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關大戰——清軍、明軍和農民軍實力PK

山海關大戰——清軍、明軍和農民軍實力PK

此次清朝舉全國之力出征,男丁七十以下,十歲以上,無不從軍。除鄭親王齊爾哈朗率領三分之一軍隊留守瀋陽外,其餘滿、蒙、漢約十萬八旗軍隊全部由多爾袞帶領集結于山海關。

山海關大戰——清軍、明軍和農民軍實力PK

面對形勢的急劇變化,多爾袞及時調整對策,在農民軍以排山倒海之勢向北京進軍時,清朝已經認準農民軍是真正的對手。

“蓋以為明勁敵著我國也,抑則流寇也,正如秦失其鹿,楚、漢逐之,雖與明爭天下,實與流寇角也。”

--范文程《致攝政諸王啟》

清朝八旗軍隊組織緊密,紀律嚴明,令行禁止,戰鬥力遠高於農民軍和明軍,這讓多爾袞有底氣傾國而出,將清朝的國運押在山海關大決戰,成敗之判,在此一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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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軍制,開始是寓兵於農,明太祖朱元璋實行軍民分籍制度,編為軍戶的農民世代為兵,朝廷按照衛所編制組織起來,進行屯田,自給自足。

邊境衛所三分守城,七分屯種,內地二分守城,八分屯種。在這種制度下,朝廷只對屯田情況進行督察,不用再另外撥付軍餉。

久而久之此法弊端叢生,大量的屯田被軍官和當地豪強所佔,軍屯制度敗壞得有名無實。明朝後期隨著戰事逐漸增加,朝廷不得不從國家財政中撥給餉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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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以後,國家財政入不敷出,拖欠軍餉的情況越來越嚴重,加上官吏的剋扣,普通士兵能拿到的餉銀連基本生活都難以維持。

“多兵擺列武場,金風如箭,而病、僵而僕者紛紛見告矣。每點一兵,有單衣者,有無袴者,有少鞋襪者,臣見之不覺潸然淚下。”

--盧象升

明末官軍戰鬥力脆弱,兵變和逃亡層出不窮,軍事紀律廢弛嚴重。明朝將領為了保住自身性命和地位,採取了自養家丁的方法,把剋扣出來的一部分軍餉用於豢養家丁,給予較好的生活待遇和武器裝備,關鍵時刻孤注一擲,家丁成為將領們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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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三桂在山海關的關寧鐵騎號稱三萬,實則只有三千士兵具有較強的戰鬥力,這也是一種家丁制度,朝廷的軍隊成為將領的私人武裝。

“賊來兵去,兵去賊來,賊掠於前,兵掠於後,賊掠如梳,兵掠如剃。總督之令不能行於將帥,將帥之令不能行於士卒。今日之事,其何以濟!”

--《懷陵流寇始終錄》

軍紀敗壞另一個表現是所謂“殺良冒功”,明朝為了鼓舞士氣,規定斬首一級賞銀五兩。崇禎四年,陝西副總兵趙大胤報斬賊首五十級,而婦孺之首三十有五。

“各攜利刃爭相逐,函首忙報將與督。

鬨然攘臂受賜金,屠盡一家與九屬。”

--錢天賜《哀慶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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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軍在組織上相對鬆散,大部分由逃難的饑民和逃兵組成,常常拖家帶口,總人數動輒成千上萬,實際具有戰鬥力的士兵只有很少一部分。

但是農民軍紀律嚴明,嚴禁搶掠民間財務,隨意殺人,所過之處秋毫無犯。李自成下令:

殺一人者如殺吾父,淫一女者如淫吾母。

農民軍作戰時軍令也非常嚴格,臨陣不得反顧,前者死,後者繼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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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城時為例實施爆破,命令士兵每人衝往城下鑿取三塊牆磚,完成任務後回營休息,如果有士兵沒有完成搬磚數量,將被就地正法。儘管城上矢石交下,士兵們仍然奮勇攻城。

嚴明的軍紀讓農民軍深受百姓的支持。

“殺牛羊,備酒漿,開了城門迎闖王,

闖王來時不納糧。”

農民軍失敗最大的原因是沒有組織建立起穩固的根據地。

從陝西到山西

從河南到湖廣

從西安到北京

李自成一路凱歌高奏,勢如破竹,卻始終沒有一個大後方作為前線戰鬥的依靠,導致山海關一戰後兵敗如山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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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軍的失敗不是因為八旗軍隊天下無敵,而是由於內部組織的無序和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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