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為什麼非要腳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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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可以合法上路的叫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20公里/小時),組成部分是電瓶+自行車,因為自行車有腳踏,所以電動自行車必須有腳踏。

i還有一種叫電動摩托車,顧名思義電瓶+摩托車的造型(最好時速45——80公里/每小時),

一般商家賣的電動自行車都有預留腳踏安裝的位置,只是不給你裝,一節省成本,二打擦邊球(有腳踏,沒安裝也算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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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電動車已經沒有腳蹬子了,有腳蹬子的都是老式的啦!我個人認為還是有腳蹬子的好,要是電動車突然沒電了,也可以蹬著回家,總比推著走要快一些吧。

我以前就遇到過這種情況,走到半路電動車不走了,一看沒電了,還好我的電動車有腳蹬子能騎著走,還好到我家都是下坡路,很快就到家了。

如果沒有腳蹬子就尷尬了,上次我兒子回老家,回來的時候快到家門口的時候沒電了,是用雙腳划著回來的,得虧快到家了,要不然鞋子都得廢了!

凡事有利就有弊,電動車有腳蹬子就有有腳蹬子的便利之處;沒腳蹬子就有沒腳蹬子的輕便之處。總之選擇自己喜歡的就好。

1.現在電動車很多,要選擇自己喜歡的。

2.騎電動車一定要注意安全。

3.電動車一定要買正規廠家生產的。

4.一定要考個駕照出來,現在查的緊。



御香排骨


規定電動車必須有腳蹬子的都是屁股朝天,想問題不過腦子的二逼貨。以前人們出行都是依靠自行車,曾經有一種馬達驅動的自行車,騎到街上吸引了很多羨慕的眼球,但是這種自行車🚲只有特定的部門和特定的人才能擁有,作為普通人群很難實現。後來隨著科技技術的發展有了無刷電機的出現,而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出行距離的擴大也使得依靠動力驅動卻又不受禁摩規定限制的電動車大受歡迎。初期的電動車受制於當時電池電量的約束,採用自行車的原有設計在增加動力設置的同時保留了腳踏裝置,這樣可以保證使用人在電量耗盡的時候依靠人力腳蹬著前行。在電動車剛剛誕生的初期這種裝置是很有必要的,因為那時候人們生活水平還很低,自行車是大多數人出行的必要工具,使用頻率特別大,而當時的電池又不能保證如此頻繁的使用,所以在那時候腳蹬子的存在還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於腳蹬子的存在也給許多人造成的傷害,輕的磕破流血,重的傷筋動骨,甚至造成殘廢。所以在以後的設計中電動車就有了脫離於自行車的設計,幾乎所有的廠家都去掉了類似雞肋的腳蹬子。沒有了腳蹬的電動車更多的形似以前的踏板摩托車,但更加輕便,更加靈巧。按理說一個工廠生產什麼樣的產品應該取決於現實生活的需要,而一種產品應該有什麼樣的設計也應該符合消費者的需要,作為社會的管理者只是採取措施保證這種產品不要對社會和他人產生危害,完全沒有必要指手畫腳,畫地為牢。即將實施的電動車評定標準強制的以有沒有腳蹬子作為評判標準我認為純粹是老太太洗裹腳布——腦子跟不上形勢。做出這種標準的人可能是玉米糊糊喝多了,腦子漿住了。

我不是什麼專業人員,也沒有什麼專業素質,上面說的只是我個人的理解和看法,有些話可能說的不是太順耳,但是我還是想讓一些有能力改變這種現狀的人看見,我不想讓底層人民的咒罵僅僅作為一種不滿的發洩,社會要和諧,管理方式也要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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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電動自行車安裝腳踏完全是多此一舉!其缺點有以下幾個方面:一、如果沒有電了,用腳踏踩行,很吃力,有時還造成車前輪兩邊晃。二、正常情況下,人們騎車啟動時,兩腳垂地,車跑起來的同時,兩腳收起,放在前踏板上,多了兩個腳踏,經常撞小腿肚,弄贓褲角。有時推車還撞腳。三、腳踏鏈條的後飛輪老缺油,維護困難且發出刺耳的“噠噠”聲,有時還帶動腳踏自動轉動起來,很討厭!四、增設腳踏後,增加了車子的寬度,如果車子不慎摔到,容易把腳踏柄撞彎,卡住車體使之前行困難甚至不能行走。我不知道所謂的權威人士為何非要加上這條標準?是不懂還是在為難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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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確點說,不是電動車非要腳蹬子,而是電動自行車必須要有腳蹬子。即將實施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強制性國家標準(簡稱新國標)中規定,只有具備腳踏騎行能力的電動車,才是真正的電動自行車,屬於非機動車不用上牌,沒腳蹬子的超標電動車則屬於機動車要上牌。


電動自行車必須要有腳蹬子,新國標的這項規定,簡直就是畫蛇添足,掩耳盜鈴。腳蹬子對電動自行車來說,是很雞肋的存在,一點都不實用。試想一下,有電的話誰會用腳蹬,沒電的話誰又能蹬的動,還不如直接推著省勁呢!

以前,確實很多電動車帶腳蹬子,有的跟拐,有的不跟拐。不跟拐的那種還好點,騎的時候可以把腳放上面,更容易掌握平衡。跟拐的那種就很煩人了,一不小心就碰腳脖子,容易受傷。就算帶腳蹬子的那種,你又見過多少人用的,也不過是個擺設罷了。


現在,市面上帶腳蹬子的電動車,是不是很少見了,可以說幾乎絕跡,基本上是那種踏板型的。如果按新國標規定嚴格來卡的話,估計沒多少電動車是電動自行車,大部分都得劃歸電摩,屬於機動車了。

個人覺得,電動自行車必須有腳踏騎行能力,這規定很不合理。真搞不懂,某些磚家們咋想出來的,難道說加上腳蹬子,就能保證車子絕對安全了?有時候反而更不安全吧,比如腳蹬子跟拐打腳。車有沒有腳蹬子不重要,重要的是騎電動車的人,要有安全意識,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這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所在!對此你怎麼看?歡迎留言討論~


我的農村日常


決定戰爭勝負的是人,而非武器。同樣,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是人,而非電動車。人的主觀意志若是沒有交通法規意識,就是走路也隨時隨地發生交通事故。所以不能打壓電動車,而應從交通參與者本身素質養成習慣抓起。首先要對他們深入細緻的進行交通法規免費培訓,讓他們知道遵守交通法規的好處,違反交通法規的壞處和後果。清楚違反交通法規應受到哪些處罰,鄉村路上怎樣行駛,公路上怎樣行駛,轉彎超車避讓的注意事項,怎樣通過紅綠燈,變道。…只要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法規意識增強了,遵守交通法規的素質提高了,駕駛什麼樣的電動車也就不會發生交通事故了。相反,你不對廣大交通參與者進行學習教育,而是一味的強制修訂電動車標準。說白了,就是擠壓農民,為個別少數壟斷者謀利,對交通秩序維護沒什麼好處。老百姓總要出行,你限制它,他偷偷模模的上路,既要出行又要防交警,心裡忐忑不安,不出事故才怪呢?所以對底層老百姓騎電動車出行,不能求全責怪,這樣會激起民憤的,得民心者得天下,不耍逆天下之大不道,民心不可違。水可載舟,亦可覆舟。人民群眾是創造歷史的主人。


三葉草76072


沒騎過電動車的大爺們,捕風捉影,瞎說,電動車沒電,真的用腳蹋能騎回家嗎?電動不比車行自,輪胎粗,地摩擦力,阻力大,電池,車架。自身重量大,誰能用腳蹋騎車回家,除非你家建在最低處,全是下坡路面,瞎起鬨,其實電動車要求腳蹋,都是那些坐小驕車的設想出來,電動車的腳蹋,對騎車者有害無益,大家知道,二輪車在停車時,騎車者必須雙腳落地,以保持車的重心,如果有腳蹋的電動車,在啟動時,雙腳收慢了,就會被腳踏刮傷,我有個同事,因此而受傷做院,其二,在推行時,人和車離近了,腳蹋容易碰腳,其三,進門時容碰門的兩邊,大家都是騎電動車的,到底腳蹋有什麼好處或是害處,大家評評,別讓那些坐小汽車的專家們愚弄了,木匠管石匠,用刨子刨石塊,誰當道,亂說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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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瓶車是人們最好的出行交通工具,代替了過去的自行車,而且又環保。佔滿行駛各街道堵車摩托車或寶馬車的尾氣只要5分鐘身體差的人就暈,10分鐘再不離開人就很難受。禁電瓶車是公安最無能無奈的表現。有路有車有行人就有交通事故,就會死人,應理解為是時代進步與死亡的交響曲。生與死亡是生態平衡。電瓶車是最底層百姓,人數之多達十億人群。應禁止進入城區的所有汽車,改坐無害公交車,給環境給人們還空氣的清香。公安是充許製造空氣汙染根源,讓在城區居住的人群生癌。應該從驅離汽車還我生存,還我百姓的路權。


有緣人183


不知還有沒有人記得很久前也有一次自行車上牌的事件?以前窮沒錢買摩托車,更不要提小汽車😂,大多數都是騎著自行車的嘛。那時候自行車成了交警部門主要嚴管交通工具,你不記得了嗎?上牌,打號碼。然後收取所謂成本費用…現在電動車代替了自行車,取締了摩托。然…現在又來搞一搞電動車咯。還記得第一次電動車上牌嗎?有效期是幾年來的?嗯,現在又來搞!是不是覺得3、5年就應該換一批車啊?

強烈請求政府部門把我們以前考的摩托車牌照使用起來!持有摩托車牌照的可以駕駛所謂的‘超’電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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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加腳蹬子怎麼扯犢子?

以前電動車有腳蹬子,那是因為當年電池技術水平低,體積比容量低,放電能力差,導致續航力不足以支持全電動自行車,所以要用腳蹬子來輔助續航。

近幾年來,隨著電池技術發展,電池的體積比容量提高很多,充放電速度快,續航能力已經足以支持純電動自行車。結果有些專家以所謂規範為由,倒行逆施,讓電動自行車從純電動時代返回半電動時代。

說電動自行車有腳蹬子可以續航的,你的電池有多差?不知道按時充電麼?你用腳蹬子騎過沉重的電動車麼?

該規範的是電動車騎乘人員,而不是強行違反科技發展規律倒行逆施搞半電動的電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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