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借給了親戚,親戚也打了借條,註明了歸還日期,但現在已經過了歸還日期兩年,該怎麼要回來,借條有年限嗎?

雨後di夜晚


一、關於借條的年限

借條的年限,在法律上叫訴訟時效,為借款到期後三年,但訴訟時效還可中斷重新起算,在三年的訴訟期限中,你向借款人每催要一次後,就產生中斷,訴訟時效就重新計算,從你催要之日起又有三年的訴訟時效。但在日常生活中,借款人往往否認出借人催收過,因此,要注意保存證據,可發催收短信,催收後讓對方寫上還款什劃或還款承諾,那樣,他就無法抵賴了。






二、超過訴訟時效的法律後果

超過訴訟時效就喪失了勝訴權,就是在打官司過程中,如果對方說超過訴訟時效,那麼你官司就輸了。

那麼超過訴訟時效怎麼辦?難道真的無法要回借款了嗎?不要急,向對方催要,只要對方承諾還款,訴訟時效就重新起算,你就又有了三年訴訟期限。和前文一樣,注重收集證據,防止對方抵賴,打官司就是打證據,你沒有證據,對方抵賴,法官也查不清呀!

如果對方不承諾還款怎麼辦?還有最後一點希望,對方在訴訟中願意還款,或者不主張訴訟時效超期,那麼法院仍然會判決對方還款。有的朋友就會問,對方不主張,法官解釋後對方主張怎麼辦?沒有這種可能,因為法律規定,對於訴訟時效,法官不能解釋說明。


三、借條中要不要寫還款期限

借條中到底要不要寫還款日期,我認為還是要寫上。有人說,寫上後忘了催要,或對方推託的話,到了三年後,就超過訴訟期限了,就無法討回借款了。但是你不寫還款日期訴訟時效就不超了嗎?同樣會超,自你催要之日,就開始計算訴訟時效,由於沒有明文寫上,你更容易忘記,更容易超訴訟時效。所以,借款後你要及時討要,法律是不會保護躺在權利上睡覺的人。關於借條範本,大家可關注我後,查我寫的借條範本及詳細的解釋。


最後強調一下,合同糾紛和侵權糾紛都有訴訟時效,大家應及時行駛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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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律師說法


就看你借多少了 親戚不會不還錢的 偶爾在他旁邊提醒一下 你還差我錢 只有意思到了 相信不會不換的 除非是真的老賴 那就沒辦法了 只有祝你好運了 希望法院還認可借條


專注錘石20年


打電話要,記住錄音,不給該起訴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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