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民解憂 靜海法院快速執結一起勞動爭議糾紛案


申請人程某林、徐某龍、劉某鵬、柳某泉因工資與被執行人天津某公司發生勞動爭議,經天津市靜海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後,該公司未履行仲裁裁決義務。2019年3月20日,程某林等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傳票等文書,並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進行網絡查控,依法將被執行人公司名下賬戶僅有的679.14元凍結。據瞭解,被執行人名下無房產,被執行人公司目前正常經營,但不景氣,有電鍍、叉車等設備,其工資是通過公司法定代表人女婿的賬戶發放,為保障申請人合法權益,執行法官電話聯繫被執行人公司負責人,釋法明理,曉以利害。

起初,被執行人堅持不履行給付義務,後經執行法官多次電話溝通聯繫,告知其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惡劣影響和拒不履行法定義務對企業造成的不良後果,被執行人公司負責人同意給付申請人程某林等人工資,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相關事務達成諒解,申請人程某林等人向法院提出撤回執行申請,靜海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並向雙方當事人送達執結通知書。

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已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重要問題,長期以來,靜海法院執行局在院黨組的領導下始終堅持司法為民,堅持涉民生類案件“三優先”原則,耐心為雙方當事人做工作,尤其是向企業釋明如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義務的後果和責任,同時對正在經營的企業審慎運用強制措施,有效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為企業提供了優質的營商環境,體現了司法權威和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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