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把中國《五經》古籍的起源歷史搞明白了,發前人所未發

終於把中國《五經》古籍的起源歷史搞明白了,發前人所未發

本文是我講《論語》的第一講,想整體上、宏觀上說一說《論語》在中國文明以及人類文明中的位置。我的判斷是,《論語》是中國,也是世界最重要的經典,沒有之一。

講《論語》屬於“蔡氏經學”的範疇,是“蔡氏意學”系統的四大板塊之一。象東漢鄭玄一樣,重新“遍注群經”,是“蔡氏意學”的重要任務和使命。中國傳統的學問是以“經學”為中心的,而“經學”在形式上就是對經典進行註解和詮釋。

鄭玄對經學最大的貢獻是,打破了兩漢時期不同的“師法”、“家法”各自為政的局面,將以《五經》為中心的經學系統的每一部經都變成了一本書。在鄭玄之前,每一部經都不是一本書,而是很多本,每一“師”,每一“家”都有自己的版本,而且相互攻擊,拒絕匯通。

兩漢經學的最大特徵就是“師法”、“家法”,這也是理解漢學的最大難點。我可以明確地說,研究中國傳統的“專家”們,寫中國學術史的“大師”們,我還真沒看到誰真的把這個事弄明白了。不真正理解“師法”、“家法”,就無法準確理解兩漢經學,進而就無法準確理解中國的經學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其實,不僅當代的中國專家學者不明白,即便漢朝人自己也不明白。不是說因為發生在漢朝,漢朝人就明白了。同時,自西漢至今的2000多年也沒有人真的明白。為什麼這樣,因為中國歷史上發生了“禮崩樂壞”。“禮崩樂壞”是什麼?就是歷史上絕無僅有的大震盪、大斷裂。這種歷史大斷裂,讓中國對春秋之前的歷史出現局部失憶。而兩漢學術中的“師法”、“家法”問題,則與春秋之前的學術形態有著密切關聯。

“禮崩樂壞”不僅讓春秋之前的社會秩序發生崩潰,而且導致此後的中國對此前的歷史局部性地失去記憶。可以把這一現象叫“局部歷史失憶症”。這一症狀在漢字的演變史上也有明顯表現。漢字的初始形態是甲骨文,然後又出現了金文。甲骨文是刻寫在甲骨上,而金文則是鑄刻在鐘鼎等金屬禮器上。但是,到了漢朝,世人已經不在知道甲骨文的存在。許慎寫《說文解字》時,已經不知道甲骨文的存在,甚至連金文字形都很少。考古發掘證實,甲骨文在西周依然存在。中國對甲骨文的失憶,正是發生在春秋戰國期間。

從載體上說,經學的主體是經文、經書,而經文的基礎則在漢字,如果對作為漢字最初形態的甲骨文失憶了,對漢字的屬性和內涵自然也就無法弄懂了。因此,在《說文解字》中,許慎對漢字做出了錯誤的判斷,認為漢字的造字基礎是象形,漢字是象形文字。許慎的錯誤判斷主導了中國2000年,至今依然在主導著中國。

比較滑稽的是,當中國通過考古而重新發現甲骨文時,學界卻以許慎的錯誤判斷,作為研究和解釋甲骨文的基本理論,認為甲骨文是造字基礎是象形,用象形思維去解讀甲骨文。而許慎之所以對漢字的屬性產生錯誤的判斷,關鍵原因就是甲骨文的失傳。因此,現代對甲骨文的認知和研究實際上已經陷入了一個錯誤的死循環。

正確認識和理解漢字,是正確認識和理解經學的基本前提。而正確認識和理解甲骨文,則是正確認識和理解漢字的基本前提。原因很簡單,甲骨文是漢字的初始形態。自西漢至晚清,正是因為對甲骨文的無知,導致對漢字的屬性和內涵產生錯誤判斷,因此,在這個2000年內,儘管有無數大儒辛勤苦學,但是對經學是始終沒有搞明白的,產生錯誤的認知和錯誤的判斷。典型者如《五經》為孔子所做,經學是王官之學,《五經》源自先王政典等等。另外,還有一類觀點極端輕視甚至詆譭經典,譬如南宋陸九淵的“六經注我”,明朝李贄的“非聖無法”。

尤其值得重視的是西漢和晚清學術。西漢學術是經學系統的成型之開始階段,而晚清學術則是經學的終結階段。也可以這麼說,西漢人建立了經學,而晚清人則摧毀了經學。

比較諷刺和悲慘的是,整個清朝的學術,都是以恢復真正的經學為旨歸,但是,最終不但沒有復興真正的經學,反而將經學引向崩潰的深淵。

現代人會想當然地認為,經學的崩潰是歐美文化衝擊的結果。實際上,歐美文化的衝擊,只是外因,清朝的經學研究才是內因。但是,比較戲劇的是,清朝學術的原本目的是捍衛經學。可以說是好心辦壞事,善良的目的卻導致邪惡的結果。

清朝學術,尤其是晚清學術,何以竟然導致經學的崩潰?對於這個無比重要的問題,現代中國學界在這方面的研究幾乎為零,甚至壓根沒有認識問題的存在。因為現代學界的主流觀點還是把經學體系的崩潰視作“歷史的進步”。但是,隨著中國經濟的崛起,重新建立“文化自信”的呼聲日漸高漲。殊不知,文化自卑的出現與經學的崩潰密切相關,而文化自信的重建與經學的復興也將密切相關。不去研究和復興經學,建立“文化自信”必然僅僅停留在口號的層面。

那麼一心振興經學的清朝學術,為何最終摧毀了經學?根源在於,由於對經學的真正起源歷史和真正內涵瞭解不夠,對經學的研究採取了錯誤的方法。清朝學術分為兩大階段,第一階段是考據學,第二階段是所謂的“今文學”。考據學所使用的方法是文字考據,“今文學”所使用的方法則是對歷史進行《春秋公羊傳》式的胡謅八扯,這種胡謅八扯被康有為發揮到極致。在當時中國遭遇西方列強大肆入侵的大背景下,尤其是後來甲午戰敗,這種胡謅八扯的理論竟然遭到追捧,成為“網紅”。這就是《新學偽經考》和康有為成為“名作”和“名人”的歷史背景。

清朝學術的主體和基礎在考據學,其錯誤的根本也在考據學。考據學認為,經文的基礎是字,因此,要弄懂經典的真實含義,就應該弄懂每一個“字”的真實含義。而通過文獻的追溯,可以確定每個“字”的本初、真實的含義。這就是“考據”。

顯然,清儒想當然地把漢字系統當成一個一開始就存在的成熟系統,變化的只是字義。而經典一開始就是用成熟的漢字系統所書寫。

事實上,漢字並不是一開始就是一個成熟的系統,而是一個漫長的逐漸演變的過程。成熟的漢字系統,實際上到漢朝才出現。而經學系統的演變和成型過程,恰恰與漢字的是同一個過程。

清儒認定,漢字先於經典而存在,經典是由已經成熟的漢字所書寫,因此,他們希望用校正漢字,來校正經典。但是,這種認定是錯誤的。漢字和經典是同步演變和同步成熟的,漢字沒有資格來校正經典,因為當經典不成熟時,漢字同樣不成熟。漢字是經典的兄弟,而非父母。如果說校正,漢字和經典之間也是相互校正。

因此,單純地通過文字字義的考證,是無法復原經學系統的真實面目的。清朝考據學並沒有發現經學的真相,但是卻暴露經學系統中所存在的一個根本問題,就是經學系統中存在著系統性矛盾。這種系統性矛盾主要表現在“禮制”,即表現在制度規定上。舉個例子,因受刑而身體有殘缺的人,是否可以在天子的宮廷內當差,在《五經》中的記載就是矛盾的。《禮記》說可以,而《春秋 公羊傳》則說可以。

一旦發現《五經》中存在系統性矛盾,清朝學術的重心也就發生了轉移,由原先籠統地發現《五經》系統的真意,而轉向解釋《五經》中的系統的矛盾何以存在,不然這就讓人無所適從,究竟該相信矛盾的哪一方為真經?這就是晚清學術發生大轉向的根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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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次強調一遍,中國經學的形成過程,與漢字的成熟過程是同步發生,甚至是同一個過程。因此,經學研究不僅要研究經文含義,而且還要研究經文的形成過程。經文的基本單元是漢字,經文的形成過程,與漢字的形成過程是同步的,研究經文的形成過程,就是研究漢字的形成過程。單純關於字義變化的文字考據,是無力承擔這一工作的。

一般都知道,中國經學系統的成型、成熟是發生在兩漢時期。因此,一心要追溯經學源頭的早期清儒,也把關注重點放在兩漢。甚至乾脆稱自己的學問為“漢學”。注意,中國學術史上存在兩個漢學,一個漢學是指兩漢學術本身,另一個漢學則是早期清朝的考據學,清朝考據學家以“漢學”自居,更準確地說,是以復興“漢學”自居。當然,前面已經指出,清朝的“漢學”最終非但沒有復興漢學,反而導致漢學的徹底崩潰。

因此,理解清朝學術和兩漢學術,對理解經學,乃至理解整個中國文化就至為關鍵。經學何以在兩漢而興,為何在清末而亡,一心復興經學的清朝學術為何最終殺死了經學?這些問題都是大問題,難問題,也都是至關重要的問題。

既然一心復興經學的清朝學術把經學弄死了,既然現代人對這些問題幾乎一無所知。因此,對清朝人在兩漢經學上的研究和判斷,諸位千萬不能當真,對於現代人在清朝學術和兩漢學術上的研究也千萬不能當真。參考可以,千萬不能當真。

清朝學術中,最難理解的就是所謂的“今文學”、“古文學”問題,而兩漢學術中,最難理解的就是“師法”、“家法”問題,這兩個問題是緊密相連的。現在還沒有人真正把這些問題弄明白,所有的講述這些問題的人都是“以其昏昏,使人昭昭”。

後期的清儒,把兩漢學術分為兩大階段,說前漢的是“今文學”,後漢的是“古文學”。這個判斷有些許合理的地方,但是在根本上是錯誤的。然而現在很多歷史專著、論文中,卻將這一錯誤的判斷,當成“確鑿”、“客觀”的歷史事實本身,在表述兩漢學術史時,而言之鑿鑿地這麼說。給不明就裡的人一種誤導和錯覺,兩漢學術的確存在“今文學”和“古文學”。

其實,西漢學術的中心並非“今文學”,而是“師法”,東漢學術的中心也並非“古文學”,而是文字考據,或者對文本文字的重視。

所謂的“師法”,實際上指的的經學學習和傳承的方式,是老師與學生之間的口耳相傳的方式。西漢早期的經學傳授主要是“師法”式的,是口耳相傳,那時尚無成型的文本。“師法”與“今文學”的確有一致之處,因為在西漢,開始將本來口耳相傳的經學用當時所流行的字體書寫下來,形成文本,出現了“今文學”。“今文”的“今”指的是西漢時的“當今”。“古文”的“古”,指的是西漢之前。“今古”是以西漢為參照時間節點。

西漢經學的重要貢獻之一,就是將此前口耳相傳的經學實現文本化。想想看,在文本短缺,主要是以口耳相傳的時代,要確定經文的含義,該如何做?唯一的方式,就是遵守“師法”,就是按老師進行追溯。有“師法”,有“傳承”就是可信的,有權威的,如果沒有“師法”,不是此前的某位老師所說,那就是沒有憑據的臆斷。因此,“師法”更強調縱向的時間上的傳承,而忽視橫向的各個“師法”之間的交流和參證。這樣對同一部經,就會出現多個“師法”共存且無法互通的現象。當朝廷對《五經》立博士之後,更加劇了“師法”割據局面,因為每個獨立的“師法”都可以立一個博士,那時的博士是官位,這裡包含著重大的利益。

東漢的學術也的確與“古文學”有一致的地方,但是東漢學術的中心並不在“古文學”,而在文本的解釋和傳承本身。因為,經學的文本化在西漢已經完成,因此,到了東漢,經學的學習就不再是以口耳相傳為主,而是文本的解釋和傳承,即以讀書為主。

東漢的經學文本,實際上是漢早期“師法”的文本化,“師法”重的是老師的傳承,這個傳承越古越權威。因此,在東漢的經學學習中,就重視文本文字的傳承,即從文字上去追溯“師法”,這就是所謂的“家法”。“家法”和“師法”在實質上是相同的,其差異在於,“師法”是口耳相傳的,而“家法”則是文本化的。在西漢“師法”林立的狀態,即演化為“家法”林立的狀態。同時,“家法”的文本中,越古也就越權威,這就是所謂的“古文學”。

兩漢並不存在“今文學”、“古文學”,而只存在“師法”、“家法”。 “今文學”、“古文學”是晚清儒家對兩漢學術的杜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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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西漢的學術以口耳相傳的“師法”為主,那麼這種狀態是如何出現的,西漢之前的學術又是這麼傳承的?由於不瞭解漢字本身的演變歷史,在這些重大問題上,傳統所流行的解釋都是錯誤的。這些錯誤的解釋,最終也極大地傷害了經學本身。譬如,康有為荒誕不經的《新學偽經考》就以建立在傳統的對經學起源的錯誤解釋的基礎之上,是“引經據典”的胡說,或反胡說的更大的胡說,因為“經典”本身就是胡說的。

對西漢早期為何沒有文本化的經學,沒有書,一種想當然的傳統的“經典”性解釋是,因為秦始皇焚書坑儒,把書都燒了。譬如兩漢之交的劉向劉歆父子就是這個觀點。在此後的近2000年的時間裡,也一直被當做歷史事實而被人們所信奉。

既然,西漢經學的口耳相傳方式,是因秦始皇焚書所致,那麼在秦始皇之前,中國就一定存在成熟的經學體系,存在成型的文本。但是,凡是總有個起源演變,那麼秦之前的經學系統又是在什麼時候出現的呢。劉向劉歆父子以及此前司馬談司馬遷父子都沒有詳細而深入地追究,而是想當然地認為,在春秋“禮崩樂壞”之前,存在著一個“王官之學”,禮崩樂壞之後,王官學崩潰,而化為諸子之學。他們也都隱含地假定,無論是諸子學,還是王官學,都是以成熟的漢字系統的存在為基本前提,都是有書的。

其實,春秋之前,中國並不存在什麼“王官學”,春秋之後,諸子的興起,也與壓根不存在的王官學無涉。更重要的是,在春秋之前中國壓根就不存在成熟的文字,當然也不可能有真正意義上的書。

我在此前的文章中已經指出,中國文字史分成兩大階段:文階段和字階段。文的主體是契約符號,包括結繩符號和書契符號。當然也包括易經八卦符號,但非常次要。文是獨立的抽象符號系統,其基礎是數字、數學,結繩符號、書契符號、八卦符號都是以抽象數學、數字為基礎的。說“文”獨立,主要是相對於語言而言。“文”沒有發音,不是表達語言的工具,而是與語言並列,都是表達“意”的工具。

“字”是在“文”的基礎上出現的,也是一種特殊的“文”。特殊就特殊在,“字”是“文”和語言的結合,開始有了發音,開始用來去表達語言,是表達語言的工具。

但是,由於“字”脫胎於“文”,是“文”和語言的結合。那麼“字”就具備“文”和語言兩種特徵。在“字”的初始階段,“文”的要素含量多,而語言的要素含量少,更接近於文,而離語言較遠。這就是甲骨文和金文的特徵。《五經》的經文就是由這種漢字形態所寫成。尤其是《春秋》、《易經》、《尚書》的經文。傳統上說《春秋》是“微言大義”,這個“微言”實際上就是指《春秋》經經文形態,更準確地說,是書寫經文的漢字的形態。“微言”即語言的含量非常少。因此,甲骨文和金文可以稱之為“微言文”。

從純粹的“文”到白話文的字,文字中的“文”因素和語言因素的含量是不斷變化的,文因素含量逐漸降低,而語言因素的含量逐漸提高。按照“文”因素和語言因素含量的不同,中國的文字整體上可以分為四個形態:文、微言文、文言文、白話文。“文”和“白話文”是兩個極端。“文”形態中,“文”因素的含量是100%,語言因素的含量為0。而在白話文形態中,語言的含量是100%,文的含量為0。微言文和文言文,則是介於“文”和白話文之間的兩種中間狀態,也是複合狀態,既有文因素,又有語言的因素。

但是,在微言文(甲骨文、金文)中,文因素的含量高於語言因素的含量。即是說,“微言文”更接近於文,而非語言,而非字。而在“文言文”中,語言因素的含量則高於文因素的含量。即是說,“文言文”更接近於語言,是字,而不是文了。

因為“字”的主要功能是用來表達語言,因此,字成熟的標準是,其中語言因素的含量要高於文因素的含量,語言的特徵要大於文的特特徵。因此,“微言文”,作為字,並不成熟。文言文才是成熟的字,可以寫文章,寫書的字。

“文言文”在“禮崩樂壞”的春秋戰國開始出現,並逐漸成熟的。其真正成熟則要晚至東漢,其標誌就是許慎《說文解字》一書的出現。注意,《說文解字》並非是對早已成熟的漢字系統的總結和梳理,而是漢字系統開始成熟的標誌。《說文解字》本身也是漢字成熟過程中的重要一環,推動了漢字的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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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春秋之前並無成熟的漢字,也當然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書,那麼春秋之前,中國有無學術,其形態如何?

我的回答是,在春秋之前,儘管沒有成熟的字,沒有書,但是中國的確存在成熟的學術。儘管春秋之前,中國沒有成熟的字,沒有書,但是中國卻存在成熟的文,存在成熟的契約符號系統,包括結繩符號和書契符號,還存在成熟的八卦符號系統。因此,春秋之前的中國學術,是“文基學術”,區別於春秋之後所逐漸新出現的“字基學術”。“文基學術”就是以文為憑據、基礎的學術,“字基學術”是以字為基礎的學術。

現代人,想當然地把字和書看成是學術的基本前提,認為沒有字,沒有書,就不可能有學術。這是非常錯誤的。

“文”和“字”是兩回事。在漢字出現之前,即甲骨文之前,文在中國早已存在。但是,文沒有發音,是與語言完全獨立的符號。漢字之前的文是什麼?主要是契約,是中國也是世界最原始的契約形態,結繩和書契。結繩是一對打著繩結的繩子,書契是一對刻著契齒文的木片。

但是,在以結繩和書契為形態的契約中,結繩和書契本身並非是契約的全部,而僅僅是其一部分,是契約的象徵和符號。因為結繩和書契本身的信息承載能力有限,主要是靠繩結和刻在書契上的橫線(或齒),只能記錄標的財產的價值或數量。更詳細的契約條款只能通過與結繩或書契相配套的語言。因此,完整的契約實際上有兩部分組成:契約符號和語言。

契約的這種雙重結構,在當下中國的契約中依然有體現:印章和契約文本。印章就是由此前的結繩和書契演化而來,“印”的甲骨文字形和“章”的今文字形記錄了這一歷史信息。我在此前的文章中已經對“印”和“章”的字源做過詳細的考釋,“印”源自結繩,“章”源自書契。

因此,現代的中國合同,與結繩時期的合同,在基本結構上是相同的,區別僅僅在於,對於詳細的合同條款,現代版的是文字化的文本,而結繩版的則是口耳相傳的語言。

注意,對於在中國合同中習以為常的印章,卻為西方所無。與美國做過生意的朋友都知道,美國的合同是沒有印章的,這讓初次接觸的中國人很不適應。這一差異實際上蘊含著非常重要的歷史信息,就是契約在人類歷史中的起源問題。契約是契約於中國的,西方的契約是源自中國。這個問題本文不能詳細展開。

“字”者“子”也。注意,從字形上看“字”是沒有“文字”之“字”的含義的,而只有孩子之子的含義。“字”的原始義項都是與生育孩子有關,譬如懷孕和出嫁。“字”用來指代“文字”之“字”,也是源自“孩子”之“子”,即“字”是孩子。“字”是誰的孩子?是文的孩子。

“文”和“字”的區別在於,“文”沒有發音,不與語言相結合,不用來表達語言。而“字”則是與語言相結合的文,有發音,並用來表達語言。

文是什麼?文主要是契約符號,即結繩符號和書契符號。因此“字”是契約符號的孩子,漢字源自契約符號。故而漢字也具備典型的契約特徵,尤其是作為漢字初始形態的甲骨文和金文,此後的文言文依然如此。

在甲骨文和金文中,漢字“文”的特徵還保留的比較好,對整體的信息表達而言,是由兩部分組成的,一部分是作為符號的“文”,此時已經是“字”。此時的字,並不能表達完整的信息,還需要與之相配套的口耳相傳的語言。

《五經》的經文部分,尤其是《春秋》、《易經》、《尚書》的經文,就是用甲骨文、金文這種最初形態的漢字所寫成,因此,經文本身並沒有記錄完整的信息,還有一部分是以口耳相傳的語言存在,這就是“傳”。

“傳”在“文時代”就已經存在,那時是作為契約的配套語言,而書寫經文的“字”則是在甲骨文出現後才存在。因此,就經傳的關係來說,是“傳”在“經”之前。中國文化的傳承主體是“傳”,而非“經”。

但是,作為漢字真正普及之前的信息傳承主體,“傳”並非是單純的、普通的語言,而是有所憑依的,所憑依的就是“文”或“微言文”(甲骨文金文)的“字”。

也就是說,春秋之前,中國的學術形態是“文”、“傳”並存的複合形態,“文”是線索,而口耳相傳的“傳”才是主體。

也就是說,西漢早期是春秋戰國的延續,是學術變革時代的延續,儘管漢字還是成熟,開始出現文言文,但是文言文尚未最終成熟。西漢早期的口耳相傳的“師法”,實際上是春秋之前的學術形態的延續,對“傳”的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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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個問題重要的問題是,既然春秋之前中國已經存在成熟的學術,那麼學術的主體是誰,這些學者都是以什麼身份參與學術的,是劉歆司馬談所說的“王官”嗎?

實際上,春秋戰國,以及西漢的學術群體的身份狀態,也是對春秋之前學術形態的延續。無論是春秋戰國時期的諸子百家,還是西漢的經學家,其身份都是一致的,都來自民間,而非朝廷。無論是春秋戰國,還是在西漢,中國的學術都是自下而上的,而非自上而下的,都是由江湖到廟堂,從民間到官方,而非從廟堂到江湖,從官方到民間。

由於春秋之前的中國學術是“文基學術”,“文”是學術的重要符號和線索。“文”包括兩個部分,契約符號(結繩符號和書契符號)和八卦符號,其中以契約為主。當時,中國的學術群體就來自契約領域和易經領域。更準確地說,來自契約中介和易經占卜,這兩者都是民間的,無官方政府無關,而且兩者往往是合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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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此前對甲骨文“儒”“水”、“法”、“介”、“俠”的考釋文章中,已經指出,“儒”的甲骨文字形為“大”加由“大”的兩側的兩點所構成的水字結構。“大”為“大人”,“水”為象水一樣遵循,象徵對道的遵循。字形的整體含義為,被別人所遵循的“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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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儒”的含義又是在契約(結繩、書契)的環境之下,具體來說,指的是由契約雙方所遵循的“大人”。水字結構的兩點是分佈在“大”的兩側的。“大人”實際上就是契約中介。“大人”的契約職能在“介”和“夾”(俠、筴的本字)的甲骨文字形中有更直接的體現。

“介”、“夾”與“儒”的甲骨文字形高度一致。“介”的甲骨字形用“人”替代“儒”中的“大”,更強調其中介職能。“夾”則用兩個人,替代“儒”中“大”兩側的兩點,更強調“大”是兩人之間的“大人”。因此,“俠”、“儒”、“介”三字字源相同。

同時,“夾”也是“筴”的本字,“筴”與“策”同。而“策”的本字為“朿”,字源為書契契齒文的形狀,尖尖的,象刺。因此,“策”的本義是書契的指代數字的契齒文。所以,“策”的原始義項就是數字,同時也可以指代書契。“夾”字與“策”同,意味著“夾”與契約相關,其中的“大人”為契約中介,而兩個“人”則是指代契約的雙方。

作為結繩時代的契約中介,“儒”是春秋之前,尤其是堯舜之前,中國半職業化的政治家和學者。在春秋之前,中國社會秩序的主要維護工具是契約。

《周易 繫辭》說:“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老子》《莊子》認為,結繩時代是一個“至德”、“至治”的時代。《老子》的重要理想之一就是“使結繩而用之”。同時,《老子》還說:“有德司契,無德司徹”。“司契”就是指契約中介的職能。“儒”就是結繩(契約)時代的“司契”者。

作為契約中介的“儒”,通過幫助契約雙方之間消除分歧,達成共識,進而幫助契約的關係的建立和維護,最終促成契約秩序在整個社會中的實現。因此,“儒”就發揮著社會治理的職能。同時,為更好的履行契約中介的職能,儒會加強自己道義水平的學習和提升,提高自己的道德修養,因為“儒”是憑藉道理和道德水平,來提供契約中介服務,沒有任何強制性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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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時期所開始出現的禮崩樂壞,是中國歷史上空前絕後的大斷裂。禮崩樂壞的實質是此前在中國一直存在的契約秩序的崩潰。政府開始替代契約,成為維護社會的主要工具。中國的社會形態,也由此前的由契約主導的契約社會,變成由政府指導的政府式社會。

堯舜時代開始,中國就出現了政府,但是,中國社會秩序的基礎依然在契約,政府僅僅居於次要地位。因此,三代社會依然的秩序依然是契約秩序。但禮崩樂壞則讓中國的契約時代被終結。

孔子實際上是契約時代“儒”的最後代表,也是“原始儒”的最後代表。孔子的貢獻是,在契約時代行將崩潰的日子裡,對契約時代的精神、原理進行充分總結,並開班講學,企圖在契約時代崩潰之後,將契約時代的精神被永遠保留和傳承。

同時,在學術形態上,孔子也處於從“文基學術”到“字基學術”轉變的起始階段。那時的學術依然是“文基學術”,文(當時還是文言文主導)只是符號和憑據,學問傳承的主體則是口耳相傳的“傳”。孔子系統整理《五經》的經文,但是《五經》經文屬於“文”,其主體則是對經文的補充和詮釋,這是“傳”也是主體。

《五經》的經文的書寫,是在西周時開始,其文字形態是“微言文”(甲骨文金文)。因此,相對中國的整體歷史,《五經》經文的出現是非常晚的,也是帶有其時代侷限。但是《論語》是脫離而獨立存在,是相對《五經》獨立的“傳”。實際上,《論語》所接續的是《五經》產生之前的中國學術,是對更久遠的,也是更內核的中國文化的繼承。在這個意義上說,在當時特殊的時代背景下,《論語》是中國最重要的經典,其中所包含的中國文化的精神,更純粹,更久遠。

西漢的楊雄說,《論語》是中國第一“傳”,“傳莫大於《論語》”。因此,楊雄也模仿《論語》寫了一本書,叫《法言》。實際上“法言”就是對“論語”二字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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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我也對“法”的甲骨字形做了考釋。“法”的本字為“去”。“去”的甲骨字形為“大”加“口”,指代大人的語言。因此,“去”的原始義項中就包含著“法”,而“法”就是“法言”。後來加水字結構,成“法”。水字結夠的含義是象對一樣遵循。

孔子的偉大的文化功績,也是特殊的時代所致。孔子成為中國的文化聖人,也是時勢造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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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說一下,為何《論語》也是人類文明中最重要的經典。

在人類文明史中的所有文明中,唯有中國文明講文化的傳承,其他任何文明都不講。為什麼會這樣,原因很簡單,中國之外的任何文明,都是宗教文明,或後宗教文明、類宗教文明。在宗教文明中,他們認為文明、文化要素在起源上是由神所創造,然後由神所賜予給人類、人間。唯有中國文明認為,文明、文化要素是古代的先人所感悟、發明,然後一代代傳承下來。

因為宗教文明認為文化元素是由神所創造,因此,獲取知識的手段就是不是人間的一代一代的傳承,而是對神的信仰。信仰是獲取知識的手段。所謂的“現代文明”脫胎於宗教文明,是後宗教文明、類宗教文明,在文化觀上,在本質上與宗教相同。“現代文明”繼承了宗教文明,認為知識不是從古至今的傳承,也不認為由“神”所創造,而是認為“邏輯”所創造。

“邏輯”是個什麼東西?“邏輯”本來屬於宗教神學的一個部件,用來證明神的存在,以及有條理的表達神的知識,以幫助人去接受、理解神和神的知識。現代文明否定了神,但是卻繼承了神學中的“邏輯”。因此,現代文明非常重視邏輯,象宗教文明重視神一樣。就是實質來說,“邏輯”和“神”等同。

中國為啥沒有出現“邏輯”,因為中國認為知識不是“無中生有”的,而是起源於歷史,由先人所發明,並一代代傳承的,因此,中國講歷史,講傳承。歷史和傳承就是中國的邏輯。想想看,是邏輯源於歷史,還是歷史源於邏輯?

這意味著,在人類文明中,唯有中國保留著對文化、知識起源的真實記錄,而《論語》則是人類文化傳承過程中的最重要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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