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單位工作不滿一年也有年假!2019法律這樣規定!

大多數人在社會中都是作為一個勞動者的身份,而每一位勞動者都知道,《勞動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我們是有年休假的,也就是一年中可以帶薪休假;而休假的天數不是由單位說了算,也不是由職位說了算,而是由勞動者的工齡來決定的。工齡在1年至10年的,年休假天數為5天;工齡在10年至20年的,年休假天數為10天;工齡在20年以上的,年休假天數有15天。

在新單位工作不滿一年也有年假!2019法律這樣規定!

儘管年休假是我們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但是在執行中卻有不少員工年休假權益被侵害的事情;因為年休假的相對自由,不像法定節假日那樣有明確規定是哪幾天休假,是員工根據單位實際工作需求,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休假,可以員工自己申請也可以單位安排。因此,總有一些單位利用條例漏洞侵害了員工休假權益。

小明畢業參加工作已經有3年多了,去年中因為原單位效益不好,跳槽到了一個新的單位。剛開始,單位告訴小明工作沒滿一年沒有年休假,小明以為是新入職的有一年不能休,翻了年就可以合計出來補休。直到跨了年統計今年內年休假天數時,小明才發現自己仍然只有5天,去年沒有休的天數並沒有折算。

單位表示,依法“連續工作不滿一年的員工沒有年休假”,因此小明新入職沒工作滿一年不能休假。小明不接受這樣的解釋,與單位產生了糾紛。到底新入職員工能不能休年休假呢?的確,法律規定了連續工作未滿一年的員工沒有年休假,但是這裡的“連續工作”並不是指在同一家單位,而是指從參加工作開始,算的是工齡有沒有滿一年!

只有從學校才畢業進入一家單位的新員工,才是工作沒有滿一年,沒有年休假;其他有工作年限的員工新入職,是有年休假的,只是年休假的天數需要折算,單位可以當年不允許休假,但不管是跨年還是滿一年,該休的天數是要補給員工的。

跳槽的員工年休假天數該如何折算呢,這也是有法律規定的,標準為:從入職之日起當年剩餘天數/365*工齡對應全年應休天數,計算結果取整,只舍不入。不管怎麼說,除了工齡不滿一年的員工,其他新入職員工折算出來有休假天數都是要算的,當年不能休也可以累計到次年,不存在沒有年假的說法。

新單位再說沒有年假就要討個說法啦!大家都怎麼看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