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荔浦:未籤合同遭砍價,15畝砂糖桔苗痛失2萬元!

桂林荔浦縣修仁鎮念村羅某2017年到本縣青山鎮青山社區大石古租地15畝育砂糖桔苗,2018年2月28日與象州縣寺村鎮陸老闆定果苗時,因大意沒有簽訂書面合同,3月1日挖果苗付款時羅某損失2萬元。


今年春天,羅某的果苗到了出售旺季,象州寺村陸老闆見自己表兄2月27日從羅某處以3.5元每株的價格購買了5萬株果苗,就打電話給羅某預定8萬株,並通過網上銀行轉賬交了8萬元訂金,3月1日中午交貨。

桂林荔浦:未籤合同遭砍價,15畝砂糖桔苗痛失2萬元!

由於沒有籤書面合同,只是口頭約定價格,不料由於近日果價有波動,羅某的果苗於3月1日跌到3元每株。3月1日中午12點陸老闆依約來拉苗,羅某說以3.5元每株計價,陸某卻說以3元每株計價,雙方互不相讓,爭論不休,於是雙方到青山司法所,請求司法所主持公道。司法所長接案後,想到不及時處理的話果苗會死掉,於是放棄中午休息時間,及時調處,瞭解情況後,指出雙方均有過錯,經過5小時調解,終於達成協議:果苗價格按3.25元每株計價,以羅某少得2萬元而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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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紛雖然得以化解,但羅某卻深深地悔恨,回想自己一時大意痛心不已,嘆惜道:“由於我粗心大意,哪怕是通過微信訂合同,也不會損失如此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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