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除管護死角!農村水環境治理納入河(湖)長制治理體系

全面推行河(湖)長制以來,全省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但一些農村地區的河湖、水庫、塘壩、溝渠等仍然存在治理盲區。為掃除河湖管護死角,今年起,我省將把農村水環境治理通盤納入河(湖)長制治理體系,至2022年建立農村水環境治理保護長效機制,建設美麗宜居鄉村,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這是記者4月7日從省總河長辦公室印發的《加強農村水環境治理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工作的方案》中瞭解到的。

根據《方案》

農村水環境治理納入河(湖)長制範圍將包括農村地區全部中小河流、水面面積1平方公里以下湖泊、水庫和山坪塘等。優先治理人口聚居度高的地區,聚焦飲用水水源地、重點流域、宜居鄉村建設等。

治理目標分三個階段達成

年內將全面啟動農村水環境治理,明顯改善農村河湖“髒亂差”面貌,推進美麗宜居鄉村建設;2020年,通過開展垃圾、汙水、廁所“三大革命”,提高農村生活垃圾處理及農村面源汙染治理能力,有效實現水環境汙染源頭減量,農村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2022年底前,農村河湖管理、垃圾處理、汙水治理、面源汙染治理等長效機制建立,建成河暢、水清、岸綠、景美的宜居鄉村,並在此基礎上,持續鞏固治理成果,推動農村水環境質量不斷改善。

《方案》提出

在全省農村實施十大重點任務,包括進一步完善農村河(湖)長體系、編制農村水環境治理工作方案、加快推進農村河湖“清四亂”、全面劃定農村河湖管理範圍、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處理、推進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加強農村面源汙染防治、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紮實推進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工作、加強農村水生態環境保護等。我省將明確村級河長湖長為農村河湖管護的直接責任人,承擔巡河護河職責,解決農村河湖管理主體“缺位”問題,以縣為單位科學編制《農村水環境治理工作方案(2019-2022年)》,並查清農村河湖“四亂”問題,建立問題臺賬,發現一處、清理一處、銷號一處。全面完成農村河湖管理範圍劃定任務並向社會公告。全面控制入河湖汙染物,逐步消除農村黑臭水體,系統治理修復鄉村生態環境和田園景觀格局。

在保障措施上

縣、鄉級總河長,各級河(湖)長是農村河湖治理保護的第一責任人;探索農村環保設施建設運營市場化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綜合考慮地方財力、農民意願等因素,完善財政補貼和農戶付費合理分擔機制,形成財政支持、社會積極參與的多元投入格局,推動農村地區水環境常態化治理。

近期,我省將出臺考核措施和考核辦法,進一步細化各級河(湖)長的責任和目標。省總河長辦相關負責人表示,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第一仗,而水環境治理又是重點之一,將推動各項措施落實落地,決不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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