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傾其所有為兒子準備了一套婚房,婚後女方父母卻住了進去,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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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哥們大偉,他爸爸當過礦長後升任某局局長。家境富裕。他們家買了兩套房,是一個樓層的左右兩套。

大偉當然不用自己找對象,有不少有心人很是上心。環肥燕瘦各種女孩都見了遍,其中有一個還是當地工商銀行行長的女兒,亭亭玉立,模樣端莊。但大偉卻沒看上人家。


直到小麗的出現,大偉才眼前一亮。小麗父母只是普通工人,小麗也只是高中畢業。但小麗有一種農家女孩特有的氣質,看起來踏實穩重。大偉感覺就是她了。

大偉和小麗過了幾年幸福生活,兩人還有一個可愛得女兒。小麗的弟弟結婚後,和老兩口相處不睦,就住到女兒家,一住就是五年。

大偉感覺特別不自在,自己不好意思讓他們走,就讓小麗說,但小麗卻不同意。說:"那是我父母,讓他們走合適嗎?"



兩人常因這事吵架,小麗的父母卻聽而不聞,裝作若無其事。有時候還幫著女兒瞌懟大偉。

大偉想過離婚,但女兒還小,小麗又壞孕了。實難做出這個結果。大偉神情恍惚,還有了輕生的念頭。

大偉父親知道大偉的情況,自己又不好出面。就和弟弟說了一下。大偉叔叔也是數的上的二桿子勁,沒什麼人敢惹的主。二話不說叫了一幫人就把大偉岳父堵住了。讓他馬上搬走,不然就得人抬你走了。看著這一幫兇神惡煞的人,大偉岳父當時就嚇破了膽。第二天就回去了。

他家本來還有一套房,卻非要在女兒家蹭。真是太不要臉。惡人還得惡人治。

大偉的岳父岳母走了以後,大偉什麼狀況夜沒有了。他爸爸雖然對他叔叔沒有明確表示感謝的話,但也頗感欣慰。大偉親自對他叔叔說了感謝的話。

小麗的孩子出生了,是個小男孩。兒女雙全,非常幸福。大偉岳父岳母去了他家,要住也不敢多住了。有些人不修理一會永遠不會懂事。


情感亂入


我大學畢業在另一個城市工作,父母也沒能力給買房子。老婆是本地的。結婚前岳父說租房子也行,和他們一起住也行。但我咬牙傾盡所有買了個兩居,就為了住自己家腰桿硬。結果婚後冬天岳父母就放著自己的大房子不住,也不和自己兒子住,非要擠在我們的小家,美其名曰省取暖費。岳父母也不是缺錢的人,主要是孤單,而且在這裡也是盡心盡力;老婆不工作,也正好有人陪她。孩子出生後,婆媳關係因為城鄉差距和巨大的三觀鴻溝並不好,也就為岳父母正大光明的長期“滯留”提供了藉口。因為對孩子的教育產生分歧,加上長期在一塊慢慢積累的矛盾,以及不能和自己父母一塊住的愧疚,我開始反感他們,開始和老婆冷戰。本質上講,他們不是壞人,甚至有恩於我,但這種慢性折磨也讓我筋疲力盡,一度想要結束這段婚姻。最後因為孩子也十一歲了,必須分床睡了,總算在一個恰當的時機把那間臥室改成孩子的臥室,我們成了正常的三口之家,和老婆的隔閡也在慢慢彌補。我想我是不會去買大房子的,老婆不會忍受和我的父母一塊生活,我又何嘗願意和她的父母天天處於一室。奉勸大家,還是小房子好,沒有多餘空間給別人。


閱盡萬般一笑酬


我有一個女同事,家裡非常的有錢,今年兒子結婚除了彩禮要二十萬之類的條件外,女方的家裡還要求同事在婚房附近也給她們買一套房,理由是以後帶孩子方便。

同事也是被這一無理要求氣蒙了,憑什麼自己還要為兒媳婦的父母買房,可是最終還是買了,房子的戶主名字也是親家的。唉!我只能感嘆,“可憐天下父母心啊!”



這樣看來,只是女方的父母搬進去住倒也無所謂了,雖然是自己辛苦攢錢給兒子買的房,但是這是你心甘情願的,是你認為的責任和義務,至於兒子將來怎麼使用這套房子是他自己的事,何必糾結。


再說人家搬進去也不是白住,最起碼會想保姆一樣照顧你兒子全家,你也落得個放心踏實。“兒大不由爹”呀,還是儘量的給自己寬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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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自己的情況吧,其實現在零零後的孩子,以後都不會缺房子的,我兒子15歲,和我兒子差不錯大的同齡人家裡幾乎都是兩套以上,一起住的問題基本不存在,我家目前也是兩套,一套帶學區的電梯房100平米兩室兩廳房產證是我和兒子的名字,一套180左右的躍層不帶電梯五室三廳房產證只有我一個人名字,目前我們一家三口住在躍層的房子,兒子讀高中,平日住校,也很空蕩,隨著我們年齡大了,爬樓也感覺有點吃力了,等兒子10年後結婚,我們也都是50多奔60的人了,樓可能怕不動了,初步是打算把樓梯房給他,我們去住電梯房,私心希望他們和岳父岳母住一起,他們幫忙帶孩子,照顧小兩口生活,我們出點生活費,他們週末,過節偶爾來我們家看看就行了,養孩子太累了,還要帶孫子感覺吃不消,過好自己的後半生就行了,財物生死帶不走,大家活著的時候開心就行了,不知道老了會不會改變想法,反正現在是不願意和兒子媳婦一起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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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個問題裡就可以看出一個現象,可能從古到今都有吧:婆媳關係不好大多數就是婆婆希望媳婦同自己一樣吃很多苦,埋頭苦幹,默默地任勞任怨。而媽媽住到女婿家裡是新時代才有的現象,幾乎都是不想自己的女兒如自己一樣那麼辛苦。

每個人都懂得道理,但是面對問題都是自私的,看過媳婦叫老公去倒一下垃圾,婆婆不幹了,臉拉得老長,嚴重的,找碴子吵架,更嚴重的動起手。聽過阿姨叨嘮女兒女婿的,說自己伺候女兒做小月子,女婿自己穿的襪子都要女兒拿到女婿手上。

有一個丈母孃要女婿一家住她們家裡,而這個九零後的女婿非要丈母孃住到他家裡,夾在中間的老婆左右為難,後來這個女婿想到一個辦法,就是早上上班之前把寶寶送到丈母孃家,而下午下班之後再接寶寶回自己家。想想是很美的,但是現實很殘酷,小孩很小,還不到一歲,而丈母孃家在潘橋那邊,而他們家在歐海京都城這邊。而這對九零後夫妻,男的家裡是母親幹一切事,父子的飯都是母親端到手上,而女孩家幹一切事的是父親,這種反差的小夫妻,男女不改變,婚姻很難說不出問題,但是為人父母之後,女的很快進入角色,忍,改變,或付出多,而男的還像單身一樣。

講兩個殘酷的例子,一個是在報子上看到的,一個是現實中看到的,都是真的,都發生在溫州,都是和丈母孃住一起的。兩個男的都出軌了。

報子上看到的,男的出軌私生子都生了出來,之所以東窗事發是男的賣這個私生子被小三報了公安,這個男的不但給老婆整了個大草原,還欠這個老婆娘家人很多人的很多很多的錢,還給這個老婆整了很多很多銀行貸款。那個女的在溫州論壇上寫帖生不如死,而他們有兩個孩子吧。女的說這男的很老實很顧家,晚上幾乎不出門,也帶孩子去培訓班啊玩啊。

現實中見到的最早是那個小孩子,還不到三歲。孩子的父母正在鬧離婚,男的出軌和女同事搞上了,丈母孃氣的生了病。

現在吧,還有一種現象,生兒子的父母,在兒子結婚之前吃苦,出了彩禮把媳婦兒娶進家門就過上了神仙似的曰子,而生女兒的父母,在女兒結婚之後吃苦,女兒一出嫁,老兩口成了陪嫁丫鬟。(我是說一種現象,而不是指全部)

其實我蠻讚賞一個阿姨所做的,一開始,她是讓她女兒一家租了一個房子,兩家不遠,白天一二三四五,小孩在丈母孃家生活,晚上回自己小家,週六週日,小家庭過小家庭的日子。

等孩子上幼兒園了上小學了,就讀丈母孃家近的學校,白天放學丈母孃接,女兒女婿下班過來接孩子回自己小家。

現代社會,離婚率高,有一點就是父母沒有放手,沒有從心裡上早早斷奶,一雙新買的鞋子都需要去磨合,更何況一對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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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是兒媳將來也會是婆婆的我來說一下自己的看法吧,無論是公婆也好岳父母也好,都不應該跟子女生活在一起,年輕人應該有獨立自主的生活,長輩在身體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適當的為子女分憂,但是絕不能完全介入他們的生活。


作為兒媳的我婚後就跟老公一直獨立生活,期間因為孩子上學問題我倆在孃家和婆家的家都生活過,首先是生活節奏和習慣的衝突,比如我們偶爾喜歡睡個懶覺,可是長輩們早早的起來打掃做早餐,我們也不好意思一直躺著,並且在家裡隨時都要衣著整齊,偶爾拌個小嘴,長輩插上那麼一句夫妻之間更容易滋生矛盾,最最關鍵的一點是隔輩親問題,無論外公外婆還是爺爺奶奶都會無條件嬌慣孫輩,就拿我公公婆婆來說吧,倆老都是高知,對孫子那是有求必應從不講理,經常為此引發家庭矛盾以致影響到跟老公的感情,那幾年我倆總是吵吵鬧鬧的,直到後來回自己小家住才開始和睦。


因為有跟長輩住的經歷,所以以後我肯定不會去打擾孩子的生活,同時也不支持女方父母跟兒子兒媳生活在一起,如果對方條件有限,我會在經濟上援助租房讓親家生活在兒子兒媳附近,畢竟多數家庭都是獨生子女,別人家姑娘也有奉養自己父母的責任。

最後說一句極其討厭那種開口閉口就說有本事就別娶的女人。


我可是有貓的人


我們養兒子也都是希望兒子生活幸福,做父母的也就心滿意足了,所以我不會計較女方父母來住給兒子買的婚房,只要兒子願意,只要女方父母是通情達理的好人就行了。

我目前有兩套房子,一套自己住,一套給兒子結婚用。兒子還在讀書,找了一個外省的女朋友,兩個孩子都是獨生子女,女孩也願意將來到我們城市工作生活,她也同樣要孝敬和贍養自己的父母,如果女方父母一起過來,我不介意他們跟小兩口住我給兒子買的婚房,只要兒子願意並且他們兩代人能夠處理好家庭關係,和和睦睦就好了。而且女方父母跟小兩口住一起也可以幫小兩口做好後勤工作,帶帶孩子、做做飯,這樣雙方老人輪換著一起帶孫子女也減輕了男方父母單方面帶孫子女的辛勞和壓力。我的幾個養兒子的同事也遇到相同的問題,也是這麼處理的,總之都是為了兒子家庭和諧幸福,就不必計較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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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為男方的家長,女方家長長期住到兒子家裡,心裡肯定不舒服。


事實上,年輕人跟長輩住在一起,無論是女方家長,還是男方家長,都會有代溝。有代溝就有矛盾。有矛盾,為了粉飾太平,其中一方必然委曲求全。


我一個同事的哥哥,部隊轉業,分配到了某軍區醫院。單位有福利房,自己只要稍微再出點錢。他上班離家比較遠,所以只是週末回家,但是收入很可觀。


女方家不是本地人,生完孩子後,女方父母為了照顧女兒和外孫,和女方弟弟都住了進來。


噩夢從此開始,男方每次回家,都像是上親戚,感覺格格不入。更嚴重的是,女方家長自恃功臣,指責他不顧家,對他的態度極為不客氣。


有一年暑假,我們約著去甘肅玩。同事哥哥帶著兒子也來了。四年級的孩子,極為任性,嫌外面熱,不肯和我們一起玩,要求爸爸帶他回賓館。爸爸不同意,他就在那破口罵爸爸。我們幾個大人哄著他。結果他理都不理我們。


我們以為孩子一時耍性子。結果這個熊孩子三天一直不理我們,一直髮脾氣完全就是個寵壞了的孩子。我們玩得興高采烈的時候,他就開始又哭又鬧。他爸爸實在不好意思,就帶著他提前回家了。


我們一致認為,孩子罵爸爸的那些話,完全就是從姥姥姥爺媽媽那裡販賣過來的。


後來,我同事的哥哥重新買了一套房子,一家三口搬了過去。原來那套房子就這麼借給岳父岳母小舅子住著。


題主的問題中,再買一套房子是沒那個實力了。所以,要麼做忍者神龜,要麼找個藉口讓親家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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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兒子媳婦樂意,無所謂啦。

我有自己的房子,傾其所有又買了一套房,就是給兒子結婚用的,雖然我的名字我還貸,但是房子他們隨便挑哪套住都可以。

說實話我倒是希望親家過來住,自己可以輕鬆兩天。長期住更好,我就徹底解放了!

因為兒子常年外派北京,只有週末回家,所以媳婦兒和孩子一直跟我們一起住,吃喝拉撒全部是我們照顧,就像貼錢保姆一樣,買菜做飯洗衣服打掃衛生,人家兩口子只管上班,生活費卻從來不說給。週末回來有時累了病了趕他們去自己房子那邊,也就是一兩個月過去一次。

特別希望孩子姥姥姥爺能過來一陣子,一個是過來玩兒,一個是替她們照顧家照顧孩子,讓她們看看自己家閨女懶成什麼樣子。

可是隻能悄悄說,兒子不願意!因為岳母性格怪怪的,岳父來了不講究,尿泡都尿到馬桶外面,時間久了好不容易有些改變的媳婦兒又退回去,把孩子給帶歪了。

嗨,兩難,最好是孩子趕緊長大,他們自己去生活!


我的房子我做主


我會感謝女方的父母替我做保姆,帶孫子。

雖然我現在還沒有到做婆婆的年紀,但卻實實在在經歷著跟公婆一起住的各種雞毛蒜皮。

我婆婆身體不是很好,但是沒有辦法,生孩出生之後只能由她帶,因為我要去上班。帶孩子真的很辛苦,而且壓力很大。帶好了兒媳不一定會感激自己,帶不好那就一場腥風血雨。

有一次帶寶寶去公園玩,旁邊有個阿姨也帶著孫子跟一群阿姨在那曬太陽。

孩子下巴有很明顯的擦傷,所以大家都好奇是怎麼回事。阿姨說是她媽媽帶的時候不小心摔的,然後旁邊就有個阿姨馬上說“好在也是你兒媳自己帶的時候摔的,要不就真的難搞了。”

我婆婆幫忙帶孩子的時候也出過幾次大的“事故”例如把滾湯放在寶寶夠得著的地方,把臉都燙得起了泡之類的。

孩子沒事就好,有事做親媽的肯定心疼,心疼了自然就會忍不住說幾句,而老人心裡也委屈。

所以,如果我孩子大了,我巴不得跟他們分開住,最好就不要讓我帶孩子。人到中年本來就應該屬於我們好好享受人生的時候了,還要被孩子和孫子綁著,想想都覺得心塞。

所以,從現在開始努力賺錢,怎麼都要跟孩子們分開住,這樣才能保持彼此最好的關係,互不生厭,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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