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时为什么禁止父子兄弟同宅居住?

李森林律师


现在男婚女嫁后一般都会跟父母分家居住,这已成为常态,称之为成家立业。先秦时代却不是这样的,四世同堂,数代不分家才是常态。古人聚族而居,今人分家而立这是时代的进步,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商鞅变法禁止父子兄弟同居目的有三:其一、分家而立增加户口,户口多了税就多了;其二、减少宗族势力对国家治理的威胁;其三、移风易俗,增加秦国的文明程度。

战国时代国家收税不是按人来收的,而是按户来收的,也就是按户征税。如果一个家族数代不分家,几世皆同堂,那么国家的人口虽然增加了,但是户口数却没有增加。户口数不增加,那么国家的税收就少,国家税收少那么国就不会富,兵就不会强。商鞅变法后规定的法定税收是十五分之一,也就是6.67%,每户人家的收成6.67%要上交给国家,另外还有兵役、劳役等等徭役需要百姓承担。数代同堂虽然人口众多,但是交税时却按一户人家的正常收成交税,这样就会导致全民投税漏税。商鞅变法后,男女必须在归定的年龄内结婚,然后分家立户,严禁数代同堂不分家,此举大大提高了生产力,也增加了国家的税收。

先秦时代宗族的力量很强大,同一姓氏往往结寨而居,自成一体系,一村或者数村皆为一姓。这些村里的事务皆由族老管理,族老的权力很大,他们对族人有生死赏罚大权,类似于一个土皇帝。宗族的存在往往会引发大规模内斗,也就是说这些宗族为了争地、争水往往会组织全族与别族私斗,这种私斗引发了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秦人内部仇杀惨烈,每年都有数千人死于私斗。东方六国讥笑秦国愚昧莽荒,说秦人勇于私斗,怯于国战,也就是秦人私斗时不惧生死,在战场上打仗却时却喜欢做逃兵。商鞅变法后,拆大家为小家,拆宗族为国治,基层治理权收归国家,私斗者死,仇杀者斩,民事诉讼皆归国家法律决断。

最后就是为了增加秦国的文明程度,当时东方六国生产力提高后,男婚女嫁后都分家而立,城市建设得井井有条,家家户户都干干净净,经济繁荣而文化昌盛。秦国由于穷弱,几代不分家,数世皆同堂,为的是抱团取暖,因此秦国乡村萧瑟,城市肮脏无序。商鞅变法后将全国土地收归国有,然后按人口数量分给百姓人家,从而改善了秦国的经济状况。在经济条件具备后,商鞅强制各家分户,父子不得同居一室,兄弟要各立家业,聚小户为村落,聚村落为市邑,改变了秦国的乡村城市面貌。《史记.商君列传》中写道:始秦戎翟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为其男女之别,大筑冀阙,营如鲁卫矣。当时的鲁国、卫国虽然不是战国七雄,虽引领天下文明,商鞅治秦二十年,使得秦国文明程度到达鲁国的水平,确实不容易。


大秦铁鹰剑士


分居后你首先要干嘛?找房子住啊

不是租房,就是买房,要么自己盖房。这不就是住宅商品化嘛?

就说自己盖房吧,分居后要买块地吧?这对秦国来说是一笔收入

买完地要盖房吧?材料、人工不要钱?上下游的经济带动了,秦政府也在中间得税收了

没钱咋办?借钱啊,大秦钱庄欢迎您,利息再赚一笔

这不?秦国就变得富强起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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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的治国思想中,有一个很关键的因素,就是弱民。

老百姓实力弱,那么作为统治者就容易管理,容易欺负他们,可以轻松从老百姓手中拿到财富、供自己享用。

那怎么才能弱民呢?

题主所说的“禁止父子兄弟同宅居住”,就是这个弱民的具体措施。

许多人看到这个措施时,可能会有许多疑惑,父母、兄弟、子女一起居住,这不是人之常情吗?这是人之常情,可是这些血缘关系亲近的人走到一起,不就无形中形成了一种家庭实力、宗族势力吗?

父母和子女融洽、友爱,子女之间兄弟、姐妹友爱,这在商鞅看来是极为不可取的,所以为了打破这最坚实的社会势力,必须从法令上消除,老百姓父母、子女、兄弟之间的关系,让彼此孤立。

如此一来,整个封建社会中,最为坚实的社会基础,一个个团结的家庭,就完全瓦解了。随后,统治者只需要稍稍施加外力,就很容易统治这些孤立的个体了,也就不会有一群人来反抗了,就算要反抗也只是一个个人,势单力薄,自然成不了气候。

如秦律中,就鼓励亲友之间相互告密,否则一旦事情败露,就要连坐。

在这样的政治高压下,普通老百姓,就只能每天战战兢兢地过日子,时间一久,老百姓也就麻木了,什么亲情、友情也就没了,只剩下为统治者服务的思想。

这时统治者的目的达到了,老百姓的奴性已经养成,不会反抗了,就算要反抗,也就是当官的劝阻一下皇上,改善一下剥削的方式,这些劝阻的官,就是儒家所乐道的“好官、直臣、诤臣”,其实质也是帮助统治者换了法子,变相剥削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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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下分家的问题。

首先,商鞅遇到了伯乐秦孝公。

当然商鞅变法的阻力是很大的,经过了三年的准备期,在公元前356年,商鞅第一次变法开始了。

这一次变法没有提出禁止父子兄弟同宅居住的条例。

提出禁止父子兄弟同宅居住的条例是在公元前352年,商鞅第二次变法明确提出的。

先看一下两次变法的内容:

第一次变法

A.颁布法律,制定连坐法,轻罪重罚

B禁止私人斗殴并奖军功,颁布二十爵位制

C.奖励农耕以及垦荒,压抑商业、

D.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人。

第二次变法

A.井田制废除、

B.推行县制、

C.统一度量衡、

D.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

E.各处戎俗,禁止父兄同住。

首先,秦国在当时保留了很多戎族的习惯,商鞅需要将这些风俗一一去除。只有如此,才能加强统治力量。而且在当时的秦国避税的风气很重,商鞅针对秦国的现状果断改革赋税制度,把税收制度进一步改革到“户税”和“口税”上。

《秦律》规定:成年男子要向政府登记,另立户口,并缴纳“户税”。如隐瞒,有罪。如果不分家,”户税“要加倍。

而在这个时期,鲁国等国家还在使用“用田税”这样的落后制度。《商君书》指出:禄厚而税多,食口众者,败农者也。则以其食口之数贱而重使之,则辟淫游惰之民无所于食。”这说明那些俸禄厚而收入田租多的,可以养那些吃闲饭的人,这么做不利于农业生产。如果政府按“食口”征收口赋,并加重他们的徭役,这些闲人就没饭吃了。这也是“用田税”的弊端,所以,按户按人口收税有利于开垦新地,发展农业并创收。

于是,在商鞅的政策下,地主豢养的食客得到限制。但商鞅规定,如果不分家,”户税“就要加倍。虽说这有利于小农经济的发展,但实际上,这么做肯定是增加农民负担的。为什么呢?由于政策的压力下,秦国的大户人家才会考虑分家,那些穷困的小户人家因为负担不了“户税”,只能去给富人家当“赘婿”,针对这个“赘婿”,地位就接近奴隶了,不仅面临更大的压榨,在秦国还是非常低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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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为统治者服务的一条变法条例。

秦国本是几世同堂,喜群居,同一族人都住在一起,户口是按一个家庭来定制的,税收和兵役劳役等都是按家庭户口征收,这样不分家的情况下,政府收不到钱,军队和建设都很难提高。商鞅提出这条法令,目的有几个,第一是瓦解氏族力量,有些贵族宗室的群居,是对皇权的一种直接威胁,分家后,便会一步步瓦解这种来自于内部的威胁。第二是分家后,户口变多,税收征兵量等都会增多,对于国家建设发展都是有益的。第三人员发展开,房屋建设也会多,对于城市建设,人口流动,增长都是有好处的,在政府的人口规划下,人口红利优势明显,土地又私有化,那整个环节带动经济发展,这一点其实跟我们现在是很像的。

商鞅变法有很大的前瞻性,是空前绝谷的,在特定的环境背景下,他能够为国家发展制定出这一套行之有效,为加强统治力量集权的变法措施,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各个方面的内容,说明商鞅确有不世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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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著名的商鞅变法,是秦国崛起最终一统天下的重要事件。而当时变法的内容中,有一条非常重要的就是,禁止父子与成年兄弟同室居住,男丁成年后必须离家独自成家。

当时秦国推行这种个体小家庭制度,第一是为了移风易俗,逐渐去除戎狄风气;第二是为了增加人口户数,扩大税源与兵源等,最终富国强兵。


商鞅变法内容中有一点:“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也就是规定秦国户中,一家有两个以上儿子的,到了立户年纪而不分居的,要加倍税赋徭役。虽然秦国源出华夏,但地处西戎而被山东列国认为是戎狄。

当时的秦国也的确遗留着很多的母系氏族的遗风,很多家庭三四代人不分家,男女同处一室,婚姻关系也非常混乱,各种恶疾不断。商鞅变法禁止父子与成年兄弟同处一室,也可以防止未成年者过早接触到房中之事,避免伦理紊乱,彻彻底底的移风易俗。


另外秦孝公之前,秦国按照户数征收税赋,所以有很多秦人利用了这一点,一大家子都挤在一起就算是一户。商鞅变法规定,男丁十七岁后禁止与父母同居,要独门立户。如此推行小家庭形态,既能增加税源,又可以刺激当时的生产力与经济发展。

虽然商鞅变法,强令于法而弱令于德,但效果的确是非常明显的,秦国在商鞅变法后迅速崛起强大起来让列国望其项背。


澹奕


其实商鞅变法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增加君主的权力哦,减少贵族对于秦国的影响力。与此同时,将军工制度彻底的植入整个国家的运行体系里面。

兄弟分居,这对我们来讲是很正常的一件事,但对古代那种情况来讲,确实家族还是聚集在一起比较好,尤其是在秦国这样跟穷山恶水作斗争的地方,以前秦国那是蛮夷之地,那自然要跟很多恶劣的自然环境进行斗争,那这个时候人当然是聚在一起,团结力量大嘛。

对于商鞅变法来讲,人口聚集在一起,尤其是每一个人都以自己家族作为荣誉观念的话,那就不行了,你比方说军功制度,军功制度实际上是带给家庭一定的荣耀,那如果说兄弟姐妹都聚集在一起的一个大家族,简单了自家只要出一个人出去当兵,其他人在家里继续耕田,继续劳作,那照样自己的这个家族有很高的荣誉,而其他的人也不需要承担太多的损失,国家调动老百姓积极性,那就很有问题啦。

商鞅变法的实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和劳动力,原本一个大家族只能够抽出来一个士兵,那么现在这个大家族分成好几个小家庭以后就可以抽到好几个士兵,这样的话,增加的生产力增加了底层老百姓的积极性,杜绝了那种像吃大锅饭或者是混日子的那种行为的诞生。

与此同时,将整个大家族分开了,(今日头条漩涡鸣人yy首发于悟空问答)让他们以各自的小家庭为单位的话,也减少了大家族对于整个秦国政治,或者说当地政治推行的影响,全是在地方这些大小家族说了算,现在整个大小家族已经被削弱了,大家可以参考一下。西汉汉武帝所实行的推恩令,那我这些政治上面派下来的管理就可以更好地对整个地区进行掌控,实行税负统一管理。

与此同时,小家庭的诞生也让家庭与家庭之间形成了一种竞争力。今天你兄弟拿了多少的伯爵?明天我也要去拿相同的伯爵,不然自家老娘们儿在那说个没完。

除此以外,小家庭的诞生也让更多的地方得到开拓,这样方便了整个秦国的管理和经济的流动性和人口的流动性。

根本一个大家族只要住一个大宅子,现在因为这个大家族要分家,所以每个兄弟都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整个原本一个小的村庄变成了一个大的聚落,秦国的经济看起来欣欣向荣,增加了秦国的购买力和秦国整个文化的前进。

所以说这种措施最根本的就是解放整个秦国的生产力。


漩涡鸣人yy


所谓的父子,兄弟分居,并非生来不可以住在一起,而是在拥有独立能力后,各自分家,与当下的情况比较类似,其目的有三:

一,住房从高度集中且分布稀疏变得鳞次栉比,增强了新都咸阳的人口流动性和经济发展

二,老氏族因此很难积蓄出有生力量,一户即一家,变法的阻力大大降低

三,商君书核心之一,弱民。弱民非弱化百姓易于控制,而是弱化民之概念,举国一心,上下一体,令秦国拥有无比强大的凝聚力。一户一家后,大家庭的影响在不断的削减,从军作战往往只是为了小家而与父母兄弟没有关系,更容易产生国家认同感,达到弱民效果


春秋——黄三甲


跟种萝卜一样。

密布,养分不够,阳光不够,谁也长不大。

稀布,给彼此留下了间隙,彼此都可以长肥壮。


麽麽兔小小只


改大户制为小户制,减少家族对个人的控制,加大国家对个人的控制,增加可征用的成年男子(一户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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