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羈押半年後檢方決定不起訴 申請國賠

191天,這是陳其福在看守所被羈押的時間。2017年他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逮捕,此後被取保候審。今年1月,檢察機關認為此前警方認定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決定對陳其福不起訴。目前,陳其福已申請國家賠償。

“我就是想要個清清白白,另外該給的賠償也要給。”4月11日,陳其福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

今年45歲的陳其福是浙江省蒼南縣錢庫鎮人。他涉嫌故意傷害一案發生在2017年4月16日。據蒼南縣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書記載,當日參加聚會時,陳其福與張全惠在調音室因現場音量調節問題發生爭執,繼而兩人發生推打。經法醫鑑定,張全惠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而陳其福的傷勢為輕微傷。

2017年6月29日,陳其福涉嫌故意傷害罪蒼南縣公安局刑拘,同年7月14日被逮捕,2018年1月5日被取保候審。

此案移送審查起訴後,陳其福的家人向檢察機關提交了警方到現場調查的一段監控視頻。該視頻顯示,派出所民警在現場測試後指出,事發時,陳其福不可能推搡張全惠致其撞到櫃子受傷。此後,蒼南縣檢察院工作人員也到現場進行調查。

2019年1月4日,蒼南縣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書》,認為陳其福故意傷害他人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檢方指出,雙方當時推搡僅持續數秒,且陳其福未有連續推搡對方行為,現有證據無法證明陳其福主觀上有傷害他人身體的故意,不符合起訴條件。

蒼南縣檢察院決定對陳其福不起訴當天,解除了對他的取保候審措施。

今年3月,曾在蒼南縣看守所被羈押半年多的陳其福,向當年批准對其逮捕的蒼南縣檢察院申請國家賠償,請求支付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財產損失費、精神損害賠償金共63萬餘元,還要求賠償義務機關進行書面道歉,向其發送道歉信。

陳其福介紹,目前,他尚未收到蒼南縣檢察院關於賠償事項的決定書。


男子被羈押半年後檢方決定不起訴 申請國賠


男子被羈押半年後檢方決定不起訴 申請國賠

蒼南縣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書。受訪者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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