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訴諸法律,開庭被告人未出庭,法院做出判決後借錢人依舊未還錢,接下來該怎麼辦?

阿銘xiansheng


在法院判決勝訴生效後(判決下發後,對方未提起上訴,15日內生效),借錢人仍未履行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同時《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對方在收到執行通知書後,仍未履行或拒絕履行,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並根據情況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執行對方的財產。

在對方為自然人的情況下,法院可以在保留對方家庭生活所必須的費用後,扣留、提取對方的部分收入。

在前述的情況下,對方仍無法償還債務的,法院會終結本次執行。題主要是發現對方有其他財產,可以隨時請求法院恢復執行。

在五年內,人民法院每六個月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一次被執行人的財產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恢復執行。


律師說


這個問題,太常見了。

如果判決後依然不還錢,債權人一定要在判決生效後,及時提起強制執行申請。

一審判決什麼時候生效,一般是判決送達後有十五天的上訴期,過了上訴期被告還沒有上訴,那就生效了。至於什麼時候送達,要及時和一審法官溝通,問一下是否送達了,是否生效了。生效了以後,到主審法官那裡開一個判決生效證明,帶著一審判決書原件和本人身份證,到一審法院執行局申請強制執行。

注意強制執行的申請時間在判決生效後兩年內,過了這個期限再申請,執行局會受理但是如果被告抗辯,很可能被裁定已過訴訟時效不再執行。因此可以說如果兩年內不申請強制執行,等於永久放棄了這筆債權。

強制執行立案後,千萬不要覺得立案後在家等著領錢就行了,筆者提醒當事人,要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至少要做好以下兩項工作:

一是積極配合執行局做好執行工作。現在法院高呼“兩到三年解決執行難問題”的口號,工作力度的確加大了。但是很多事情還要當事人配合,否則幾乎一事無成。例如,提供被執行人的相關信息,包括財產信息,提供被執行人的藏身之處等等。

第二,如果被執行人有惡意拒執行為,例如私自處置已查封的財產,低價變賣自己名下的財產等,要果斷追究老賴的刑事責任。可以向公安報案,也可以要求執行局移送,還不行的乾脆提起拒執罪自訴。有拘執行為的老賴,追究刑事責任就是他們的七寸,抓到這一點,至少百分之七十的老賴會老實許多。

第三,及時關注執行局的措施,是否拘留罰款了,是否上老賴黑名單了,是否查控其財產了等等,發現不到位可以及時督促。以上黑名單為例,儘管很多老賴對此不以為然,但是很多有一定身份的老賴對此還是很在乎的,例如小老闆,公職人員等等,並不是說沒什麼用。

以我們的案子為例。我們的案子,被執行人是青島即墨(原籍沂水)的武某。此人也是開庭不到,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後玩失蹤。執行局反饋的信息,此人名下無財產,人找不到。我們也不能就此罷休,在網上發佈懸賞通告,提供此老賴行蹤和財產線索的。給予獎勵。時間不長,關於這個老賴的信息就不斷反饋回來。原來這個老賴每月收入六千多元,一直躲在即墨賣服裝,惶惶不可終日,連出門都要戴上大口罩。下一步我們將配合執行局,追究這個老賴的形式責任,將這個老賴繩之以法。


淮北日月升


近年來,因經濟糾紛問題所引發的訴諸法律案件非常多。但由於經濟糾紛案件在法院開庭審理前,無法對被告當事人一方採取強制措施,所以時常會出現被告方缺席出庭的情況。

針對這種情況,按照我國民訴法相關規定,經法院合法傳喚,沒有到庭參加訴訟的,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如果經過法院依法判決,對方還不還款。那麼將會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法院判決後,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對方提起了上訴。在上訴期間,對方可以暫時不歸還錢,那隻好等待二審判決。另一種情況就是對方在法定時間內並未提出上訴,判決生效後不管不問,也不履行生效的判決。

如果是判決生效後,對方拒不履行生效判決。那麼原告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執行局對其財產進行執行。申請執行要準備好以下材料;執行申請書,生效法律文書(原件和複印件,根據各個法院需要的份數來準備)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信息及通訊方式,被執行人的財產信息等。申請執行不用交執行費,立案後要經常與承辦案子的法官溝通聯繫,及時提供被執行人的信息,以便於案件的順利執行。

同時,申請人還可以申請將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對方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司法拘留等措施。此外,如果確有證據表明借款人有償還能力而拒不償還的,出借人(原告)還可以依法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借款人拒執罪。

以上程序看似複雜,其實操作起來很簡單。但對於是否能夠很順利、很快討要回欠款,那還需要視具體情況而定。不過一般情況而言,欠款人一旦被列入失信黑名單,其生活各個方面將受到很大影響。很多人都會選擇及時履行還款義務,如果因不還款被拘留,甚至刑拘。那將更麻煩,所受到的懲罰也將會更嚴厲。

在構建和諧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今天。那些欠債不還的,最終將會失去誠信,甚至因此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人再窮,不要去坑害身邊的人。再難,不要說話不算數。堂堂正正做人,明明白白做事,永遠不要丟掉別人對你的信任。因為別人信任你, 是你在別人心目中存在的價值。人生路很長,自己別把路走窄了。把人做好了,什麼都會有的。永遠不要透支身邊的人對你的信任,多一點真誠,少一點套路。


李明德


1.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定,經法院合法傳喚,沒有到庭參加訴訟的,法院可以缺席判決。所以被告人未出席開庭,法院缺席判決是沒錯的。當然,注意這裡規定只是可以,在某些情況一定要當事人到庭的。

2.被告不服上訴了,那就進入二審了。一審如果是基層法院,那麼二審的法院就是中級法院。

3.中院會審查二審是否有開庭的必要,有的話會開,沒有的話當然就不會了。

4.中院的結果一般有:維持原判,發回重審,改判……


惠州法律服務


回答之前糾正一個法律概念,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被起訴的對方應稱為被告,被告人是刑事案件被公訴的犯罪分子。

如果題主前往法院辦理事務時注意法院公告板,會發現眾多送達案件法律文書的公告,其中多數是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主要是被告不接受送達法律文書,包括送達起訴書、判決書等情形。

如果題主案件判決後,法院向被告送達了判決書,法定期限內被告不上訴的,判決生效

如果題主案件判決後,被告下落不明的,法院會公告送達了判決書,需要題主繳納公告費數百元,法院一般選擇在人民法院報刊登公告,報紙刊登之日起60天,公告期限屆滿,15天上訴期內被告不上訴的,判決生效。

判決生效的,題主應當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29方寸世界


1、債權人起訴債務人獲得法院生效判決判決(判決下發後15日生效,15日內上訴則進入二審程序)

2、債務人拒不履行判決償還債務,債權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債權人提供債務人財產線索、法院依職權調查債務人財產線索(追回債務的難點)

4、法院對財產進行查封、扣押、凍結

5、法院對被查封、扣押、凍結財產應當及時進行拍賣、變賣或者採取其他執行措施

6、對法院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有優先權、擔保物權的債權人,可以直接參與分配,主張優先受償權(償還順序)

7、執行款核算、執行費用結算、通知債權人領取和執行款發放等工作


東友律師事務所


我的案件跟你一樣,拿到判決書後申請了強制執行,法院拖了5個月左右,對他進行拘留,拘留期間千不該萬不該,跟老賴達成還款協議。但是老賴怎麼會履行呢?又申請恢復強制執行,現在過去8個月,法院已各種理由推脫,於是把法院也向檢察院投訴啦。明天準備去上級法院接著申請執行。

最後說一句,不要對老賴絲毫的同情,他們在一定意義上已經不是人啦。人不會那麼做的。


阿偉58692322


打不打官司的區別在於:有點希望。放棄希望。

贏了官司賠了錢,這個不是新聞。一個法院一年來幾次XX雷行動,抓住幾個老賴,簽訂幾個和解協議,這是新聞。

借出去的錢,潑出去的水,應該知道可能要不回來。有人不信邪,口口聲聲說:不還錢法院見。其實他忘了一點:法院不一定吊你。不弔你怎麼辦?涼拌,涼涼。


富又賢


如果雙方都沒有上訴,那一審判決就生效了,一般判決上會有十天的履行期,過了履行期後到法院立案庭申請執行,立案庭會轉到執行局,然後分到辦案人手中,由辦案人去執行。但是你得提供被執行人的住處或單位,以便法院能找到他,如果找不到他,有些強制措施沒法採取,執行力度會受影響。你還要提供一下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這樣法院可以保全他的財產,有利於執行。法院會查一下他的賬戶,看有沒有存款,如果有,可以予以凍結。如果以上都沒有,那就無限期了,法院可以讓他上失信人名單,一些高消費的活動受限,但錢沒執行上來。


雲水禪心天地遙


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欠款人欠錢沒有還,你把他起訴了,既然法院開庭了就是法院已經通知他開庭了。他沒有到庭法院可以以沒有到庭判決 。既然你的判決書下來了,證明你的判決文書也已經生效了,在送達被告15天還有他沒有選擇上訴,但是一個月以後他還是沒有給你履行義務,你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有手段去制裁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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