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協議寫6萬隻拿到4萬 市民買房急用錢疑遇套路貸

借款协议写6万只拿到4万 市民买房急用钱疑遇套路贷

仔細算了以後,才發現,當初拿到手4萬多元錢,但36期共還款7萬5000多元。

路女士住在西安城北,2017年7月,因為家裡買房,急需用錢,剛好在那個時候,她接到了一個陌生電話,問她是否需要錢?她就說出了自己的需求。對方就讓她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和公積金的截圖,說看系統能否審批通過。很快,答覆說可以貸款,就讓她中貿廣場15號樓辦理手續。

對方的公司名為宜信普惠信息諮詢(北京)有限公司。在提供了3名聯繫人並填寫了各種資料之後,7月19日,路女士收到了40379元的借款。雙方約定,分36期還款,每期還2086.65元錢。

還了20期共41733元錢之後,路女士越想越不對勁兒,就仔細算了算賬,“36期一共還75119.4元錢,但是我當時只拿到了40379元錢,我諮詢看了當初簽訂的借款協議,發現上面寫著,借款總金額為62823.93元錢,他們還提前扣除了8978.80元錢的信息諮詢費和13468.19元錢的管理服務費。”

路女士說,8978.80元錢的信息諮詢費和13468.19元錢的管理服務費加起來是22446.99元錢,再加上她拿到的40379元錢,才是62829.93元,“實際到手借款4萬3百多,為何合同本金金額是62823.93元,我懷疑自己這是套路貸和砍頭息。”

4月9日中午,華商報記者和路女士一起前往位於中貿廣場的宜信普惠,詢問借款協議的具體情況,公司一薛姓客服主管說,合同解釋只針對客戶本人,不會給媒體解釋,“已經給總公司反饋了,總公司會在1至3個工作日內回覆。”

但截至昨晚7時許,華商報記者都沒有接到這家公司的回覆。

借款协议写6万只拿到4万 市民买房急用钱疑遇套路贷

據瞭解,此前,路女士向轄區警方反映了此事,昨晚,華商報記者從警方處瞭解到,經過初步調查,該公司的借款合同中,的確有類似於砍頭息的內容,但此前雙方有約定,是借款人認可了的,所以並不違規。關於後期的還款問題,雙方正在進行協調。

記者查看雙方簽訂的借款協議時看到,借款年利率為12.66%。而借款協議涉及三方,甲方是陸女士,乙方是宜信普惠信息諮詢(北京)有限公司,丙方是宜信惠民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乙方收取的是信息諮詢費,丙方收取的是管理服務費,這兩項費用在借款本金中劃扣。

此前,多部門曾發佈了《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通知指出:“禁止從借貸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續費、管理費、保證金以及設定高額逾期利息、滯納金、罰息等。”另外,《合同法》第二百條規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他們的確說是給總公司彙報過了,隨後才能給我說怎麼辦。”路女士說。而關於此事的具體情況,警方還在進行調查。

借款协议写6万只拿到4万 市民买房急用钱疑遇套路贷借款协议写6万只拿到4万 市民买房急用钱疑遇套路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