子工程的最基本的保障。我國的基本農田佔我國的農田76%,所以剩下那24%的農田是可以根據自己生產的需求進行調整的。

其次,對挖魚塘一般都是利用廢棄的“四荒”土地,也就是荒山、荒丘、荒溝、荒灘,或者是非基本農田。其實大部分都是利用了荒溝、荒灘來進行挖魚塘養魚。

第三,對於南方一些地區也許農村,因為當地的水源比較充足,利用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生產模式,他們主要以水產品為當地的主要的經濟來源,也就是主要的產業,對於他們來說土地一般是在水下,所以他們可以在一些田地裡挖魚塘。



總之,對於挖魚塘是不能私自亂挖的,一定要上報挖魚塘的項目申請,如果是是基本農田必須要要改變用途,也必須上報當地的國土部門進行變更,基本農田的用途,才符合法律的手續,否則的話就屬於違法行為。

所以,農村的農田是否能夠挖魚塘,這需要根據農田的基本的性質,如果是基本農田就不能再挖魚塘了,如果是其他的農田根據當地的發展情況可以進行產業結構調整,挖魚塘養魚提高收入。但如果藉著挖魚塘的名義進行取土,或者是取沙,或者開展其他的礦產資源是不允許的。


宗元


農村的農田可以挖魚塘嗎?

勤儉是美德 勞動最光榮

美酒敬模範 紅花獻英雄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許多人總是想發財夢。人算不如天算,要想發財必絞盡腦汁。有些人想的奇門怪招,發財。

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百姓生活大有轉變。於八二年前後,土地農田落實到戶。九五年前後又落實,一定三十年不變,二0一六年又轉變落實,實行用土地承包證。重點說明國家對土地的注重。

至於說用農田挖魚塘,國家是不准許的。如果農田全部毀掉,將來呢?

希有關者注意,切莫苦吃了,錢花了,到頭來是竹籃打水一場空(作發財夢)。





農家樂786


農村的農田是否可以挖魚塘呢?這個是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挖魚塘佔用的是基本農田或者耕地,那是要經過有關部門審批後才可挖的,基本農田保護國家劃了紅線,違犯了要受到嚴肅處理。

有些土地屬於荒溝荒灘,即使開墾出來種植農作物也效果不好,用來挖魚塘搞養殖,國家目前也提倡並予以支持,但也要有一定的手續需要辦理,即使是荒溝荒灘,土地屬於國家和集體所有,經營者必須有使用權或者是經營權,否則損失了利益很難維權。我們做什麼事情都要依法辦事,特別是佔用土地非常敏感,千萬不能做違犯土地法的事情,具體怎麼申請可諮詢土地局,他們最有發言權,各個流程具體怎麼做,自已掌握辦理,我只提個建議,聽與不聽由你。


李增喜3


農村的農田可以挖魚塘嗎?

在農村,由於種植糧食,人們覺得只是掙了個口糧,沒有什麼收入,因此,現在許多人都選擇外出打工或把糧田種上了經濟作物,甚至有的把農田挖成了魚塘,來增加自己的家庭收入。對於農村的農田可以挖魚塘嗎?山村梅花來做一下解釋。

先說把農田挖成魚塘,從農民增加收入來說,可以理解,但是那是不合法的。雖然挖了魚塘後,平時還能多屯一些水,在遇到旱天時,可以解決其他農田的澆水問題。可是從法律的角度來說,作為農田不管是普通農田還是基本農田,都不能隨意更改它的用途。

記得本村一個挺有經濟頭腦的人,看到村頭有幾塊人們不種的荒了幾年的窪地,就與村裡簽定了租用合同,並且經過村民代表的大多數人的同意,動工開始挖魚塘,準備養魚。可是,剛動工三天,鎮裡的土地所工作人員就來加以阻止,要求其恢復原樣。可承包人不聽勸阻,以和村裡簽定了合同為由,繼續挖魚塘,結果與再次執法的鎮土地所的人員發生衝突,最後被派出所帶走。後來,這個人被罰款二千元,還得把土地恢復原樣。



從以上的分析來說,農村的農民為了增加家庭收入,利用一些荒廢的耕地,挖魚塘養魚,從人情上說,應該是可以的,也說明這個人頭腦靈活。但是從法律上說,隨便更改農田的使用性質,是違法行為。因此,提醒農民朋友做事前要仔細瞭解一下事情是不是違法,否則不能擅自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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