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酒醉駕受嚴懲 “終生禁駕”悔已遲

“終生禁駕”,對於大多數的小夥伴來說,可能是一項相對陌生的處罰,雖然警察蜀黍希望你們永遠不會跟這項處罰沾邊,但還是有必要給小夥伴們做個普法。

2018年2月17日傍晚,周某成醉酒後駕駛號牌為陝GQ***3小型普通客車,由高新區駛往中心城區。18時35分許,當週某成駕駛車輛行駛至南環幹道陳家溝大橋南側橋面處,將行人陳某某撞至北側橋面,造成陳某某死亡,周某成駕車逃離案發現場。案發後,漢濱公安分局交警大隊迅速啟動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偵查預案,立即抽調精幹警力成立專案組,以事故現場為中心,全力以赴開展案件偵查工作。在強大的證據和心理攻勢下,當晚22時許,違法犯罪人周某成迫於法律的威嚴和偵破壓力,主動投案自首,並對其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致人死亡後逃逸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至此,“2.17”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成功告破。

經查,周某成醉酒後(案發時其血液酒精含量為121.1mg/100ml)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對行人動態觀察不周、臨危無措施,且發生事故後駕車逃逸的過錯行為,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負該起事故的主要責任。2018年10月30日,安康市漢濱區人民法院對違法犯罪人周某成因犯交通肇事罪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

2019年3月11日,漢濱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對周某成醉酒後駕駛機動車逃逸,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依法吊銷駕駛證,且終生不得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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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

身份證號

吊銷時間

違法時間

處罰事實

周某成

6124******2675

2019-3-11

2018-2-17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吊銷駕駛證,終生禁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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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生禁駕的幾種法律規定

1、飲酒或醉酒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造成重大事故後逃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終生禁駕的後果

一旦被終生禁駕,意味著今後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報考駕駛證,也不得取得駕駛資格,公安機關會將這些駕駛員錄入駕駛人管理黑名單,並實施動態監管,一旦發現禁駕人員報名,系統會自動鎖定。

若被終生禁駕後仍開車上路,駕駛員一旦被查處,將按照“無證駕駛”給予罰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內的處罰。

交警提示

漢濱公安交警告誡廣大駕駛人,一旦被列入“終生禁駕”名單,被禁駕人將不能再駕駛機動車,否則按無證駕駛進行處罰。目前全國已經實現交管信息聯網,終生禁駕人員信息已錄入全國公安交管信息系統,被鎖定為終生禁駕的駕駛人,如果有單位僱傭了“終生禁駕”人員駕駛車輛,被公安交警部門查獲,駕駛人和用人單位都將被依法追究責任。

希望廣大駕駛員遵守交通法規進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切勿心存僥倖!(通訊員 唐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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