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奔驰事件收取服务费调查出来不合法,那之前所有买车的人都可以退钱吗?

超级玛丽122


金融服务费是个灰色地带,目前法律没有确切规定,不能简单说合法与不合法,但是,但是,就按目前法规来说,服务费应该事前明确告知消费者,并且充分说明服务费是给车主提供什么具体服务,不能等消费者已经交了部分车款,再事后告知还要收一笔服务费,此时你不交服务费就不给你提车,首付款也不退,这就涉嫌胁迫欺诈交易,服务费的价格应该与4S提供的金融服务内容值价相符,不能因为4S店工作人员帮顾客跑了一两次银行就可以收取高达一万五的服务费,这就违反法律规定的公平交易原则,是捆绑销售,强买强卖,也是违法行为。另外4S也应该出具正式发票,出具收据就涉嫌偷税漏税。如果要全额退还服务费,必须证明是没有提前告知,想部分退款得证明4S提供的金融服务内容与所收就价格值价不符,(需要物价局介入做出界定)是强制搭售。建议消费者带好录音录像设备才进4S店买车,否则发生纠纷无法举证,哑巴吃黄连。


火星9964


不存在不合法这一说。其实就像在饭店吃饭给服务员小费一样的,本来是自愿的,但是4S店给你写到里面去了,我给你服务,你必须给我多少小费,你不给我小费我就不给你服务!这不本身并没有毛病!有句老话说法无禁止即可为!

现在可能会出个管理办法,就是制定你这个服务费是多少,多少才合理!或者直接取消掉。

给你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以前国家实行独生子女政策,生二孩是违法的要罚款,现在开放了二孩政策,但你不能把以前的罚的款要回去!

西安这个最大的问题在哪?在于4S店在买之前没告诉说有这笔费用。造成了强制销售,违规啦!

(举了个最简单的例子,总有人看不懂,评论里瞎叫,那我就把金融服务费的本质写出来)

我给你写一下什么是金融服务费吧!

我们都知道买了车就要上牌照,上牌照就需要一样必须品,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分抵押和不抵押的,抵押的说起来比较费劲,有想知道的就到我主页看,我就说说不抵押的吧!

首先有一条很重要,那就是必须是按揭车,只有按揭车才会有这个金融服务费!

按揭是什么意思呢,付了一个首付接下来每个月还固定的钱数就好,银行为什么给你按揭那!因为要赚你利息,那条件呢?你要把车本压在银行,银行才会给你做按揭,因为这样你即使没钱还贷款了,你没有车本,你的车也卖不掉,银行可以把你的车收回再卖掉抵账。那么关键词就是银行要见到你的车本才会给贷款做按揭!!

但是你的车没上牌就没有车本啊!怎么样才有车本呢!开着你新车,带上合格证,去车管所检验合格啦,交了购置税,就给你车本啦,拿着车本去银行就有钱啦!

那么问题就来啦,假设你买辆20万的车,首付是2万,你就付了两万4S店凭什么把合格证就给你啦,你开着车去上牌,拿了车本万一你不把车本给银行贷款,这车就是你的啦。那4S店不亏死,有人说让销售跟着不就行了?那万一销售是你朋友呢!?这样不行,于是就有了担保公司,也叫垫资公司,现在叫金融服务公司,干什么的呢?你付2万首付,他帮你付18万,一共20万,把合格证拿出来陪着你去上牌,拿了车本去银行,贷款18万,18万这个垫资公司又拿回去啦!

一幕了然,银行见本放货,4S店见款放证!哪垫资公司呢?瞎忙活,又帮你垫资又带你上牌的!不能帮你白干吧!收你3%的服务费。

回到题目,犯法吗?明显不犯法,明码标价,告知你啦,要收这个钱,你乐意按揭买车你就接受,不乐意就算!

那么回到西安这个问题,他没告知你有这个钱,后来又要收这个钱,违规啦,这叫强制消费啦!所以合同无效可以退款!

那么说收3%合理不合理,有句话说法无禁止即可为,国家没有规定,钻空子啦!

至于说这个金融公司需不需要上税,有无偷税漏税,这个已经和你买车无关啦,他赚100万,他不上税,这个钱也不能退你,那是他犯法啦和你付他多少钱无关!


闲杂趣谈


不一定,全款买车的估计并不能退款。

贷款买车的只要还保留着购车时的收据,退款应该是没问题的;只是时间上的长短的问题,只要调查结果是不合法,那这个钱不光是要退款。

这涉及偷税漏税的问题了,钱要退,款要罚;而且还是重罚,反正就是一句话:这件事暴露出来的问题很大。

这家4S店,我看他可能要凉了。


无双杂货铺


我认为应该退!


中银文武


有记者去找了,这个元胜公司根本不存在!注册公司地根本没公司,也就是说很大程度上这是一个皮包公司,用来做账用的。那么很明显了,这个垫资过程合理吗?不合理,你明明可以直接等银行放款,如果你觉得银行放款慢,我们买车的也不急着提车,是吧,等银行款放下了,我们再提车,也行啊!而你们4s店却在中间硬加一个皮包公司,然后收取服务费!那你们怎么不加他个十个八个垫资公司呢?这样层层垫资,垫一次收一次服务费,那多爽啊!这样10万车都能卖到100w1000w,是吧?别把我们群众当傻子,群众中眼睛好使的多了去了!希望广大网友转发,明显4s店再给自己收金融服务费找借口!


推倒眯眼胖


为什么不查查他们收贷款服务费不做收入不交税的钱,这是偷税漏税,而且金额及大,一个用户1.5万,按照一个月销售200台就是300万,一年12个月就是3600万没有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他们这样的收入10几年了,而且一百多家公司都是他们家的,这些外企挣我们国家老百姓的钱而且还偷税漏税


用户9048310165054


凤凰卫视在今晚的节目里,报道西安奔驰女时,用了大量的数据力挺奔驰女,并给出的数据是,截止去年六月,奔驰金融共接五十一万单,如果每单的金融服务费取个中间值一万元(好计算),也就是共收金融服务费五十一亿!


境由心造


我认为是不合法的。不可能存在所谓金融服务费。因为,所谓车贷跟普通贷款没有本质区别,银行一旦同意贷出是不会收一分钱额外费用的,银行的盈利是含在这笔贷款的利息之中,根本没必要有这笔服务费。也就是说你完全可以用其他借口向银行一次贷出一笔钱,用这笔钱一次过全额付款给4S店,而你每月自己还给银行。车贷其实就是用你这台车本身作为了抵押,让银行放心借给你钱。来来去去都是你和银行在搞,跟4S店没啥关系,何来这笔费用呢?


诡稻


不用说了,女车主和税务局、银保监会都被公关了,贷款买车变垫款服务买车了。这社会没救了。利之星老板是个高手,不用诈骗罪坐牢了。


抗雷1978


像铲除长春长生生物那样,铲除西安奔驰利之星4S店,西安奔驰利之星4S店的所作所为,如同当年日本鬼子侵犯中国时期的日伪军,是日本鬼子的帮凶,残害压榨中国人民。

必须铲除,除恶务尽!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相互的,西安奔驰利之星4S店17起诉讼案件表明,其不应该继续存在了,不能任其损害西安的形象。必须铲除西安奔驰利之星4S店,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还西安六朝(王朝十三)古都的胸怀,还西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风采,还西安一带一路先锋的气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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