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如何看待女研究生撒潑4S店維權?

陳鋒看社會現象


道德和文化抵不過這種社會中出現的賴。

在現在的這個社會中,無良的商家仍然存在不少。有這麼一句話叫“店大欺客”。這種話,放在現在也仍然實用。

研究生,購買汽車,出現問題之後在4s店進行維權,那麼相對於4s店來說,對女研究生就相對於屬於弱勢群體。本來對於公眾來說很明朗的事情得不到解決,那麼對於弱勢群體來說,能採取的方式又有哪幾種呢?

首先,採取的方式就是協調解決。但是,遇到商品質量問題,這麼多年來,一直所碰到的情況就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4s店基於自身的利益,一般情況下,協商結果都不會令消費者滿意。而對於消費者來說,這種協商結果損傷到了自己的利益,當然不會認同。

其次呢,對於協商不到位的情況。尋找工商部門,尋找12315。以期通過這種渠道,來協商解決自己所遇到的問題。但在實際的過程中,有些問題也很難通過職能部門去解決。這裡不說具體的原因,大家可以自己想一想。

如果在這兩種情況下都不能解決的話,作為消費者來說,就只剩下無奈了。然而好像也只剩下一種解決辦法了,那就是鬧了。

在社會上不只是汽車維權,在很多時候,當個人的利益受到損害之後,道德和文化,在無賴面前是沒有任何的作用的。

女研究生這樣的維權方式不是第1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前期的很多新聞中也有很多這樣的維權方式,在汽車上打上條幅,停在4s店門口,或者說還有直接在4s店門口把汽車砸了的這些行為,不能說不過激,但實際上這也是維權沒有途徑的一種無奈的方式。

要想這種維權方式,不再出現,那麼就應該疏通維權的途徑和渠道。12315的出現,讓很多人覺得維權有了一種途徑,但是實際上,這種機制或者說這種渠道還不通暢,制度還不健全。只有建立更加完善的體制,更加完善的政策和制度,真正的從消費者的角度去考慮維權問題,使消費者能夠真正的從制度或政策方面去維護自己的權益,這樣才能夠真正解決這一系列的問題。


龍語堂


這女孩子沒毛病啊,有理有據的。現在的無良商家真是越來越多。這就想起來結婚前在一家婚紗店定做婚紗和敬酒服和西裝的事,婚紗2000一件,結果比量的尺寸大好多,敬酒服穿不下,西褲比我老公的尺寸長了10釐米。死貴死貴的,還跟我說是定做的,而且質量好差。我們要退,還要收我們手工費,我說你不給我退,我就打12315投訴你們,而且你們的合同也是很多霸王條款。各種拉鋸戰,還是要收手工費,我就說你要是不給我退,我有的是時間,到時候就在你們店門口攔人,告訴他們你們是怎麼做生意的,最後真的在他們店裡吵了一次,有幾個客戶在的,然後人家走了,商家乖乖的給退了全款。這種商家就是有毛病,好好地道理不講,非得作死


小肥豬兒2


看到這個標題,我又不禁想起了自己的一次維權經歷。

那年,為了孩子就近讀書,我攢了首付,按揭買了一套學區房。提前大半年開始裝修,結果裝到一半,師傅說不能裝了,屋角漏水!說也奇怪,我收房到裝修這幾個月都是晴天,我打算裝好後過個梅天,再過個夏季,多透透風搬進去的。不成想,剛下了第一場雨,房子就出了狀況!

我買的是多層的頂層,價格便宜些。誰知道竟然漏水呢?時間不等人,我就去找銷售部。第一回去,倒是挺客氣,嘴巴上說得很好聽,馬上找人給我修。等了幾天沒動靜,我就又去找工程部。好說歹說,拖到第二天才派了個維修工過來,在牆體外面塗了些水泥沙漿就完事了!

好在老天爺給力,當天晚上又下了場雨,好傢伙,第二天進屋一看,牆角里一大灘水!我實在氣不過,就打電話把前期物業叫來了。哪知道他是開發商派來的,他們一個鼻孔出氣。裝模作樣地拍了幾張照,走了。之後,再無下文。我打電話,銷售部、工程部、物業互相踢皮球,實在沒辦法,想到法院起訴。民庭庭長是我朋友,他反倒勸我不要打官司,說開發商有的是人、財和時間,真要鬧到法院,就算官司能贏,人家拖著不執行,還是沒轍。

他們耗得起,我耗不起啊。咱普通老百姓,一輩子的積蓄買個房子,竟然這般遭遇!我怎麼也想不通,維個權咋就這麼難?房管局的電話也打了,消協的電話也打了,每次就派個人過來糊弄一下完事。我萬般無奈,只好撕破臉皮。帶了把摺疊凳到了銷售大廳,往邊上找塊空地坐下,也不說話。銷售員認得我,不知道我想幹嘛,也不搭理我。

進來一個顧客,銷售員迎上去,剛開口介紹,我也迎上去,問銷售員,房子漏水這麼久了,怎麼辦?這話一說,顧客立馬掉頭就走。過會兒再來一位,我還這麼說。這下好了,找了個把月不見人影的經理忽然出現了。以下是我倆的對話:

經理:你這樣鬧影響不好!我:是我要鬧嗎?房子修好了我會來嗎?經理:你是老師,要注意身份!我:老師就該自認倒黴?經理:馬上安排工程隊去維修!我:只要修好了,我就不追究了。

結果,一會兒就有一支施工隊上了樓頂,徹底進行了排查,找到了屋角的一個滲水點,鑽開了,做了防水,重澆了混凝土,又把下水管重新轉向引流不從屋面上流。之後,房屋漏水問題完美解決。

但凡他們痛快點,我們哪有這麼痛苦?店大欺客,還嫌維權者撒潑,真是豈有此理!何況,女研究生自始至終保持克制,有些人啊,別站著說話不腰疼,這些糟心事哪天落你自個兒頭上,看你還會不會這麼說人家?無良商家,也別嘚瑟,總有辦法能治得了你們!


劍客談教育


維權和學歷無關,牽扯到自身利益,必須據理力爭。前年買房,通過21世紀定了一套二手房,總房款320W,定金五萬,中介費4W。說是一個月交首付辦理過戶,後來等了兩個多月也沒動靜,總是找各種理由拖著,最後中介瞞不過去了才才說那套房子銀行已經凍結,房主外面欠著一千多萬。我要求退定金和中介費,中介說是因為房主的原因造成無法交易,讓我找房主要。我直接回去中介堵門了,我和房主直接交易幹嘛還付中介費,你收錢的時候怎麼不說讓我自己聯繫,我說你不退錢我就天天到你店裡來,別想做生意,找電視臺給你曝光,結果拖了兩天還是給我退了。對於無良的黑心商家我們堅決不能妥協,必須要維權。


紫蘿花未開


現在的社會就是這個情況,我說個我的真實遭遇,前幾天我辦住房公積金貸款,開始是找濟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那我提交了所有材料之後呢,他給我審批說我的購置資格是不夠的,然後需要是全日制的本科,然後查了一下,我屬於國家統招專升本,然後專升本就是屬於全日制本科,然後這個房管局回覆就是不行,好說歹說都不行,好好跟他講就是不行,然後我打了投訴電話,連續投訴,結果事情第二天就解決了,這個社會就是這個樣子,你跟她好說好講的,他只會覺得你好欺負,那如果你真給他像個潑婦一樣的去鬧,反而解決了,這就是這個社會的悲哀,無賴大行其道,現在街上的人如果留意,基本都是滿臉戾氣,你不能怪人道德底下,而是和顏悅色真的會受傷的。

再有一個事情,就是在2013年的時候,老家裡曾經鬧過拆遷,我們家老家泰安市迎勝鬧城中村改造拆遷,因為沒有達成協議,村裡居委會聯合開發商給我們原來所在的房子私自斷水斷電,因為給的這個搬走的條件是非常不合理的,700平的房子拆遷補償的面積連500平都不到,那這個事情就沒有達成協議,然後居委會就私自勾結電業局給我們停電,然後當時我父親就跟電業局的客服在溝通這個事情,當時客服的那個姑娘囂張的語氣讓我聽了都想砍人,當時我父親就只是打開錄音,心平氣和的跟電業局的小客服奶奶確認了幾個事,電業局有沒有權利在房主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停電,客服奶奶牛的很,就是給你停了,符合規定,好了,錄了音,直接通知電業局:已經投訴,然後準備打官司,結果好了,電第二天就給恢復了,現在就這樣,讓我們怎麼和顏悅色呢?天天受氣吃啞巴虧嗎?再說了,我們根本就不是鬧事,是欺負到我們頭上了,逼得沒辦法。


Demon1240


我有一件真實案例給你們說說。剛畢業一年,存了點錢,那年上映變形金剛,我就看上了原型車雪佛蘭創酷。我跟父母一起去了廈門某雪佛蘭四兒子店。當天銷售說,如果今天交定金500元定金,可以次日搞店慶優惠活動中優惠2000元。次日沒買,500馬上退回。

我尋思也不多,就交了。晚上算了算,經濟壓力有點大,就打算不買了。換個便宜的車,次日我就買飛度去了。沒去雪佛蘭。第三天,我拿著500元收據去雪佛蘭退錢,結果銷售說:我說的是昨天店慶活動中,你不買可以退。昨天活動領導都在,簽字就可以退。你今天來,領導一早上就出差去了,只好等領導回來簽字。具體啥時候,我也不清楚。

我當時也就剛參加工作,性格也溫和,我還傻逼似的很客氣的說,那回頭等領導回來吧。結果我問了一個星期,銷售都說領導沒回來。後來我媽媽問我這事,我說他們領導沒回來,退不了。我媽馬上罵我被騙了,然後當即帶我衝去雪佛蘭四兒子店就撒潑罵人。真的,當天馬上500元親手退我手裡!

一晃工作六年了,這事讓我知道,越是老實人,越是自我素質較好的人,在這類事越被欺負。這幾年裡,遇到過燈具店放鴿子不來安裝的,門窗鋁合金樣式偷換低檔的,買房子訂金不退的,第一次友好協商只要失敗,第二次馬上去撒潑罵人!我一個大男人不好用,再叫上我媽,基本能立刻解決!大家別罵我,真實經歷,誰願意花錢還受欺負!


小聖淘車


首先,我表明我的觀點,我強烈的支持女研究生,對於她的遭遇表示同情,對於4S店的做法表示憤慨,對於女研究生的表現,給一個贊。


66萬買一輛車,還沒有開出4S店的大門,就已經漏油,就要實行三包給換髮動機,這不是玩呢嗎?如果商家知道這輛車有問題,那就是對女研究生有欺詐行為,如果商家不知道車輛有問題,那麼就是對女研究生的欺負。


4S的做法,無論女研究生採取怎麼樣的態度,都是有情可原的,因為實在是讓人氣憤。不知道4S哪裡來的這麼大的勇氣,竟然有這麼荒謬的理論,不僅是對女研究生幾十年教育的侮辱,對於小學畢業的我來說,同樣也是。

商家拿到了66萬的車款就可以肆無忌憚了嗎?就完全的掌握了主動權了嗎?對於女研究生的行為,我不認為是撒潑,是因為4S的工作人員昧著良心欺負人。


我是焱垚


女研究生說:“我是受過文化教育的人,我是研究生畢業,但是這件事讓我幾十年的教育受到了奇恥大辱!我就是太講道理!

知識分子最大的缺點,在於對這個世界缺乏客觀的認識,以為這個社會,以為所有的人,都是講道理的,以為是人就能夠講道理!

4S店都敢把這樣的車拿出來賣,還能講得通道理?跟不講理的人講理,這能行得通?

根據最新的情況,4S店已經給這位女士辦理了退款。但是,4S店能夠退款,是因為該研究所的“撒潑”維權嗎?

顯然不是,那是因為媒體的報道,有關部門的介入調查,最後才能夠順利解決。從退款、換車、補償,到最後退款,前前後後經歷過15天!

車還沒有開出4S店就漏油,這說明車輛產品質量存在問題,存在瑕疵,4S店將產品質量存在問題或不合格車輛賣給客戶。同時,若4S店此前已知曉發動機漏油或存在漏油情況,這還應當屬於欺詐性銷售。當然,選擇法律方式維權也行,但是法律途徑所需要消耗的時間,經歷,以及花費相應的律師費,訴訟費等費用,也是許多人所不能承受!


葉律師


借用上海電臺《渠成熱線》渠先生的解釋給大家普法:

一、規章依據

《家用汽車產品維修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規定了“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準),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髮動機、變速器。”“家用汽車產品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洩漏,消費者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更換或退貨。”

二、漏什麼油

發動機漏的是什麼油,極其關鍵!

1.如果是燃油(包括汽油或柴油),毫無疑問,應當退換車輛;

2.如果漏的是機油、潤滑油,只能更換髮動機。但還有個前提條件,必須是“發動機的主要零件出現產品質量問題”。這個案例中,導致發動機機油、潤滑油洩露的是不是主要零件還不得而知。即使是,也最多更換髮動機;如果不是,只能修。

三、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

這個案例當中,車輛未開出店門是個事實。但,所有權發生轉移了嗎?

1.如果消費者對車輛的外觀和可見內飾進行了驗收並簽字,應當被視為“交付”,車輛的所有權發生了物理意義上的轉移,自然進入售後期間,由經營者承擔質量的瑕疵擔保責任;

2.如果消費者沒有驗收並簽字,當然處在售中期間,面對瑕疵給付,消費者可以主張退換車輛;

3.如果經營者在消費者驗收前就強行要求消費者簽字,則違反了民事法律的自願、公平原則,簽字無效,不得視為“交付”。

四、小結

這個案例的兩個關鍵點,在於“漏的是什麼油”和“籤沒簽字”。

1.漏燃油,應當退換車輛;

2.漏機油、潤滑油,要看是否由主要零件的產品質量導致——是,更換髮動機;不是,維修;

3.驗收並簽字了,則進入售後期間,如何處理視以上兩點情況而定;

4.沒簽字或被強迫先簽字,則處在售中期間,應當退換車輛。

五、輿情

社會輿論一邊倒,非常不正常。

1.老百姓出於樸素的情感而力挺消費者,尚情有可原——畢竟不是學法律出身的;

2.各路媒體跟著起鬨,口誅筆伐,就很不應該,把自己的無知無畏露了個底朝天;

3.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和律師拉偏架,就動機不純了,或者沒將法律學精學透。

六、心態

寫這篇文字的動因,是朋友發給我看一段抖音,裡面一個道德俠張口就是“漏油就必須無條件退換車”,振振有詞,但他知道漏的是什麼油嗎?這種沒腦子的人以為照搬法條就勝算在握,但事實上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外行。

於是,我上網瀏覽了一下,網民柔情氾濫、義憤填膺,媒體也跟著鼓譟,一幫無頭蒼蠅!

最好的心態是,等相關部門的調查結果出來後,再下定奪,就比如本文就僅羅列了幾種可能性,並沒有下定論!

七、平等中立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一部單向法——只規定了消費者的權利,沒有規定義務;只規定了經營者的義務,沒有規定權利。這,將經營者在資金、技術、信息、渠道等的絕對優勢通過立法的形式強行趨於相對對等,以實現公平的立法目的。

法律(包括法規、規章)已經對消費者的權利實施了救濟,公眾、媒體還有什麼必要向消費者的權利傾斜呢,這不是拉偏架、幫倒忙,讓經營者重複承擔不應當由其承擔的責任嗎?!這不是對經營者的權利的侵害嗎?!

總之,一切消費糾紛依照法律的規定來處理就行了。

媒體從業人員更要秉持職業操守,堅守中立立場,不要再丟人現眼了!



指尖的煙3214120


不應該用“撒潑”這個詞的,這是對女研究生微軟方式的侮辱。試想一下正常的維權會有這麼多媒體和自媒體的關注嗎!沒有來自媒體和自媒體的傳播與輿論的壓力,四兒子店會給你退錢?這得靠做夢才能實現吧!之前一個朋友買車一年變速箱出現問題。修了幾次都沒修好,就要求更換變速箱,結果廠家不批,換不成。最後一個朋友出了個主意,讓一幫人開車堵在售後門口拉上橫幅,找人拍攝,然後又找四兒子店給廠家反饋,結果第二天就批了。所以說並不是我們想用在以前看來極端的方式來維護自身的權益,而是因為在這個我們這些沒有什麼社會地位沒什麼話語權的平民,只能依靠這種大人物看不慣不屑於使用的方式來維護自己僅有有的那點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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