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夥人竟然將手伸向功德箱

香資,俗稱香火錢。

是香客捐獻給寺廟

用做日常供奉香燭等開支。

【以案说法】巢湖市院| 这伙人竟然将手伸向功德箱

然而,

五男子竟將目光

瞄準了寺廟的香火錢,

並在三省流竄作案。

最終,他們也難逃法網恢恢!

案件回顧

【以案说法】巢湖市院| 这伙人竟然将手伸向功德箱

去年的夏天,安徽省巢湖市、浙江省湖州市、江蘇省宜興市三地的公安局先後接到報警,報警人稱財物被盜。令人驚訝的是,案發地點既不是居民家中,也不是大馬路上,而是當地的寺廟內;被盜財物既不是僧人隨身之物,也不是廟內陳列擺設,而是功德箱裡的“功德”。

2018年7月15日晚上,巢湖市中廟寺內工作人員打開功德箱,發現後面娘娘廟殿三層的功德箱裡只有200元左右。而這個功德箱一個月都沒打開過,正常應該有好幾千元。工作人員打開監控後發現,原來是幾個小賊偷走了功德箱裡的錢。除中廟寺外,宜興市南嶽禪寺和湖州市法華寺也遭遇了同樣的事情。9月21日,涉案人員姜某某、黃某某在滁州市被抓獲歸案。

經偵查,除了姜某某、黃某某外,還有另外三人共同參與作案。該盜竊團伙專偷寺廟裡的功德箱,他們每到一間寺廟,乘功德箱無人看守之際,用捲尺或鋼板粘上雙面膠伸進功德箱,將功德箱內的紙幣竊走。如此反覆幾次後,再轉移到其他地方尋找適合下手的寺廟,繼續作案。短短兩個月時間,姜某某等人盜竊共計12次,涉案金額達人民幣6000餘元。

因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姜某某和黃某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八個月,並處罰金。兩人自以為聰明發現了“輕鬆”獲取錢財的門路,卻沒有想到“佛眼”是死的,“法眼”是活的。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一旦觸犯刑法,必然會受到相應的懲罰!

檢察官說法

任何理由都不能為犯罪行為開脫,一旦觸犯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功德箱中的錢財雖然來自香客捐贈,但屬於寺廟所有,歸寺廟處分。本案中,姜某某等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以盜竊罪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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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相關司法解釋,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就能被認定為“數額較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在這一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安徽省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確定 “數額較大”的具體標準為人民幣2000元,不過,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在幾種特殊情形下,盜竊1000元就能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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