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戀愛兩個月花了男方半年的工資,男方有些承受不住,該分手嗎?


你花了男人半年的工資是本事嗎?男人為什麼承受不住,還不是你談戀愛開銷大嗎?戀愛的本身是瞭解男人的個人素質,而你呢?把對方是否願意為你花錢,作為標準。如果你是一個正直的女人,不但不會提出分手,應該更加接近他,走近他的生活。這樣才能說明你是真心我愛人,而不是把感情建立在金錢的基礎上。

所以,你為什麼覺得需要分手,是因為對方再也沒資金供你揮霍了,你其實不是尋找愛人,而是在找一個,願意為你提供享受空間的藉口,你這不是戀愛,而是以戀愛為晃子,敲詐男人,當男人再也沒有能力供你享受的時候,你就找到藉口。說什麼,對方不願意為你花錢就是沒有誠意。

男人已經用事實說明了,只要他有錢,第一個享受的人就是你。你體會到了嗎?我估計你就是一個拜金女。一個視金錢為第一的女人,請問你們在兩個月的戀愛時間,你又為男人花了多少錢呢?

半年的工資,少說也是一萬多,至少每個月男人為你付出的不止5000吧。

愛情生活中,需要雙方的共同付出,只有雙方都有誠意才行,你只要求男人為你付出,而你又為男人付出了什麼?目前男人用行為證明了誠心,而你的行為又在哪裡呢?你是一個只知道要求別人為付出的女人,根本就不知道,戀愛為什麼能繼續直到結婚,其實也是需要雙方共同的有這個願望才行。

如果你想分手也可以,你得把男人為你花的錢,給退回來。因為你不是在找愛人,是在找誰能給你優質生活的人。而真正是優質的男人會要你這樣的一個,只知道享受,卻不知道,戀愛的雙方在一起,是需要共同的承擔,只有你的行為上能夠達到相互的作用,才是真心的找愛人。

如果這個男人是有點腦袋的,是個聰明的男人,根本就不會與你繼續的戀愛,因為你的要求的本身就是一個無底洞。是一個沒有邊緣的。

世上有資本的男人很多,你為什麼沒有找到,因為你的現實太可怕了,只是戀愛,如果結婚了,你是不是所有的支出都需要男人給你支出呢?你哪裡是在談對象啊,純粹的是在玩弄男人。

任何一個想生活在一起的青年男女,都是會在戀愛的時期花錢,但花錢也不是無止境的,也是有程度的,而不是像你這樣,直接是花掉了男人半年的辛苦錢,花銷上適可而止,而不是漫無邊際。

從你提出是否分手這個事情來看,你找任何男人,即使是結婚了,也搞不好,因為你不知道,兩個人在一起,要學會持家,只有學會持家,家庭才能在經濟上不會過於緊張,生活才能過得下去。而你因為對方沒有錢了,就說明,即使是婚姻中,有了任何的不順,你不是想辦法去克服它,而是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分手。分手解決不了你的任何問題,無論你找什麼人,就算對方家中是開銀行的,也不一定能讓你如此的開銷,銀行也有經濟不能立即到帳的問題。如果你不改變目前的思維方式,你只能是一直在找,卻始終找不到合適的,因為你的戀愛觀是以金錢為第一,只要有了能提供你享受的,就是有愛情。你的觀點目前不叫愛情,應該叫“錢情”才對。而且你的這個觀點說明,你不能與對方同甘共苦,你就是經常聽到人們所說的“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所以,我覺得如果你提出了分手,並不是壞事,對於男人來說是好事,是提醒男人在戀愛的時候,要睜大雙眼,仔細的審視,什麼樣的女人才是真正的找愛人的。


唱起心中快樂歌


這個時候你們兩個人都應該做一個決定,如果你是女方,你的基本消費水平就是這樣,我建議你還是分開,因為看這樣的情況,男方的條件也並不一定太好,可能結婚後不能一直保持你這種消費水平,所以結婚了以後大家也會很痛苦。

我家有個親戚,男方的條件還不錯,結婚前男方還帶女方去杭州,一邊旅遊一邊拍婚紗照,當時也讓人們很羨慕,可是結婚之後女方的消費水平一直還是那樣,又多了兩個孩子的開銷,男方的消費水平支撐不住了,就此,女方很是不滿,說南方家庭比較摳門,其實,女方的原生家庭條件也並不是太好,只是家裡從小養成了這種消費觀念,他們現在想離婚,財力和消費觀念是離婚的重要原因。

如果你是女方,因為結婚之後面臨著更大的財務支出,顯然,男方是無法滿足你的,與其結婚之後後悔,還不如現在就結束。

如果你是男方,你要考慮這樣的女朋友,以後你根本養不起。何況以後還有孩子和老人的贍養支出。

婚姻中最大的問題在於兩個人的觀念不一樣,想要在一起,一定要看對方的最低處,你們兩個都要考慮一下,這樣的他(她),你能接受一輩子嗎?


衚衕王大姐


看提問的架勢,提問之人,應該是女孩子,我想知道,談戀愛,你花了人家半年工資,他有點承受不了,不是你該不該分手的問題,而是他應該跟你分手的問題。

一個男人,半年工資竟然在兩個月之內被你花光,得多物質和大手大腳啊。假設這個男人的月工資是5000元,那麼,半年的工資也在3萬元,相當於你一個月花掉1.5萬元,一個月的花掉人家3個月工資,典型的吸血鬼啊。


一個月花掉1.5萬,你敢說說都花了些什麼,吃喝玩樂?一件衣服好幾千?一頓飯好幾百,天天在外面吃飯嗎?才談兩個月,就把人家工資燒掉1.5萬,得多物質和高消費,你以為男人家裡開礦的嗎?

我甚至覺得,你這個女人就是不要臉,還在相處階段,談戀愛階段,你就使勁燒男人的錢,一看就不是過日子的主,一看就是那種沒文化、物質慾望特別強、拜金嚴重,虛榮心強的女人。一個自尊自愛,三觀正、心好、獨立自主的女人,不會隨意去花男人的錢,吃飯小錢,男人掏,可以理解,你兩個月花掉他半年工資,那就是把男人當做提款機了,看人家招架不住了,你就要分手,如此一個女人,早分早投胎啊,自己過吧,不要去禍害男人。

你真正自愛自尊一點,買啥,自己掏錢,啥都讓男友來掏錢,你真的好意思?自尊去了哪兒?估計也是一個沒啥素質文化,甚至是窮的很的女人,還特別物質,要我啊,一個月下來,就趕緊分,因為,他不是你的菜,你還是去找開礦的吧。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大家好,我是深山小文,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先給你算一下吧,按大眾工資現在基本上每個月5000,半年就是六個月,那就是三萬塊錢左右,談個戀愛你倆個月就花了他三萬塊錢,你絕對沒有把它當男朋友,而是當成取款機了,還是不用插卡的那種。

我來給你分析一下你倆的情況,花了他半年工資,我可以理解成他也就是個上班族,工資也高不到哪裡去,能把他的錢花倆個月,充分說明他也就是一個沒有一技之長的老實人,迫切想有一個女朋友,然後不知道咋回事就攤上了你這樣一個渣子,問題只有一句話,但是字裡行間也透漏出你不是一個省油的燈,絕非賢良淑德之人,長的也不咋地,最多就是能看的過去,會巧言令色,自己又沒能耐花錢還大手大腳,好吃懶做,傍不上大款所以只能先找一個替罪羊讓自己有錢花,花他的錢,傷他的心,最後他沒錢了你就拍屁股走人了,但凡你要是愛他,絕對不可能肆意妄為的揮霍他的錢財,倆個月三萬啊,你絕對不是一個好女人,還大言不慚的問倆個月花了男方半年工資他承受不住要不要分手,我看是你想分手吧,把人家錢花完了你想起來分手了,真是要多卑鄙有多卑鄙,你這麼能造為什麼不花自己的,完全就是花別人的錢不知道心疼。

談戀愛就好好談戀愛,不要玩弄人家的感情,善惡到頭終有報,出來混遲早要還的,不要心眼多的像篩子似的欺負老實人,這樣整你總有栽的一天。




深山小文


談戀愛兩個月花費男方半年的工資,說明你們戀愛的花費還是比較多的,作為男生,確實有些招架不住。

個人認為談戀愛期間,花錢很正常,但也要適度消費。戀愛期間的花費不能只由男方一人承擔,女方也應該相應承擔一些費用。男女戀愛,男方承擔一些費用是應當的,但男生沒有義務承擔所有的戀愛費用。女生戀愛期間,不能把男生當作自助銀行,取之不盡用之不竭,

那是不正確的戀愛觀。錢不是大風颳來的,世界上絕大多數的人掙錢都不容易,我們應該樹立正確的消費觀,不要隨意浪費錢財。

女生在戀愛期間也要積極支付一些消費,不要認為男生花錢是理所應當的,女生也應該努力賺錢,花自己的錢才會覺得踏實,才會有成就感。女生應該學會自立自強,努力賺錢,不要把男人作為自己的取款機。



情感小閨蜜


該不該分手要從兩個方面看,下面我就來分析一下

你是男生,談了兩個月就花了自己的半年工資,我有些受不了,要不要分手呢?個人認為要從以下看。

1.要看看這兩個月是你自己約女朋友出去,然後帶去的都是高消費的地方,要看看是你自己要帶去高消費的地方或者是女朋友要求的話。

如果是前者就要改變你的消費觀念了,不要打腫臉充胖子,這樣會讓女生誤認為你就是這樣高消費的人,覺得很正常,對你來說沒有什麼壓力,那這個時候就不需要分手了,你只需改變一下你每次帶她出去的地方,選擇一些比較適合自己消費的地方。

後者的話,我覺得就要分手了,因為你女朋友明知道你每個月的工資,還要帶你去一些高消費的場所,我認為她是把你當成長期的飯票了,等你什麼時候負擔不起的時候,就是她要分手的時候了。所以你要做的就是分手了。

如果你是女生,也要從兩個方面看

1.每次男朋友帶你去高消費場所都是他自己帶你去的。

如果是這樣的話,你就要為你男朋友著想一下,勸他不要帶你去這樣的一些地方,當然偶爾去還是可以的,不過要根據自己的自身情況,實在勸解不了的話,我覺得可以分手,因為男方就是面子工程,以後結婚了後肯定會不好的,這個要根據自己的觀察來選擇。

2.每次去高消費場所都是你要求的比較多的話。

這樣的話我就不知道要怎麼說你了,你要改變這個想法了,談戀愛期間每次出去都不能要求你男朋友付款吧,就比如,有一些女生跟閨蜜出去吃飯還要要求自己的男朋友去付款,當然也有些男生願意這樣做,但不是所有男生都願意這樣做,這個要根據自己的男朋友的條件來看待。在我看來,你根本就沒有把他當男朋友,只是把他當成你自己消費的一個來源。也許你會反駁,我從小就是這樣的消費觀念,他愛我就要為我付出。那這樣的話,你們還是分手吧,不要禍害這個男生了,他負擔不起你的生活,你們不是同一類人。

總之,我認為談戀愛的雙方要彼此多為對方考慮,有時候我們的消費觀念是這樣,要考慮是否會對對方造成什麼困擾,真的愛對方的話,可以為對方而改變自己的消費觀念的,所謂的三觀不合,只是有一方不願意做出改變而不合的,所以為了彼此,改變一下很有必要的

以上是我的個人見解,希望可以幫到題主。

我是淘氣,專注於情感類的問題,大家有別的想法可以下方評論,你的點贊和關注都是對我的支持

o0淘氣0o


你既然選擇花他的錢,你是否選擇跟他一輩子?

若你不想跟他一輩子,勸你還是離開他,對他對你也好,你可以對自己負責,不會浪費青春。他也可以另尋真愛。

若你想跟他一輩子,那你就該開始規劃你們的未來,未來的花費很多,一分錢都不能亂用。

所以!事情,由自己決定,種下什麼種子,將來就會收穫什麼果實。


透心入境


我談戀愛的時候,七年前,我工資3300,老公可能多點,我沒問過。出去玩兒吃飯什麼的,基本都是這次他掏錢下次一定是我掏錢,我從沒想過要佔他便宜花他錢,覺得我又不一定嫁給他,大家都不是有錢人,憑什麼花人家錢。我老公就是個木頭疙瘩,每次我掏錢他都反抗,然後下次帶我去更好一點的地方吃飯,就是想不到可以給我買個小禮物什麼的意思一下……

後來結婚了,對不起,老公的錢我愛怎麼花怎麼花,他管不著😏😏😏


沒事少說話有空多讀書


不知道提問的是男方?還是女方?

男方這種不理性消費,如果是主動的,那有思想不夠成熟嫌疑了。如果是應女方要求而花費的,那必須要考慮女方的價值觀取向是否有問題了。

如果是女方。才兩個月就花了人家那麼多錢,因對方錢盡而棄,你的良心會不會痛?你的人格和教養何在?如果因為錢而分手,於情於理,你吃人家用人家的,無論是對方主動贈予還是你討要的,都應該歸還。不欠錢,也不欠情,只為心安。真落個綠茶婊的名聲,也就徹底臭到家了。


實現一個曉目標


花完就走,走了在找,就循環著,你很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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