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這老賴耍“聰明” 用ATM機轉賬還款後申請撤銷來騙法官

大家都知道,個人通過ATM機轉賬,24小時內,可向髮卡行申請撤銷轉賬操作。這一規定本是銀行用於防範和應對電信網絡詐騙的一個手段,沒想到,被執行人居然想利用這個“空子”,試圖欺騙執行人員,逃避執行。沒想到,瀘州竟有這樣一位“老賴”,還款時利用這規則耍“小聰明”,拿著銀行的短信就跑到法官面前信誓旦旦“我已經還了款。”

瀘州這老賴耍“聰明”  用ATM機轉賬還款後申請撤銷來騙法官

陳某某申請執行李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2018年,經瀘州古藺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和解協議,被執行人李某某於年底前分2期支付欠款11萬元,則案件履行完畢。

2019年4月,申請人陳某某找到執行人員,請求執行人員強制執行李某某還未履行完畢的欠款5萬元。

瀘州這老賴耍“聰明”  用ATM機轉賬還款後申請撤銷來騙法官

執行人員找到李某某後,李某某義正言辭地說他所欠陳某某的11萬元已經全部還清,同時還出示了陳某某所出具的收據以及銀行卡交易記錄的照片作為還款證據,並威脅執行人員“誰敢再執行,將會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氣焰十分囂張。

一方說尚欠5萬元,一方說已全部還清,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麼?

執行人員立即將李某某傳喚至法院。對李某某出示的還款證據進行抽絲剝繭的分析、並從時間節點進行邏輯推理,發現了其中的蹊蹺。

李某某提供的證據顯示,他於2018年8月31日通過微信轉賬1萬元給陳某某,隨後又通過ATM機向陳某某轉了5萬元(24小時到賬),辯稱因陳某某要現金,便撤回後從櫃檯取了現金支付給陳某某。後,陳某某向他出具收據載明收到6萬元;2018年9月1日,他又通過櫃檯轉了5萬元給陳某某,有轉賬記錄佐證。所以他的所有欠款已經履行完畢。

而陳某某隻承認收到李某某通過微信轉賬的1萬元和櫃檯轉賬的5萬元,共計6萬元;而李某某所說的通過現金支付5萬元的情形不實。

瀘州這老賴耍“聰明”  用ATM機轉賬還款後申請撤銷來騙法官

約談當事人

問題就出在這筆通過ATM機轉賬後又撤銷的5萬元上。

執行人員質問李某某,“銀行能查到取款、轉賬等交易明細,賬戶操作的時間痕跡。”“我們也可以申請調取銀行監控核實相關情況。”如果你作虛假陳述,後果是非常嚴重的。”

眼看紙包不住火,李某某深知如果再繼續隱瞞和欺騙會受到處罰,便將事情的經過進行坦白。

原來,李某某偶然得知,利用ATM機轉賬(24小時內到賬)可申請撤銷。於是便精心設計了這出“通過ATM機轉賬5萬元給陳某某後撤回,騙取陳某某出具收據”的好戲,意欲矇騙執行人員。

孰料,李某某處心積慮設計的好戲瞞不過執行人員的火眼金睛,經過執行人員的教育,李某某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立即通過手機向陳某某轉賬5萬元,狼狽不堪地離開了法院。(陳攀、楊春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