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恨!我旗一慣偷化身病房“幽靈”專盜病人財物

生病了

本來就是件不開心的事

如果住院期間還遭遇了小偷

那就更鬧心了

近日

可恨!我旗一惯偷化身病房“幽灵”专盗病人财物

4月6日一早,前旗公安局西街派出所接到報警稱,前旗人民醫院住院部病房裡進了小偷,患者的物品被盜。

接警後,西街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醫院,瞭解到患者丟失的東西有衣服、食品及生活用品等。民警進一步調查獲悉,近期住院部經常發生類似盜竊案,因為涉案價值都不大,大多數失主沒有報案。

可恨!我旗一惯偷化身病房“幽灵”专盗病人财物

經調取住院部案發時段的視頻監控錄像,民警很快鎖定了嫌疑人。但因嫌疑人是在凌晨作案,再加上視頻監控紅外線補光不足等原因,嫌疑人的面貌看不清,只能看到大致的背影。

就在民警對此案進行進一步研判時,對講機裡又傳來電動車被盜的警情,西街派出所要求其中一組民警繼續在醫院調查走訪,另一組立即趕往案發現場調查取證。

經調取電動車被盜現場的視頻監控錄像,民警捕捉到了嫌疑人的正面影像。經比對、研判,這兩起案件系同一人所為。考慮到嫌疑人有再次作案的可能,西街派出所當即安排民警摸排城區娛樂場所,並聯手巡防大隊加強夜間巡邏防控工作。

可恨!我旗一惯偷化身病房“幽灵”专盗病人财物

當天下午3時許,巡邏到林海公園南門的民警發現一名男子與嫌疑人的體貌特徵極其相似,便停下車準備上前盤問。男子看到民警後拔腿就跑,民警緊追幾步將其控制。

民警將處於醉酒狀態的嫌疑人李某帶到派出所後,李某拒不配合調查,並多次謾罵民警,審訊工作無法正常開展。針對李某反偵查意識較強且奸詐狡猾等特點,派出所重新制定了審訊方案,安排經驗豐富的民警審訊,但李某還是拒不承認違法事實。民警決定等李某酒醒了再審。李某酒醒後,依然不承認違法事實,而且潑皮耍賴,想以這種方式逃脫法律的制裁。民警也不著急,與他拉起了家常,並適時拋出他的犯罪證據,讓他防不勝防。經過一夜的鬥智鬥勇,李某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敗下陣來。

犯罪嫌疑人李某曾因盜竊被判過刑。刑滿釋放後,好逸惡勞的他不思悔改,又幹起了老本行,選擇的作案地是醫院住院部。李某長期蟄伏在住院部走廊裡,待凌晨患者及陪護人員熟睡後,多次進入病房盜竊衣服、食品、日常用品等,供他日常使用。

4月7日,民警帶著犯罪嫌疑人李某指認了作案現場,並追回部分被盜物品。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刑事拘留,相關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盜竊罪(刑法第264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秘密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

(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第一百九十六條 第三款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一十條 第一款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五十三條 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譭棄郵件、 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竊取財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第二百六十五條 以牟利為目的,盜接他人通信線路、複製他人電信碼號或者明知是盜接、複製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六十九條 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八十七條 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汙、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在休息的時候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以免給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機

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同時

請大家收好!

1.病房裡,不要將貴重物品隨手放置,如果病房的床頭櫃有鎖,儘量將貴重物品鎖起來。

2.排隊掛號、繳費時,不要把現金、手機等隨手放在口袋裡。

3.脫下外套時,應將口袋裡的物品取出。

4.進出電梯時,對貼的很近或故意擠得人要多留意,不要讓裝有貴重財物的包離開自己的視線!

5.如果有陌生人進入病房,要主動詢問其來找誰。做賊心虛,小偷在被問之後會找藉口離開。

為了更多人的安全!

請大家擴散周知!

校對:李雷 杜雪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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