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1 兩兄弟撿到糖果中毒身亡,母親情夫為此坐牢19年!檢方:建議改判無罪

說到投毒案,讓大家印象比較深刻的或許就是錢仁鳳案。

2002年,雲南巧家縣一幼兒園發生一起重大投毒案:

兩兄弟撿到糖果中毒身亡,母親情夫為此坐牢19年!檢方:建議改判無罪

“1名兩歲女童“攝入毒鼠強”身亡,另有兩名兒童經搶救脫險。幼兒園17歲的保姆錢仁鳳被認為有重大作案嫌疑,當年12月被以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無期徒刑。”

入獄後,錢仁鳳堅稱無罪,不斷上訴、申訴。

服刑13年後,2015年12月21日,雲南省高院對錢仁鳳投放危險物質再審案進行宣判,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錢仁鳳無罪,之後獲得國家賠償172萬。

兩兄弟撿到糖果中毒身亡,母親情夫為此坐牢19年!檢方:建議改判無罪

他們都有自己的故事,故事裡充滿著傳奇與命運的痕跡。

他們是:錢仁鳳、聶樹斌、劉忠林……

或許還有:李錦蓮

“我沒有投毒,我是被冤枉的。”68歲的農民李錦蓮在法庭上說道。從被刑拘至今,他已被關押了近20年,但從未停止過申訴。

2017年7月9日,最高法指令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再次再審李錦蓮案。5月18日上午,此案在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第四法庭開庭。

但這次再審開庭中,除了辯護律師,檢方也建議法院對他宣告無罪。檢方和辯方罕見地出現“一邊倒”的情形。

兩兄弟撿到糖果中毒身亡,母親情夫為此坐牢19年!檢方:建議改判無罪

▲李錦蓮案現場航拍圖。朱子驍 攝

有毒桂花奶糖和被害的一對孩子

李錦蓮是江西吉安市遂川縣農民。他與肖某香同在茂源村古塘組,兩家房屋相隔僅兩三百米。

1998年10月9日傍晚,肖某香的兩個孩子中毒死亡。很快,48歲的李錦蓮被鎖定為嫌犯。因為他曾購買“速殺神”鼠藥,還經過案發現場附近。12月15日,他被刑事拘留。

第二年5月,江西省檢察院吉安分院以故意殺人罪,對李錦蓮提起公訴。後吉安地區中級法院作出判決:認定李錦蓮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據法院認定:

李錦蓮揹著妻子與肖某香保持兩性關係。1994年,他們的姦情被肖的小叔李某統發現。1998年3月,肖某香提出斷絕兩性關係。這讓李錦蓮不滿。

當年9月26日,李錦蓮家中的豬和狗被人毒死,他懷疑是李某統所為。第二天,他到縣城買了4包“速殺神”鼠藥。之後,他又在縣城買了十粒“桂花奶糖”。

10月9日上午,李錦蓮拿出一包“速殺神”鼠藥,用木柴杆將鼠藥挑入4粒“桂花奶糖”中,將奶糖重新包好後,放進一個紅色食品塑料袋中帶在身上。他接著7歲的兒子一起去盤珠鄉壇前村的內兄陳家做客。

當天下午4點多,李錦蓮與兒子從壇前返回。約6點鐘,到達本村大屋場三叉路口。這路口離肖某香家不遠,他以解小便之名,要其兒在路口旁等,自己則朝肖某香家方向走去,乘機把裝有4粒毒糖的塑料袋放在肖家附近的石壁上。

不久,肖某香年僅10歲和11歲的兩個兒子撿到毒糖,食後均中毒身亡。經法醫鑑定,他們是服“毒鼠強”鼠藥中毒,引起急性呼吸循環衰竭而死的。

檢方提出,李錦蓮出於報復動機,竟投毒殺人,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一審上訴後被認定有預謀作案

對於吉安地區中級法院的一審判決,李錦蓮不服,提起上訴。

“我沒有投毒殺人,判我有罪百分之百是錯案。我到底是要報復誰、殺誰?”他在上訴狀中提出,肖某香的陳述,反映了她對他並無根本的怨恨,自己也沒有懷疑是李某統毒死其母豬和狗。

李錦蓮說

他的自述

事發當天,他去壇前吃酒前,根本沒有用木柴杆將鼠藥挑入四粒“桂花奶糖”中,也沒有買桂花奶糖。返回時,他也沒有去石壁處放糖,這些都是公安人員編造出來的,他遭到嚴重的刑訊逼供。

2000年5月23日,江西省高院作出二審裁定:駁回李錦蓮的上訴,維持原判。法院認定,該案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確實充分,足以認定。

對李錦蓮提出其沒有作案時間,被害人中毒在先、他路過現場在後的上訴理由,法院表示,經查,李錦蓮投毒殺死二被害人是完全有計劃、有預謀的。李明知案發當天學校放假,肖某香的兩個孩子在家,便利用做客必經肖家的三叉路口之機,在離家前就做好作案准備,拌好毒糖,並藏於身上。回家時,他將毒糖投放,致肖的兩個兒子撿後誤食身亡。

第一次再審,維持原判

此後,李錦蓮及家人開始申訴。他承認,自己當年的確長期揹著妻子與肖某香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但不承認投毒。

2011年2月,江西省高院下達再審決定書。同年9月14日,李錦蓮重新出現在法庭上。

李錦蓮在申訴書中提出,本案中經過一個小時的現場勘驗,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就確定他為作案嫌疑人。李某梁、劉某江的證言都可以證明,他沒有作案時間。另外,他也沒有作案動機,不滿肖某香斷絕關係和他家母豬、狗懷疑是李某統所為的事實,都不能成立。

再審中,出庭檢察官提出,一方面,有證據指向和證明是李錦蓮犯罪;另一方面,案件存在瑕疵,如證明李錦蓮犯罪的證據有不足和薄弱之處,直接證據只有李錦蓮的有罪供述,“桂花奶糖”的來源不能得到證實。本案證據存在矛盾。

李錦蓮的代理律師提出,被害人撿糖的地點只有肖某香聽被害人說的石壁處,沒有證據證明李錦蓮去了石壁處。投毒的桂花奶糖、毒鼠藥來源於李錦蓮等事實沒有證據證明。

2011年11月,江西省高院對李錦蓮案作出了再審裁定,維持原判。

第二次再審,檢方建議宣告無罪

兩兄弟撿到糖果中毒身亡,母親情夫為此坐牢19年!檢方:建議改判無罪

▲庭審現場。圖據江西省高院

庭審中,李錦蓮同樣承認,他與肖某香確實有不正當兩性關係,但在1994年被李某統發現後,二人便中止這種關係,不存在怨恨,“她有老公,我也有老婆,我給她講,我們的事情就算了,讓人知道面子就不好看了。”

法庭審理中主要圍繞四項證據進行質證和辯論。

疑點一:證人能否證明李錦蓮作案

“案發前,在本村大屋場三叉路口,聽見李錦蓮對其兒子講‘去解小便後’,朝肖某家方向走去。”案卷中,收錄了四份村民袁頭仔的證詞,大概內容是她聽到了李錦蓮跟兒子說要去小便,然後看到李錦蓮從三叉口走向肖某家方向。

檢方認為,袁頭仔的證詞具備合法性、真實性與關聯性。目前證據無法確定案發時間,所有的事發時間都是推斷,袁頭仔的證言不能直接認定李錦蓮作案,但卻可以證實李錦蓮去往肖某家,導致李錦蓮具有很大的作案可能性。

疑點二:李錦蓮是否路過案發現場

辯方認為,綜合案情可以發現,只有受害人撿糖的“石壁處”,才有可能是所謂的案發現場,而當天,沒有任何人(也包括這一組證據的三個證人)看見李錦蓮去過“石壁處”,事實上,李錦蓮也根本沒有去過所謂的案發現場。檢方則表示,三名證人證言來源合法,內容真實,但也不能得出案發前20分鐘李錦蓮經過案發現場的結論,目前三個人的證言,均無法確認案發時間、案發位置、李錦蓮回村的時間以及李錦蓮回村時間與肖某家喊“救命”時的時間間隔。

疑點三:警方技術鑑定有無關聯性

辯方認為,該組證據只能證明兩個孩子確實已經中毒死亡,並且致死的毒物是毒鼠強,但是,究竟是如何服用毒鼠強的,兩份證據證明不了,兩份鑑定也沒有對死者的胃容物進行檢測。更關鍵的是,這兩份鑑定無法與本案被告人李錦蓮建立關聯。檢方認為,該組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和關聯性沒有問題,李錦蓮家中存有老鼠藥,其中含有毒鼠強,導致李錦蓮作案的可能性增大。

疑點四:有罪供述是否涉非法取證

檢方提出,公安人員辦案方式和程序存在不當,但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存在刑訊逼供。該案確實在案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不能證明李錦蓮存在故意投毒的行為。因此,建議法院依據“疑罪從無”原則宣告李錦蓮無罪。

該案擇期進行宣判。

說真話他籤“李錦蓮”,假話籤“李錦連”

此案最早的兩位辯護律師之一章一鵬回憶,他印象最深刻的是,李錦蓮供述筆錄,說真話的他會籤“李錦蓮”,否則他就籤“李錦連”。“有罪供述(簽名)都是不帶草字頭的,這個人有點腦瓜子。”

對於此案,網友的評論也是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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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兄弟撿到糖果中毒身亡,母親情夫為此坐牢19年!檢方:建議改判無罪

刑案律師:這反映了檢察機關在自我糾錯機制和執法理唸的更新。

兩兄弟撿到糖果中毒身亡,母親情夫為此坐牢19年!檢方:建議改判無罪

王燁

《律戰行動》季度戰將

廣州金鵬律師事務所

本案在2011年曾由最高法指令再審,但經再審後仍舊維持原判。7年後,由檢察機關複查後建議最高人民法院再審,也說明案件在證據的認定上存在較大爭議和複雜性,目前案件再審已經開庭,但尚未最終判決,檢察機關的出庭意見由原來的證據確實充分變更為證據不足,疑罪從無,這也反映了檢察機關在自我糾錯機制和執法理唸的更新。

對於此案中辯護律師所提出的非法證據排除的問題,目前尚無證據證實公安機關在辦理案件的過程中存在刑訊逼供等問題,而雖然存在辦案方式不當等問題,但尚不屬於排除的範疇。

再審程序是司法機關通過法定的途徑對於確實存在錯誤的判決進行自我糾錯的一種程序,但為了維護司法判決的既判力和權威性,再審啟動也並非易事,不僅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也需要司法機關層層複核和把關。遲來的正義往往帶給當事人的是長久而痛苦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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