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如果所有的老師都不打罵、體罰、管教學生,會出現什麼結果?

這個題目本身就包含錯誤,提問者把“責罵、打、懲罰”和“管理”並列在一起,實際上是在偷樑換柱混淆視聽。“責罵、打、懲罰”作為是教育管理的方法,是在尋常管理手段全部失敗後才不得不採取的最後的手段,可是,提問者把最後的手段當做日常管理手段在這裡尋求答案,實際上是在為平常動輒懲罰學生尋求支持!

奇怪的是,很多回答者根本沒有審題就匆匆答題,他們如此輕率馬虎,首先就值得打板子打屁股。我相信,他們的身份大多數應該不是老師,否則有誤人子弟之嫌。

如果把學校升級為一個企業,學生變成員工,老師變身為企業管理者。他們在新的條件下又該如何管理呢?歷史上,企業管理者們曾經用鞭子管理員工,但現代企業裡,無論員工怎麼刺頭,我相信理性的老師都不會去打員工!為什麼?因為他不敢!員工是成年人,還手起來可能毫不吃虧!並且搞不好還可能吃官司!那麼問題就來了,企業管理者如果不敢打員工,他是否可以說:“不讓我打員工,那我就讓員工放任自流,企業生產任務完成不了就跟我無關了!”他當然可以說,但後果很嚴重,他可能不得不捲起鋪蓋走人!

以暴制暴是最後的手段,要慎用少用。並且為了保證這個最後的手段的合法合理性,一定要做到程序正義和結果正義才行,這就必須設計一套嚴格的執行程序,如同法律條款。我看到的很多案例,卻是老師隨心所欲懲罰學生的平常手段。就因為學生在他們眼中只是孩子,他們就可以為所欲為!這些老師也有父母也有公婆或者丈人丈母,假如他們的長輩動輒打罵他們,我相信這些敢打學生的老師很可能會弒親!這個時候,老師們可不會甘心當一個好孩子的,雖然在父母心中,他們永遠只是孩子!

社會的戾氣的來源在哪裡?我認為來自學校!來自那些動輒將自己的怒氣撒向學生的老師!學生畏懼於他們的拳頭,至於對錯,學生們並不傻,按照罪罰相當原則,他們知道自己很多時候不該被老師粗暴對待!學生從老師學習到的是:真理掌握在拳頭手中!誰力氣大,誰就擁有真理的控制權!學生們踏入社會後,也學會了按照這種方式來解決社會問題!吵過架的人都知道,發生爭論的時候,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是有道理的。既然人人都認為自己有理而又不可調和,真理就只能掌握在拳頭手中了,這就是社會戾氣的源頭!

學生們最終又把這種戾氣帶入家庭生活中,他們管教孩子,往往也學習老師的簡單粗暴的管理模式,從受害者變成施害者。結果他們教育出一批問題兒童,這批問題兒童來到學校之後,成為家長和老師共同頭疼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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