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應急管理部官方網頁最新調整,機構一欄公開消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的主要職責為:
組織編制國家應急總體預案和規劃,指導各地區各部門應對突發事件工作,推動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和預案演練。
建立災情報告系統並統一發布災情,統籌應急力量建設和物資儲備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組織災害救助體系建設,指導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承擔國家應對特別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
指導火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等防治。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
公安消防部隊、武警森林部隊轉制後,與安全生產等應急救援隊伍一併作為綜合性常備應急骨幹力量,由應急管理部管理,實行專門管理和政策保障,採取符合其自身特點的職務職級序列和管理辦法,提高職業榮譽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戰鬥力。
應急管理部要處理好防災和救災的關係,明確與相關部門和地方各自職責分工,建立協調配合機制。
相關組織機構如下:
議事機構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
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
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
國家減災委員會
機關司局辦公廳
人事司
應急指揮中心
風險監測和綜合減災司
教育訓練司
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局
火災防治管理司
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司
防汛抗旱司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司
安全生產基礎司
安全生產執法局
安全生產綜合協調司
救災和物資保障司
政策法規司
國際合作和救援司
規劃財務司
調查評估和統計司
新聞宣傳司
科技和信息化司
機關黨委
離退休幹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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