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復員、退伍、轉業、退役等有何區別?待遷有何區別請給解答一下?

快樂老人76596366


中國人民解放軍在改革實踐中不斷髮展壯大,各個時期對離開部隊的官兵安置政策也在不斷髮展優化,因此對他們的稱謂也隨之變化。

一、退伍是相對義務兵來說的,義務兵服役期為三年,後來改為兩年。義務兵服役期滿後離開部隊稱之為退伍;


二、復員是相對未達到安排工作條件志願兵的稱呼,士官制度改革之前,服滿義務兵役期後繼續留在部隊的稱為志願兵,志願兵期滿離開部隊稱為復員;


三、轉業是相對軍官和符合安排工作條件士官的稱呼。軍官或士官在部隊一定時間無法晉升後要轉到地方安排工作,稱為轉業。

四、退役是相對所有軍人,現在軍人離開部隊後統稱為退役軍人!


孤獨的農村兵


從我所接觸到的親人,朋友,來述說軍人復員,退伍,轉業,退役的區別。因為我的父輩都是軍人,我的朋友也有很多是軍人。

先從復員談起,50年代,那些抗槍打仗十幾年的軍人都需要有個安定的家,這樣就有一大批,文化底子薄或者是沒有文化的普通士兵,大部分回到了家鄉。

而有文化的,在部隊是軍官或文職幹部的,回到地方由當地政府安排工作。這一部分軍人大部分在政府公檢法安置工作。還有一部分在當時的七大局安排工作。還有一部分是職別挺高,身體健康不容許在部隊的,這部分人頤養天年。

實行(義務兵役法)後,直到90年代,不管是城市兵,還是農村兵,復員回來,全部安排工作。當時就有一種說法,要想跳出農門,當兵去。當時當三年到五年兵,回來安排工作。我的一位朋友當兵八年,回來安置到糧食局,因為他己升級營職幹部。

後來我所接觸到的,都是退伍,有的當了五年兵,領上安家費,回來自謀職業。有的二到三年,都是退伍回家。至於待遇,那就是退伍有一筆安家費,至於多少,一年和一年不一樣。


用戶5894663192


這個問題問得好。其實現在好多當過兵的戰友都說不清這幾者的關係。我以我所瞭解的情況,談一點淺薄的看法。

在部隊最傷感的時候莫過於送班長退伍的那一瞬那。而在地方,一說道我是某某年退伍,就知道你肯定是義務兵回來的,一說我是某某年復員,也一定知道你是七八十年代的志願兵,一說我是某某年轉業,就明白你一定是個幹部。

名稱沿革

1958年頒佈的《國務院關於處理義務兵退伍的暫行規定》,把義務兵退出現役稱為退伍,把志願兵和軍士稱為復員。1999年頒佈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安置暫行辦法》,把士官退役分為復員和轉業兩種。退伍和復員這兩個詞也成義務兵和志願兵退役的代名詞,沿襲至今。2011年頒佈的《退役士兵安置條例》,把義務兵和士官統稱為退役士兵,不再有退伍和復員一說。以上規定和辦法也隨之廢止。2001年頒佈的《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把符合安置政策,並退出現役的軍官和文職幹部稱為轉業。即將出臺的《退役軍人保障法》,將轉業軍官,復員士官和義務兵退伍統稱為退出現役。

名詞釋義

退伍,是指1954年10月31日以後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持有《退伍證》或《復員軍人證件》的人員。現在也是對退役軍人的尊稱。復員也可以理解為“復原”,就是回到原籍的意思,一般指軍改前超期服役的軍士或志願兵,也有一部分既不符合轉業安置,也不符合退休條件的軍官。但我們一定要把復員和復員軍人區分開來,復員軍人特指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持有退復員退伍軍人證件或經組織批准復員的人員。轉業的全稱應該是轉業安置,是指職業的轉換,即從部隊退出現役,到地方服從地方政府的工作分配。退役即退出現役,是現在所有退伍軍人正式且官方的稱法。

相互區別

復員這個詞,其實已經是歷史名詞,只有七八十年代的老班長們才會用復員來形容自己退伍軍人的身份。而社會上對於退役軍人,因為慣性和習慣的原因,更傾向於叫退伍和轉業。部隊也一樣,除非是正規場合一般仍說退伍或轉業,很少用退役這個詞。相信隨著時間的發展,退役這個詞也會慢慢的植入我們的心中,成為退出現役軍人新的代名詞,因為不管是成立的退役軍人事務部,即將立法的《退役軍人保障法》,還有以前的《退伍證》、《復員證》、《轉業證》等都改為了《退出現役證》,都說明了這點。

不管用什麼詞,都磨滅不了作為軍人所做的奉獻和犧牲。“退役不褪色,建功新時代”即是對我們的要求和期望,也是對我們的鞭策和鼓勵。“金戈鐵馬逞英豪,大浪淘沙顯本色”,退役軍人一定能在廣闊天地裡大有作為,再創榮光!

相信大家通過我的講述,對這幾個詞的區別和關聯應該有了大概的印象。有片面之處,敬請諒解!


歷史中的往事


請問復原,退伍,轉業,退役等有何區別?待遷有何區別請給解答一下?據查資料稱,請問轉業、退伍和復原有何區別?退伍和轉業 是復原回家的兩種形式 義務兵退伍 分位義務兵兩年退伍 或者士官按義務兵退伍 軍官按義務兵退伍三種 士官10年以內的兵齡和兩年義務兵一樣 都是退伍 超過十年的兵齡 可以退伍或者轉業 退伍的方式比轉業拿到的費用多一倍 但是轉業可以安排工作 退伍不安排 軍官正常的離開部隊的方式就是轉業 回到地方 但是有些軍官因為非正常原因被部隊開了 就會以義務兵復退的形式回到地方 是不安排工作的。

退役中:復原、專業、退伍,有何不同?有什麼本質區別?復員是指回復到原有狀態,意即從哪裡來回到哪裡去,退伍是指退出現役,意即生活狀態或身份亦有可能改變,即退伍後可以選擇轉業或者自主擇業。

復原和轉業的區別?軍人退出現役稱復原,但是同樣是復原,軍官和士兵復員的叫法以及工作的分配等都是不一樣的。

三級以上士官(中級士官以上)、排長(少尉軍銜)以上軍銜的軍官服役期滿,退出現役,則稱為轉業,意思是轉一個職業。

而士兵、初級士官(一級士官、二級士官)復員則稱為退伍,意思是退出現役。

另外轉業軍人和退伍軍人會到地方對工作的分配也是不一樣的。

最後我說一下退役,其實我軍是沒有“退役”這個詞的,這個詞是從臺灣傳到大陸的,只是叫法不同而已,所以我認為退役也就是我們說的復員。

復員軍人和轉業軍人有什麼區別?復員退伍軍人不安置工作,自謀職業。轉業軍人地方政府負責安置工作。所有軍人都可以選擇復員退伍,符合轉業條件的是軍官和服役滿十年或以上的士官。

復員軍人是指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官服役條例》《文職幹部暫行條例》規定的退出現役條件,本人自願作為復員安置,以及有嚴重錯誤喪失幹部條件不宜作轉業安排,又不具備退休條件的軍官和文職幹部。

轉業軍人和復原及退伍軍人有不同的概念。軍隊的軍官、文職幹部、志願兵退出現役轉到地方,由國家統一安排工作; 復員:軍隊的軍官、文職幹部、志願兵退出現役以後,回參軍地區或者服役所在地安置,國家不包分配工作; 退伍:軍隊的義務兵退出現役。

復員軍人:指的是退出現役後,到地方不安置工作的義務兵、士官和軍官;

轉業軍人:你的是退出現役後,由地方政府負責安置工作的軍人。

從條件上說,所有軍人都可以選擇復員,但要想轉業,但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比如義務兵有安置卡的、士官服役滿12年的和選擇計劃安置的軍官等。

身份不同,前者是兵後者是官。

復員軍人:指的是退出現役後,到地方不安置工作的義務兵、士官和軍官;

轉業軍人:你的是退出現役後,由地方政府負責安置工作的軍人。

從條件上說,所有軍人都可以選擇復員,但要想轉業,但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比如義務兵有安置卡的、士官服役滿12年的和選擇計劃安置的軍官等。

復員軍人,也叫復退軍人,一般是服役是普通義務兵(二年制,以前有三年制,四年制)也就是義務兵退出現役的,幾乎都是復員軍人。

轉業軍人,就是從職業軍人退出現役轉為其它職業的。也就是在部隊是幹部,志願兵,士官的退出現役的,叫轉業軍人。

區別就是退出現役後安不安排工作。

復員是義務兵或軍官、士官退出現役,回原籍或住地。現今已經不再安排工作。

轉業是軍官或士官(三期以上)乃至更高級的軍事管理人員服役期滿,退出現役,則稱為轉業,意思是轉一個職業。

就我的理解.服役期滿回家的戰士這個叫復員軍人.一般都是哪來哪去.轉業軍人就不一樣了在部隊的戰土提幹了.還有大學生.這些人回家就不叫復員應該是轉業到地方而且到地方去單位進部門.這些人就是轉業軍人.雖然都是軍人.但是有區別的。

復員適用於士兵,和士官。 轉業適用於軍官。

具體是怎麼的,可以去退役軍人機構諮詢一下,就明白了。


zc榮


這個問題作為曾經部隊的一員,我想我能回答其中的絕大部分。

一是復員。從我接觸到來說,復員一般是指未滿服役年限而要求離開部隊的方式,或者滿服役年限放棄待遇回家的一種方式,士兵和幹部都可以選擇,放棄部隊給安排工作等各種待遇,部隊根據規定給予相應費用。

二是退伍。一般是指2年,5年和8年的士兵,不在繼續轉晉士官,返回地方一種方式,部隊按規定給予退伍費,不安置工作。

三是轉業。一般是部隊軍官和12以上士官返回地方的一種方式。部隊給予一定轉業費,同時所在地安置相應工作。


行走在心靈荒漠的邊緣


復員、退伍、退役這三者都可以理解為告別部隊回到家鄉,成為一名曾經當過的兵的老兵。而轉業則是從部隊回來,由政府負責安置工作,這是最基本的區別。

而復員、退伍和退役又有細微的區別,雖然都是離開部隊回家,但退伍主要是指義務兵離開部隊回到地方的情況;而退役主要是指士官退出現役,服役滿十二年以上的士官還可以選擇退役和或轉業的情況;還有軍官退出現役;同時退役還可以指武器裝備等不能繼續工作了,比如某一機型退役,某一艦艇退役。而不能說某一裝備退伍,退伍主要指人,而退役即可以指人,也可以指武器和裝備。

復員是上個世紀八十年代以前對退役軍人的說法,意思是恢復當兵前的人員身份,也有寫作復原的都是一個意思,就是以前是農民的繼續當農民,以前是工人的繼續回廠上班。相對於轉業而言。

本人當兵16年,熟悉部隊情況,如果有新老兵問題可以關注並私信我,一定回覆。


兵天兵地


復員,是從復原而來,也就是說回到你當兵前的位置,你從山東來,回山東,哪來回哪去,你當兵前是農民,回去繼續當農民,城鎮的回城鎮,政府不安排工作。士兵,士官,軍官都可選擇復員,復員費相對多點。

轉業,就是轉換職業行業,士兵沒有轉業,士官需達到相應級別和年限,軍官均可轉業。轉業由政府安排工作,可以回當兵前所在地,也可以在滿足相關條件的情況下,安置在該部隊住地城市。轉業仍享受與部隊對應的地方政府的等級。

還有一種叫自主擇業。達到一定年限和職務的軍官可選擇自主擇業,安置地與轉業一樣,待遇是每月可拿一定的退役金,大約是部隊原工資百分之幾十不等。其它就靠自己了,政府不安排工作

退伍和退役是一個意思,說白了就是離開部隊。只是兩個說法而以。

待遷若是指部隊,沒有這樣說法。也許是隨軍家屬等待遷戶口的簡稱吧。還有一種說法不是指部隊


掌勺小二


筆者看了很多人的回答,對這個解釋,小編不太贊同!其實按照目前的分類應該是復員、轉業、退休這三種!以上三種,統稱為退役,為啥這樣說,新成立的事務部,就是管理所有退役軍人的!所以稱為退役軍人“✘✘✘”。

先談談復員


1. 復員指哪些情況?

一般情況下士兵和士官選擇復員的方式退役比較多!說簡單一點,就是在退役的時候,拿一筆錢,從此你就與部隊沒有瓜葛了,國家不會給你安置工作。

義務兵服役2年退役,可以成為復員;服役不滿12年的士官,退役也稱為復員。符合安排工作的士官放棄安置,可是可以稱為復員。

軍官在沒有滿8年,不符合轉業安置,需要退役,也稱為復員。

2. 復員待遇

選擇復員的義務兵、士官、軍官,在退役的時候,部隊會發給復員費,復員費包括養老保險和軍人職業年金,養老保險拿不出來。

服役年限就是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比如在部隊服役2年,回家以後只需要交13年,到了60歲就可以領取退休金,退休待遇比較低,其他的待遇目前沒有!

再看看轉業

1.轉業是指哪些情況?

是指符合安置工作的士兵和符合轉業條件的軍官退役的一種方式。轉業就是地方政府給你安置工作。對於軍官還有一種安置方式,就是自主擇業,可以算在轉業這個範疇裡面。

2.轉業待遇

不管是幹部還是士官轉業安置,都會發一筆轉業費,轉業費裡面包括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養老保險、軍人職業年金等。要說明,轉業的士官或者軍官的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都轉入地方,取不出來。

轉業之後的待遇,需要根據各個地方的安置崗位和工資待遇來確定,有的待遇高,有的待遇低!一般都會有“五險兩金”,退休之後待遇高。當然,選擇自主擇業的幹部,不適用於“五險兩金”這個概念!

最後說說退休

1、對於士兵來說,符合下麵條件之一的就可以退休。(1)年滿55週歲的;(2)服現役滿30年的;(3)因戰、因公致殘被評定為1級至6級殘疾等級的;(4)經軍隊醫院證明和軍級以上單位衛生部門審核確認因病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

對於幹部來說,退休的標準比較複雜,可以自己查詢《現役軍官法》,哪些條件可以退休!

2.退休待遇。

能幹到退休的士官待遇相當好,現實生活中非常少。退休士官的主要生活待遇包括:退休費、護理費、殘疾撫卹金、特別撫卹金、喪葬費、遺屬生活補助費等,所以一輩子不用愁了!

對於幹部來說,退休後的待遇比士官高,也是包括以上士官退休的待遇,但是軍官拿手的退休費比士官高。

總結提示:對於題者的分類是不正確的,筆者感覺分類最合適的就是,復員、轉業、退休!


深山哨位


這四個詞都是指的現役軍人退出現役,只是使用的場合,對象和範圍有所不同。



退役的使用範圍和對象最廣。所有軍人(包括軍官,士官和義務兵)退出現役,不再是軍人身份都可以使用這一詞,都叫做退役。

退伍一般情況下是指戰士(包括士官和義務兵)離開部隊退出現役。和退役相比,退伍的用法更加口語化一些。

復員一般是指義務兵退役、退伍,意思就是回覆原來參軍前的非軍人身份。部分幹部、士官如果犯了錯誤,或者自己要求的話,也可以按照義務兵身份退出現役,這個時候也稱之為復員。也就說,幹部和士官如果復員的話是不擁有退役軍官、士官身份的,回覆為普通老百姓。

轉業一般是指軍官和三級軍士長以上的士官,以相應的軍官或士官身份退出現役到地方工作。政府一般應給他們安排相應的工作崗位和職務。意思就是軍官和高中級士官從部隊轉換到地方工作,工資待遇、職務級別一般都是保持不變的。目前,符合轉業條件的軍官士官也可以選擇復員,一次性給予一筆貨幣補助。還有部分服役滿十八年的軍官可以選擇不安排工作,每月發給一筆工資,這叫自主擇業,都屬於轉業範疇。

也就是說,通常情況下,義務兵和初級士官退役叫復員或退伍,地方是不安排工作的。軍官和高中級士官退役叫轉業,回到地方,會安排相應工作,或者給予貨幣補償。


熙熙天下


看到回答斷章取義,也想說說自己的看法!

退役是現役軍人退出現役的總稱,因此這裡包含士兵的退伍,軍官士官的轉業、自主擇業和退休。

退伍一般是單指士兵或三級以下士官的退出現役。

轉業是指國家安排工作的軍官或士官退出現役。

退伍軍人,原為部隊成員,根據其服役年限、服役種類解除現役職務,按照法令規定有資格享受退伍軍人法所規定的利益或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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