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工和合同工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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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工和合同工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勞務派遣工和合同工,嚴格說來是兩個公司的員工,分別屬於兩個不同的勞務主體。我認真總結了一下,其主要區別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用工關係的區別。

勞務派遣工。是與勞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由勞務公司管理,派遣到用人單位工作的一種用工形式,其勞動關係屬於勞務公司,員工的管理教育、工資發放、社保關係等均屬於勞務公司。

合同工。是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直接使用、管理,其工作關係、勞動關係、工資關係、社保關係均屬於用人單位。

第二,工作性質的區別。

勞務派遣工。主要是用工單位,根據本單位工作的性質,將本單位業務中的一塊業務,整體劃給勞務公司,由勞務公司人員集中承擔。如很多製造業公司的包裝、裝卸等業務,清潔業務、物管業務等。總體上勞務派遣工主要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

合同工。本單位招聘的員工,一般都叫合同工,他們有的從事管理工作,有的從事技術工作,有的從事技術性的崗位操作工作。

第三,使用上的區別。

勞務派遣工。一般從事的工作都是限制性的、單一的工作,其勞務人員的提拔、使用歸勞務公司管理,用人單位只和勞務公司發生關係,不和個人簽訂任何業務關係,也不會隨意調動勞務派遣工的工作崗位。

合同工。由於屬於本單位的正式員工,單位對其有考核、提拔、表彰等權利,根據工作需要,單位也有權調動其工作崗位,可根據有關規定解除或是簽訂勞動合同等。

總之,勞務派遣工和合同工,雖然同在一個單位工作,但分別屬於兩個不同的勞務主體,屬於不同用工形式,或者說是屬於兩個不同的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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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企事業單位,由於體制內人員老齡化嚴重和崗位的需要,都存在著很多的臨時人員。臨時人員的種類也有著很多的區別,那麼勞務派遣工和合同工的區別是什麼?

首先,勞務派遣類臨時工作人員是指,由第三方勞務公司,將人員派遣制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將其工資剝發至第三方勞務公司,由第三方公司為其員工開資。並且勞務派遣制員工的相關福利待遇,均由第三方公司承擔,人員管理有用人單位直接管理。可以這樣理解,勞務派遣制員工除了用人管理外,與用人單位基本上沒有任何關係。

其次,合同制臨時工作人員是指,由用人單位為其開資,享受的福利待遇,均由用人單位承擔。合同制臨時工作人員,直接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並簽訂勞動合同。合同制臨時工作人員合同年限為1-5年不等(因單位而異),人員管理由用人單位直接管理。

最後,長期合同制臨時工作人員是指,在單位工作滿十年或十年以上臨時工作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長期勞動合同。無不正當理由,用人單位不得將其辭退。

綜上所訴,勞務派遣至員工與合同制臨時工作人員,有著很大本質上的區別。勞務派遣制臨時工作人員嚴格來講,不屬於用人單位人員,只是有勞務公司派遣其在用人單位工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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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糾正你的概念錯誤,應該是勞務派遣工與企業合同制員工(民間俗稱正式工)有什麼區別,因為勞務派遣工也是勞務公司的合同工啊。以下,為了便於理解,簡稱“勞務工”與“正式工”的區別。以下用最通俗的語言解讀,講一個地主和孃家的故事。主要有四大區別:

第一個最大區別:身份不同。你和他都給我幹活,但他是我的人,你不是我的人。

勞務工是勞務(中介)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合同工,你是勞務公司的人。勞務公司把你派到用人單位打工,你在用人單位工作,但不是用人單位的人。合同工(俗稱正式工)是用人單位的合同制員工,俗稱是用人單位的自己人。腦補一個場景,你和小王都是電工,都在一個車間幹活,你是勞務公司派來的“長工”,小王是地主的兒子。

第二區別是:待遇不同。儘管要求同工同酬,但地主有的是辦法坑你,勞務公司也千方百計坑你,你就是一個“兩不管、兩頭坑”的可憐人。

舉例:用人單位(地主),有一個兒子(正式工),電工,月薪8000元,五險一金齊全,過節發1000元福利,年終獎10萬。你是勞務公司派到地主家幹活的電工。地主與勞務公司協議,你的月薪3000元,五險一金是勞務公司交,過節福利地主不管,年終獎2萬。

你到地主家,地主兒子(正式工),看見你來了,真高興,髒活累活都甩給你了。地主兒子當上電工班長,指手畫腳讓你幹活。月底到了,地主兒子到地主那裡領8000元工資,你到勞務公司領2500元工資。不對啊,不是說好是3000元,但勞務公司種種剋扣啊,拿到手2500元。

一晃就一年了,過年了,地主家要吃肉了,打發你會孃家(勞務公司)看看。你前腳出門,地主給兒子發了10萬元年終獎。你抹著眼淚回到了孃家,孃家給你發了1萬元。不對啊,不是說好的2萬嗎?地主把2萬給了孃家,孃家怎能白白吐出來,怎麼也剋扣你一點吧。

腦補場景:在地主家的工房裡,地主兒子(正式工電工),抱著大茶葉缸子,大聲吆喝著你(勞務工電工)把髒活累活都幹了。你跑回勞務公司(孃家)說,他們欺負我。別忘了,孃家可求著地主給錢的,不但不幫你,孃家還千萬方百計剋扣你的錢,要不,孃家怎麼發財呢。

第三個區別:歸屬感不同,誰也不管你。

一晃你幹了三年了。地主兒子(正式電工),啥也沒幹,參加培訓考試,當上了高級電工技師,工資漲到了一萬元。地主說你會孃家去考試晉級吧。孃家說,我就是一個皮包中介公司,搞啥子提拔升職啊。你還是電工,工資拿到手還是2500元。你不想幹,可以隨時走啊,外面想幹的擺著隊呢。你找誰哭去?

正式工是地主的兒子,生老病死都歸地主管著,還參加培訓,提職加薪,年底發福利,有本事的還分房子。

勞務工不是地主家的人,你沒有歸屬感,看見地主兒子有地主心疼,就回孃家找孃家人,孃家說,咱就是一個空殼子,就是管理人頭啊,好好給地主扛活就行了,咱不要好高騖遠,不要攀比,不要這山望著那山高,要認命。

第四個區別:兩頭都能辭職你,兩頭不管,但兩頭都能打你。

你在地主家打工,地主不高興了,不想用你了,於是給勞務公司打個電話,把他辭職了吧。你孃家按道理幫助你說話啊,但他們不敢得罪地主啊。於是你的孃家就把你辭退了。也就是說,地主可以讓勞務公司辭退你,勞務公司也可以直接辭退你。

你說了,我給地主打工三年了,是個人,也培養點感情了?你找地主,我和同工同酬,地主說,我用勞務工目的就是不管你啊。你的啥事,你回去找你孃家吧。

綜上,勞務工與正式工的區別主要是這四種。雖然這個故事講的很粗糙,但道理就是這個道理。當然了,國家規範勞務就業市場,用心良苦,但是許多企業都歪嘴和尚啊,還故意念歪經。地主,是怎麼對自己有利,選擇性執行勞務政策;勞務公司本身就是中介皮包公司,也有選擇地執行勞務政策,勞務工就是“兩頭不管、兩頭坑人”。呼籲國家好好整頓勞務市場,讓這項政策好事辦好,造福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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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工和合同工的區別是什麼?

其實。勞務派遣是,企業用工的一種方式。

目前,我國企業需要使用職工了,有兩種方式。

一是自己招用職工,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自己對職工進行教育、技術、業務、薪酬等全方位的管理。這是非常麻煩的一件事情。

正常的小公司,根本做不到全面的人事管理。那大公司呢?數以千人的大公司,要做好人力資源管理的話,至少要用二三十人。對於追求精簡、高效的現代大公司來說,簡直是難以忍受的。

於是大家就有了第二種用工方式,勞務派遣用工。勞務派遣用工是職工跟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公司又跟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協議,派遣職工的名單,以及薪酬結算、職工待遇等各種管理辦法。

最簡單的勞務派遣業務,曾經我們單位也幹過,就是勞動法規定勞務派遣公司需要給予職工的的一切待遇,有用人單位支付,包括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獨生子女費、工傷費用等等。勞務派遣公司一般每個人每個月收三五十元的掛名費,代替單位給職工交保險、發工資。工資表都是由用人單位做的。

最麻煩的勞務派遣公司,要做好員工的考勤、考核、待遇計算等非常多的工作。他們是真正的,把用人單位的工作當成自己單位的一項業務來幹。

但是我國的勞務派遣公司大多居於這兩者中間,通過收取用人單位費用,給單位招人,派職工,一方面又收職工的職業介紹費、檔案管理費,甚至剋扣企業發給職工的部分待遇。比如職工離職後,可能還有十幾天的工資沒發,勞務派遣公司以找不到職工為理由自己扣下。

不過我奉勸我們職工,遇到違法行為,一定要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者舉報,全國統一電話是12333。有人說可能沒用,萬一有用怎麼辦呢?至少在青島黃島區還是很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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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勞動合同工與勞務派遣工的區別,可以從以下幾個層面分析;

1、用工主次層面,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六條,我國用工的主要形式是勞動合同用工,勞務派遣用工是勞動合同用工的補充形式,有主輔之分;

2、勞動關係層面。根據勞務派遣的性質,勞務派遣工的勞動關係不是在用人單位,而是在勞務派遣機構,而勞動合同工的勞動關係直接在用人單位;

3、招聘層面。勞務派遣工由勞務派遣機構進行招聘,然後再派遣到用人單位,而勞動合同工由用人單位直接進行招聘;

4、管理層面。雖然勞務派遣工在用人單位上班,但具體管理權在勞務派遣機構,而勞動合同工則由用人單位直接管理;

5、薪酬福利層面。雖然勞務派遣工在用人單位工作,但勞務派遣工由勞務派遣機構發放薪酬福利,購買社會保險及公積金等法定福利,勞務派遣工所享受的福利,是根據勞務派遣機構的相關政策執行,而勞動合同工直接由用人單位發放,相關政策也是遵照用人單位的制度執行;

以上就是勞動合同工與勞務派遣工的主要區別。

現實中,雖然《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務派遣工在用人單位享受與勞動合同工同等福利及待遇,但由於勞務派遣機構需向用人單位收取費用或者抽佣金,目前所有的勞務派遣工基本得不到同工同酬,在管理方面,也會區別對待,工作地點也不固定,同時,勞務派遣機構的福利政策及管理很難達不到大型用人單位的水平,所以目前很多人不願意通過勞務派遣機構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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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公看來,勞務派遣工和合同工最大的區別,是歸屬感

勞務派遣,是用人單位委託勞務公司招聘從事某項工作勞務人員的一項制度。勞務派遣工招聘的勞務工與勞務機構簽訂勞務合同,工資由勞務機構發放,對勞務機構負責,實際上與用人單位並無直接的人事關係,充其量只是用人單位的業務流水工而已。

說白了,勞務派遣工幹得再好,與用人單位都沒有關係,不會受到用人單位的表彰和獎勵,更不可能轉為用人單位的正式工。

基於此,勞務派遣工對單位的歸屬感不是很好。而由於勞務機構是依靠用人單位給予的佣金為利潤點的,總體來說工資相對較低,很多隻有兩三千的水平(一線城市相對高點),普遍比用人單位正式工低一大截,同工不同酬的現象比較嚴重,一直以來,社會上對此也多有非議。

相對來說,合同工就幸運多了。

合同工一般都由用人單位直接招聘,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務合同,享受用人單位的工資福利。各種待遇好壞不說,至少在勞務關係上與其他人平等,且有一定的上升空間,對單位的認同感和歸屬感會比較強。在這點上,不是簡單的勞務派遣關係所能比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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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所述問題首先說一下合同工是什麼?這裡所說的合同工的對象指的是行政管理型、專業技術型人才,即企業管理、技術骨幹力量的人群或專業畢業的大學生群體。一般合同工的錄用是有由企業人事面試通過後批准,還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簽訂勞動合同。

勞務派遣是具有勞務派遣資質的企業與需要勞動力的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協議,把勞動者派遣到用工單位,勞動關係歸屬勞務派遣公司,勞動報酬、社保由勞務派遣公司承擔。

勞務派遣工的對象是相對於比較普通的崗位,這些崗位都具有可替代性,招聘對象都是具有簡單熟練的一般勞動技術人群。勞務派遣工的錄用程序相對簡單,有使用勞務工的基層單位根據工作量的需要自行安排,也不建立長期檔案。派遣員工的主要渠道:農民工。

此外,勞務派遣與合同工的福利待遇也各有不同。合同工的工資待遇高於勞務工。國家要求各用工單位必須給勞動者繳納各種基金,企業對合同工五險一金的,一般的企業對於勞務派遣工都只繳納社保而已,公積金的話,一般是不幫助繳納的,除非你是在一些單位做派遣員工的。

總之,勞務派遣工和合同工的待遇是不同的。具體的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合同工也分為不同的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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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工:有用工單位向派遣公司簽署派遣協議,給予權利後,派遣公司向員工簽署勞動合同一般是3個月的樣子,成為法定僱主後,送到用工單位執行工作,薪酬工資由派遣公司核發,並且沒有義務享受用工單位的福利待遇和五險一金,並且碰到小型企業還有面臨同工不同酬。沒有發展空間。
合同工:一般直屬企業集團員工,是直接和企業簽署勞動合同有效期為2年的樣子,並且享受企業集團內一切福利待遇及五險一金。工資薪酬由企業集團核發。並且在工作中表現優異有崗位晉升空間。

希望我的回答能解決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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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一下大家的回答,其實有幾個問答是有點誤會人的,首先明確一點,勞動者不管是直接和用人單位籤合同,還是和勞務派遣公司籤合同,簽定的都是勞動合同。不存在勞務合同一說,勞務合同只針對臨時工、兼職、退休返聘等這一類的勞動者。

勞務派遣工和合同工的區別是什麼?

1、勞動合同關係主體不同:勞務派遣工的勞動合動關係在勞務派遣公司;和企業直接簽定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在企業自己。

2、薪酬:單獨立出來說是因為我看下面有些回答,說勞務派遣工和企業自己的合同工薪酬是不一樣的,這點也是誤解人的,按勞動法要求,是必需做到同工同酬的,當然了,有一些企業沒做到,這是違法的。

3、福利:勞務派遣和企業自己的合同工,可能差距最大的主要差距在這,就是福利,因為沒有相關法律要求,福利一樣,所以這是勞務派遣公司可操作的部門,也是大家說派遣公司坑爹的地方。

4、晉升:派遣員工通常是沒有晉升機會的,可能幹一輩子也只是一個派遣工,部分企業會和派遣公司簽定,有一定的轉成正式合同工的比例。

5、離職:因為合同主任不一樣,所以離職時,派遣公司的合同工需要和派遣公司提出申請離職。

6、工資發放:派遣公司的員工工資發放,是由實際用人單位把費用支付給派遣公司,派遣公司再發放給員工,企業正式員工是由企業直接發放。

7、關於社保:不管是那一種,社保其實是都需要的,否則違法,有一些回答說派遣工不需要繳納社保這也是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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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別就是,身份不同。

還是舉個例子給你說明一下他們之間的關係吧。

假設甲公司是實際的用人單位(有工廠車間、財務、銷售等,建制健全),A公司呢是一家勞務派遣公司(你可以理解為殼子公司,就是炒作人的)。你自己本人作為乙方,其中你的另外一個朋友作為丙,丙這個人實際上也是到甲公司上班。

我把上面人員的身份界定後,下面跟你說他們的關係。

①甲與乙(乙就是你自己)簽訂勞動合同。你在甲公司上班,你就是屬於甲方的合同工。不過,你也可以理解為正式工吧。

②甲與A公司簽訂合作協議,甲方委託A公司提供車間一線的搬運工(假設是任務臨時增加,需要大量的搬運工,平時任務不忙的時候,不需要這些人)。

③A公司呢,就去找你的朋友丙(和丙條件相類似的人,一共找了50個),A公司和丙簽訂了正式的書面勞動合同。然後,A公司將丙(合計50人)派遣到甲公司車間上班,負責搬運工作。

④那麼,丙就是甲公司的勞務派遣工人,丙和甲方只有合作關係,沒有勞動合同關係。甲方也不負責丙工資的發放,工資社保等均有A公司負責處理。

⑤等哪天這個臨時搬運工作不需要了,甲公司就會臨時撤銷這些勞務派遣工,即把這些人退還給A公司,由A公司負責處理。但是,作為乙方的你,你繼續還在甲公司上班。你可以把這個勞務派遣工,理解為是臨時工性質的。

上面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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