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利七千罚金三万 法护秩序警钟长鸣 ——都兰非法经营成品油首案宣判

获利七千罚金三万 法护秩序警钟长鸣 ——都兰非法经营成品油首案宣判

4月10日上午,都兰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李某某等三人成品油非法经营罪一案,当庭依法判处三人有期徒刑十个月不等的刑罚处罚,判处罚金共计三万元,追缴违法所得7000元。这是都兰县首例宣判的成品油(柴油)非法经营案。

由于不同品质油品之间存在高额差价,非法经营获利高,违法成本低,犯罪分子不惜铤而走险,以都兰为例,公路交通线长和外地货车多,其利可图,是非法经营非标油的投机地。在此背景下,从2018年初开始,李某某等人在没有成品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搭建板房,购置加油机,利用某矿业加油点,从宁夏等地购进柴油向109国道来往车辆销售。至案发时,共销售柴油30多吨,涉案价值12余万元。2018年4月,同案刘某某、李某某甲被抓获归案。2018年5月,主犯李某某投案自首。经依法审理,法庭以李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刘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李某某甲因受李某某雇佣,系从犯,被判处罚金1万元。各被告人认罪认罚,悔罪服判。

法官提醒:成品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未经许可私售柴油,极易造成成品油市场的混乱局面,不仅会造成国家税收流失,还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非法经营成品油的不法分子,一方面想方设法规避政府监管,储油设施、加油设备简陋,另一方面从业人员不经业务培训,安全意识淡薄,本案储油罐与所搭住宿彩钢房相距不远,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安全;此外,由于非法销售的成品油来源多种多样,品质无法保证,直接影响环境质量,鉴定文书证明查获的涉案柴油硫含量超国五柴油标准达百倍,大量使用不但严重污染大气,而且影响汽车等机械设备的寿命,国家环保法等相关法律早已明令严禁此类油品的销售使用。非法经营成品油的危害不言而喻,利益驱动则是最主要的诱因,都兰法院宣判的这例案件,昭示犯罪分子以违法行为牟利无利可图,给成品油等非法经营者敲响了警钟。(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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