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實錄——離婚後,我走過的路

情感實錄——離婚後,我走過的路

這是自我寫情感實錄以來,讀者投給我的最具震撼力的情感故事,不知道我能把它寫成什麼樣,但有一點可以肯定:本故事絕無虛構。

希望我的文字能夠配得上這位讀者極致的信任。這份沉甸甸的信任,使我深感重壓的同時,也感受到了力量的注入。在此,我向這位讀者致以最深切、最誠摯的感謝!

下面開始正文。為了方便敘述,採用第一人稱。

我是個男人,一個有故事的男人。

我長得不是很醜,但看起來像個壞人。別看我長得像個壞人,其實,我很愛女人。滲到骨子裡的愛。

有句話說:“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在我這裡,兄弟是手足,自己愛的女人可不是衣服,而是我的心和肝。

然而,就是我的心和肝使我變成了今天這個樣子。

今天是個什麼樣子?看題目就知道了。我以感情為刀,傷害了好幾個女人,上面沾滿了她們的眼淚。話說到這裡,估計所有的女人都會罵我,不是一般的罵,可能連帶宗族三代,沒事兒,使勁罵,我受得了。罵累了,您就歇會兒,聽我從頭說。

在我妻子,不,是前妻之前,我有自己愛的人。故事保真,但名字不保真,這裡就叫小梅吧。小梅是我的親戚。說是親戚,其實很遠,不存在結合後後代畸形問題。

我愛她。

愛到什麼程度?這個不好描述,舉事實為證吧,我身上有片面積很大的紋身。當然,這與我的長相相符,沒有人知道,圖案下面,是她的名字——我用了好幾根菸才竣工的三個字,燙的深且面積大,以至於需要用很大的圖案來掩蓋。

世上的事就這麼操蛋,我們如此相愛,卻由於家人反對,無法在一起。她家人反對,不為別的,嫌我窮。換句話說,是操蛋的錢惹的禍,或者說,是操蛋的我掙的錢不夠多。

不能娶她,娶誰都一樣,我不結婚,我弟就沒法結婚,於是,我就以極快的速度娶了我前妻。

事實證明,草率的決定早晚都會變成耳光打在自己臉上。這麼說吧,我覺得她的一切與我都不相匹配,不要提什麼精神溝通,就是洗衣做飯,都是最低水平。當然,這不算什麼,我能忍。但她做了任何男人都不能忍的事。男人最不能容忍的是什麼,不用明說。

這還不算,她竟然扔下我和孩子,跟那人跑了!還有要命的,那個人,還是我們的親戚。對,我這輩子跟親戚幹上了,我的親戚讓我在所有親戚面前顏面盡失。

我認同一句話:與不愛的人一起生活叫搭夥,與愛的人相伴才叫共度餘生。我不信此生與我愛的女人絕緣。幾年後,我找到了小梅。

找到她不是太難,要在一起很難。多人萬般阻撓。

我一個人去了她家,她弟把刀架在了我脖子上,我說:她自己願意跟我,別人反對沒用!老人怎麼對我,隨便,我不說半個“不”字,別人不好使!有種你就殺了我,只要我不死,小梅就是我的!最後,我把小梅領走了。

現實總是很骨感。終於和自己愛的人在一起了,卻沒有我以為的共度餘生。

那時候,我每月掙的錢比一般人要多些,別人能用這錢養活一大家子,她自己一個人花都不夠。

她總是回孃家(她家很遠,需要坐火車),她回家我沒有理由不願意,問題是我懷疑她不是回了孃家,至於到底去了哪兒,我不敢想。

我這麼說是有根據的。離開我的這幾年,她去了外地,期間發生了什麼,無從知曉,唯一能肯定的是,這個被我尋回的、再次回到我身邊的,已經不是我當初那個小梅了。眉眼是她,皮囊是她,但溫度變了,氣味變了,所有的一切都告訴我,我的小梅已經成為了過去的曾經。她,已不再是她。

我們生活了一年,經過了無數次激烈爭吵,最後,她再次離開了我。

她走的時候我不在家,火車已經離開了站臺,得知消息的我僱了出租車,讓司機用最快的速度追!那哥們兒把車開得飛快,火車還是離我越來越遠,當它在我目所能及的視線內徹底消失的時候,我聽到了自己的心被碾碎時破裂的聲音……

我知道,世事無常,歷過了萬般阻撓的感情,卻歷不過花花世界的引誘和腐蝕。但我還是愛她。

我想她,無法抑制地想,失去她的疼痛讓我無法呼吸,我瘋狂折磨自己,方式之一就是把她名字燙在了我身上。

為了找她,也為了躲避前妻帶給我的恥辱,我離開了家鄉,成了一葉浮萍,開始了漂泊生活。

皇天不負有心人,我找到了她。但在見到她的那一刻,我知道,完了,我們徹底完了,她不會再屬於我,我也不會再要她。

事已至此,刻在我身上的她的名字就成了笑話,也成了隨時可以刺傷我的利器。

我去了專業紋身處,用一個美麗圖案遮蓋了它們。針在身上游走所帶來的刺骨疼痛是一種難言的快感,和當年我把它們燙在我身上的感覺相同,但不相通。

期間,我前妻那裡也不斷傳來各種“好消息”,她們無情狠絕地碾壓著我作為一個男人的自尊。

東西被凍硬後很容易碎,心也是。感覺就不說了,心碎過的人自然知道,沒碎過怎麼說也沒用,“感同身受”這四字在這裡就是扯淡。再說,把自己的脆弱說給沒有體會的人,不但是種矯情,也是一種自取其辱式的孤獨。

我開啟了“姜太公釣魚”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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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為“姜太公”,看起來恬不知恥,其實不是你們理解的那個與雄才大略沾邊兒的意思,我取的是他的態度。姜太公的釣是直的,上面既不掛魚餌,也不沉到水裡,並且離水面三尺高。他一邊高高舉起釣竿,一邊自言自語:‘不想活的魚兒呀,你們願意的話,就自己上鉤吧!’

我的態度也是願者上鉤。只不過,我的鉤是彎的,上面還有魚餌。

直說吧,打動女人真的不是件難事,說女人心,海底針的都是蠢貨。讓她們覺得有地方任性,有地方撒嬌,你就基本上成功了;如果再能讓她們感覺到被人“疼”,有人“懂”,那基本上就俘獲了她們的心。

當然,不是魚的話,不會上鉤。遺憾的是,不“咬鉤”的太少了!我“釣魚”多年,只遇到一位。

當“愉心草屋”的作者向我直言發問:你共與多少個女人有過曖昧關係時,我竟然矇住了:二十多個吧,記不清了。

她說:別開玩笑。我答:沒開玩笑,真的記不清了。我講給你的,是印到我腦子裡、永不會忘記的幾個,你覺得哪個最能展示萬惡的我?

她的回答使我印象深刻:哪個都代表不了,揉在一起也不一定能展示你內心的真實想法,很可能你的那些想法長什麼樣子,你自己都不是特別明確,因為世上的很多事情不是黑白分明的,黑與白之間還隔著一個巨大的灰色地帶。

她說的對。能百毒不侵的人,都曾傷痕累累過,每個看淡愛情的人,都曾至死不渝過。有時候我在想,前妻和初戀這兩個女人決定了我的人生軌跡,遇見她們,是我的劫(當然,她們也可能認為遇見我是她們的劫),是她們讓那個為了愛不撞南牆不回頭的人,變成了永遠的曾經。

現在有個流行詞叫“渣男”,我在此之列,這個不否認,但要說我開始就抱著明確的目的去傷害誰,這個真沒有。

說到這裡,不得不提我最虧欠的那個人,也是我今生無法忘記的女人之一。她比我大九歲,一個勤勞善良的好女人,今生最愛我的女人。這是個晶瑩剔透的傻女人,這裡就叫她玉姐吧。

與她相識時,是我最迷茫無助的時候,而她,是個孤身一人與生活抗爭的中年女人。這就決定了我們用“愛”來取暖。可她卻真的當成了愛。當然,我也確實與她走過了如火如荼的“相戀期”。

說實話,我有過和她在一起的念頭,因為她太愛我。在她那裡,我既是她可以依靠的男人,也是需要照顧的小孩子,還是青春期叛逆需要極度容忍的“半大小子”。

她認定了我是她男人,我在哪裡,哪裡就是家,跟著我,心裡安穩,而生活上,卻覺得我是個處處需要照顧的孩子,一切都應該她幹,我只管享受就好。但我不滿足,她賢妻良母型的“傻愛”,遠遠滿足不了我的需求,加上一些其他原因,我開始慢慢疏遠她。

女人其實很敏銳,你愛不愛她,她心如明鏡。她們不像男人那樣不開竅,都知道一個道理——如果女人不主動找男人,一般都是在等對方主動;而男人不主動找女人,一般就是不想理她們了。只不過她們有的選擇裝傻,有的自欺欺人,有的委曲求全,還有的,就是決定和這個男人在一起。

在我疏遠她的日子裡,她把我的照片批成了女人的樣子,換成了她的微信頭像……可以想象她所受的煎熬——決定和我在一起,她選擇了委屈自己。

她抗爭過,給我寫了分手信後刪除了我。但真愛一個人,實在不好抗拒,刪除了對方名字,關閉了了解對方的通道,反倒心如油烹般煎熬。能戰勝自己的人極少,而被打敗的人,則會變得更加低微和不理智。

她刪除了我,我保持了沉默,至於原因,有點複雜,不好說清楚,其實還是那句話:世上的很多事情不是黑白分明的,它們中間還間隔著一個巨大的灰色地帶。

其實,跟她疏遠的同時,我又找了個女人,就是現在的女友沈麗。

之所以沒有明確徹底地跟玉姐分手,是想把對她的傷害降到最低,同時也能為自己留條後路——也許最後需要選擇她呢?即使概率極小,我也不想放棄。

不愛的那一方是淡定的,而愛的那一方會帶著自我搏殺後的累累傷痕繼續前行。

玉姐來找我,和沈麗“撞車”了。沈麗用了幾分鐘就收拾了東西(五一小長假,她來休假)走了。弄得我很尷尬,很沒面子,這事兒實在太糟糕。

玉姐的傷心不必說了,沈麗除了傷心外還有憤怒,這還不是我最不能面對的,我最不願意看到的,是沈麗的鄙夷。

對,鄙夷。

人們看到的,只是極普通且年老色衰的女人,不會看到她身上一般人不具備的耀眼光芒。她真誠固執地愛著我,

在這個物質及其豐富的時代,人們普遍缺的是對愛的專一和執著。

我把她倆“撞車”的事告訴了朋友,他說,完了,這次兩個你都失去了。

結果卻相反,她倆我誰都沒失去。玉姐就像剛才說的那樣:愛情上能戰勝自己的人極少,而被打敗的人,會變得更加低微和不理智——一向軟弱的她開始進攻,我不理她,她找我最好的朋友傾訴,準確說是哭訴,她無法止住自己的眼淚,她試圖通過他們勸我回頭,沒有效果,就想盡辦法接近我。為了見到我,她下班後不惜跑老遠的路來我朋友家,做好我愛吃的菜,讓朋友叫我去,當得知我答應去的時候,她淚如泉湧。

我過生日那天,明知道我旁邊的位置是留給沈麗的,還給我發了生日紅包,事後問我朋友我是否過得高興,後來又給我補了生日禮物。

她要買東西我沒拒絕。以前她給我買過很多東西,花了很多錢,這次情況不同,我想通過她在“前途渺茫”的情況下花錢的數目來判斷她對我的態度,也想通過她獨自買給我的東西來判斷她與我到底有沒有些許的契合。

最後,我把她刪除了,做了徹底的了結。她足夠愛我,但我無法接受她。放過她,也是放過我自己。

諸位肯定忍不住破口大罵了,您先罵著,然後我再說說沈麗——我暫時的現任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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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的現任,顧名思義,也就是離分道揚鑣不遠了。

沈麗是我唯一領回老家,面見親人的女人。但這不意味著我要娶她,有掙扎,但絕大部分原因還是為了有個交代,對我的親人和我的面子有個交代。外漂多年,我媽和我姐為我操碎了心,我需要讓她們安心。

我不可能總在外面漂,終究要回家,在老家丟盡了顏面的我必須要扳回一局。沈麗長得可以,個子高,還算有氣質,年齡相當,工作聽起來還不錯。

她符合條件。

但她肯定不能長久,這不僅僅是我的原因決定的。她有過好幾個男人,當然,這沒有錯,但跟我的同時依然與他們中的人保持情人關係就不對了。

這還不算,還總有陌生人在深夜找她。她在我這裡把手機看得極嚴,好像隨時可以爆炸的炸彈。事實上也確實爆炸過好幾次,具體的就不說了。反正我多次趕她走(她上班的地方離我這裡很遠,她每週都來),有次把她的東西扔了個乾淨,也刪除了她好幾次,可她依然固執地來找我。

她到底怎麼回事?與我糾纏至此,是因為性還是愛?亦或是抱團取暖?說實話,我也犯暈。其實,我對她有感情,沒感情就不會有憤怒。我曾經想過報復她——讓她深愛上我,然後毫不留情地甩了她,讓她好好品嚐痛苦的滋味。後來想開了,還是算了。心照不宣的抱團取暖也挺好的,反正終歸也是要分手的。

可這時候出事了,她懷孕了。這期間她多次失聯,電話關機,我控制不住自己,拉黑她好幾次。她懷孕,不管她的想法也閃現過,但終究不能那麼做,我得陪著她,伺候她。

我不清楚自己在她感情世界裡分量幾何,只希望今後的日子裡,她想起我時,除了恨,還有點溫度。

故事講到這裡給人的感覺似乎該結束了,其實沒有。我在與玉姐和沈麗交往的同時,還與兩個女人有交流,別誤會,就是交流,僅此而已。一個是個初中老師,我們聊了五年,不能說絕對沒有曖昧,但層次不深。可能也正是因為不深,才能一直走下去。如果深究原因的話,除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孤獨外,恐怕就是人性的複雜。

另一個,是我最愛的人。

我只愛過兩個人,一個是初戀,一個是她。初戀已經成了過去,這麼說不準確,應該說是她自己顛覆了一切。而這個人,是我的“白月光”和“硃砂痣”。

她有自己獨立甚至可以說獨特的思想,做事風格和思考方式我不是都認同,但大部分都是欣賞的。

有人這樣總結過:愛情就是,我喜歡你,你卻喜歡他,但他喜歡的卻是另外一個人,而另外的那個人喜歡的,卻不是他。

總之,就是”錯位”二字。玉姐最愛的人是我,而我最愛的人是她。

她的信條是:忠誠於婚姻,不招惹之外的感情。也就是說,她認為安放身體的地方相對可信,而安放靈魂的地方就難說了。

我曾想過遠離她,但真的捨不得,我無法戰勝自己。這不僅僅是與愛對抗的失敗,還因為孤獨。我不缺女人,但在思想上能與我產生共鳴且達到默契的,僅她一人。

 大浪千層終歸平靜,最刻骨銘心的,往往偏安一隅。對於這段感情,我已經能夠淡然處之了,我們成了很好的朋友,真正意義上的朋友。

從某種意義上說,不曾擁有是好事,因為這遠遠好過曾經擁有。

張愛玲的《紅玫瑰與白玫瑰》裡有這麼一段話:也許每一個男子都有過這樣的兩個女人,至少兩個。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飯粘子,紅的卻是心口上的一顆硃砂痣。

擁有後的最後結果,很可能是一地雞毛,也就沒有了今天的刻骨銘心。

得到後不懂得珍惜,是人性特點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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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講到這裡,真的接近尾聲了。

“姜太公釣魚”裡面有報復的成分,有宣洩自己的不平,也有對女人本性的探索。我“撩”每個女人都是“邊走邊看”,“邊看邊做”。她是否受傷、受傷的程度取決於她自己。我想知道,是不是女人都那麼現實,不講愛情只看錢;是不是每個女人都“犯賤”、都把握不住自己。

至於那些愛我的人,也不完全是我無情。我付出過真情,雖然不是以永遠在一起為目的,也真的不是戲弄感情,準確說應該是——我掙扎過。不存在沒有盡頭的路,行走至此,我該停下來了。

做下總結的話,最大的感受是累!最大的收穫是傷痕累累。“常在河邊站,哪有不溼鞋?”感情是把雙刃劍,玩弄感情者必被感情所傷。“百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者能有幾人?即使有,也是比我還高級的人渣。

我必須承認,我傷害了別人,而自己,也受到了傷害,整個過程,沒有贏家。現在,我要找個女人結婚,只要她善良專一,實心實意跟我過日子,沒有別的要求。

作者後記:故事講完了。

我想到一句話:餃子要投入滾燙的熱水才能熟,人也需要經過痛苦的磨礪。

有人說,感情裡最遺憾的三件事莫過於:求而不得,舍而不能,得而不惜。而人生四種修為是:忍得過,看得破,拿得起,放得下。

命運中,每個人的力量都是微小的,但都在與自己搏鬥、與生活搏鬥,都不容易。寬宥他人也是放過自己,而與自己和解才是上策。

與自己和解並不代表軟弱,而是經過痛苦磨礪後的經歷和眼光讓自己鬆弛下來,從而從沉重中解脫。

所有付出愛的人都值得感謝,感謝她們帶著愛和溫暖出現在我們的生命裡,這可以使一個人燃起希望、照亮自尊,重塑信心。

一個人,只有經過黑暗和痛苦,才能客觀、深刻地認識自己和他人,但也正因為這種認識,才會獲得體會到幸福的能力。

願故事的主人公能夠幸福。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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