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時酒精的刺激使人興奮,在不知不覺中就會喝多,當酒精在人體血液內達到一定濃度時,人對外界的反應能力及控制能力就會下降,處理緊急情況的能力也隨之下降。對於酒後駕車者而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發生撞車的幾率越大。
然而有的人明明知道喝了酒不能開車,
但就是禁不住美酒的誘惑,
在醉酒後依然駕駛車輛上路。
大竹公安交警多次提醒大家
僥倖心理不可有
心存僥倖終究會釀造苦果
在此予以曝光警示
請大家引以為戒,讓悲劇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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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8日22時許,張某(男,33歲)駕駛川S0K***小轎車在大竹縣縣城二環路與楊某(男,14歲,初二學生)駕駛的兩輪電瓶車相撞,導致楊某受重傷(後經大竹縣人民醫院搶救無效死亡)。事故發生後,辦案民警處置的過程中發現川S0K***小型轎車駕駛員張某存在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民警隨即用酒精檢測儀對其進行檢測,張某的檢測結果為114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目前,張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大竹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調查中。
大竹公安交警針對各個時間酒駕高發的特點
對這樣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保持“零容忍 ”
並不定期開展酒後駕駛違法行為專項整治
更重要的一點是
關於酒駕、醉駕的後果
你真的承擔得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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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與醉駕
飲酒駕車:指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醉酒駕車:指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處罰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關規定,酒駕、醉駕是要付出沉重的代價的。
飲酒駕駛
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1000至2000元罰款+一次記滿12分
再次飲酒駕駛
10日以下拘留+1000至2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
飲酒和醉駕
飲酒和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身禁駕
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
15日拘留+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
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最重要的是:對醉酒駕車違法行為,不管情節是否惡劣,是否造成後果,都按照“危險駕駛罪”定罪,處拘役1至6個月,並處罰金。
除了以上那些
還將面臨酒駕賠償、酒駕肇事後遺症
甚至雙方家庭也可能受到巨大牽連
最後再次提醒大家
請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行車不規範,親人兩行淚
酒駕醉駕,代價你付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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