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不管怎麼選,內行人會避開“2種房子”,買後可能“賣不掉”

很多時候,買房時信誓旦旦:這套房子肯定是用來自己居住的,但是隨著時間變遷、生活和工作環境都發生了新的變化,工作地變了、居住地變了,原來的那套房子已經用不到了,不得不面臨需要出售的情況,不然房子空置在那裡佔據資金,並且想買二套房有沒有錢。所以說,在買房的時候,應該需要提前考慮好今後房子好不好賣的問題,為出售房子奠定基礎。買房不管怎麼選,內行人會避開這“2種房子”,買後可能“賣不掉”。

買房不管怎麼選,內行人會避開“2種房子”,買後可能“賣不掉”

一、小產權房,首先要避開。

在城鄉結合部,我們經常會看到一些“高樓大廈”,這些房子沒有三四十層,最高的一般是十層以內,6-8層的樓房居多,這樣的房子比較便宜,可能是周邊商品房的一半價格左右,這樣的房子很可能就是小產權房。小產權房在十多年前比較流行,現在市場上見到的比較少。

在十年前,小產權房之所以流行,主要是藉助了兩個契機,一個是隨著房地產的快速發展,商品房價格越來越高,以至於不管是什麼樣的房子,價格都出現了上浮,小產權房也不例外。另一個是那個時候房地產權證並沒有流行起來,不動產證剛剛開始,很多人並不知道買房子只有拿到了不動產證才算擁有這套房子,大多數人以為只要雙方簽訂了“購房合同”,交了錢買了房,房子就算是自己的了,隨著房屋產權的越來越深入人心,小產權房自然不被歡迎。

小產權房基本特點(網絡公開資料):

從價格看,小產權房價格只有同樣位置商品房價格的40%至60%。

從住房形態看,一樣是普通住宅。

從買賣手續看,沒有繳納商品房買賣的契稅。

從使用成本看,物業費便宜、水電費便宜、採暖費便宜。

從物業管理看,由指定的開發商成立物業管理機構進行管理或是沒有物業管理等,服務管理水平不是很高。


有些單位自籌資金建的房子,也是小產權。約有30%左右的消費者購買小產權項目是出於投資的考慮。雖然表面看小產權項目由於沒有產權證而無法交易,但在實踐中,其二手房交易也比較活躍,此時一般採用的是雙方當事人默認原則。只是這樣一種交易缺乏法律上的支持,一旦出現交易糾紛,在尋求法律保護時會遇到更多障礙。

買房不管怎麼選,內行人會避開“2種房子”,買後可能“賣不掉”

小產權房的優勢在於價格低廉,買不起商品房的人可以買這種房子,畢竟也能擁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值得恭喜。這種房子的問題點在於,房子使用的土地沒有經過公開出讓,很多房子建造在農村的自家宅基地土地上,而這種土地是不允許建房出售的;這種房子從土地開始就存在違規,也就導致了房子建造、出售過程沒有經過房產局備案等環節,所以最終也無法辦理房屋產權證書,沒有了產權證書的房子,就算買了也不能算作自己的,所以市場上並不歡迎這樣的房。所以,買房子,價格再低也要避開這“1種房子”!買後可能“難轉手”。

二、產權存在糾紛的房子,任何時候都要避開。

我們知道,房子買到手的唯一證明就是房子完成過戶手續,並且成功辦理下來新的屬於自己的房產證。如果交了錢,而房子無法過戶導致房產證不能辦理,那麼這樣的房子自然就不能買,因為即便是買了房子也不屬於你,沒有房產證也賣不掉。

買房不管怎麼選,內行人會避開“2種房子”,買後可能“賣不掉”

所以,產權存在糾紛的房子,任何時候都不建議購買。這個主要分為兩種情況,第一種是,產權不獨立,例如一套房子產權分屬好幾個人,如果不是所有產權人共同書面確認出售,這套房子就不能無法賣出;另一種情況是房屋處於抵押狀態,不管是貸款抵押還是其他形式的抵押,這套房房子的產權仍然是不完整的,房子也不能買,就算交了錢房子也可能買不到手。

除了以上兩種房子不建議購買,買了之後可能賣不掉之外,還有很多類型的房子也不建議購買,例如已經被查封的房子、開發商信譽不良房子容易有質量問題的房子等。買房路上有我陪你,瞭解更多買房知識,可以點擊關注或者下方留言,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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