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搬迁属于自愿,不愿意搬迁的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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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搬迁属于自愿,不愿意搬迁的还怎么处理?

随着城镇化的大力推行,美丽乡村一体化也在如火如荼的建设规划中,我们都知道,新农村的建设,是为了让农民集中居住,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改变农村贫穷落后的局面,是一件利国利民的事情,要知道国家花那么多钱建设新农村,农民才是实实在在的受益者,话虽如此,但是新农村的建设搬迁是自愿的,但还是会有些人不愿意搬该怎么处理?


凡事有利有弊,新农村的建设规划,会配套更加完善的生活设施,修建更加便捷的交通,提供更加优质的教育资源,让农民的生活质量进一步的提高!但是农民也会因此离开祖祖辈辈生活的土地,但是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利肯定是大于弊的,不愿意搬迁的无非就是想多分补偿!但是这可能吗?这绝对是费力不讨好的事情!


因为谁都想要公平,想要平等,如果后面的“钉子户”能够多分补偿,对先搬迁的人肯定是不公平的,所以都会一视同仁,而且先搬迁的还能拿到奖励,还有安置补偿费,还能率先挑选优质的居住位置,种种原因的搬迁动员,没有几个人会不愿意搬迁的!而且一个村庄大部分人都搬迁的,村庄原来的配套设施也就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像供电,供水,交通等等,只要这些生活设施一停止,生活环境跟新农村的相比相差太远了,所以相信根本就没有人会不愿意搬迁的!


虽然搬迁是自愿的,但是也要少数服从多数,以集体,国家的利益为主,凡事不顾全大局,阻碍国家发展建设,阻碍集体利益的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农民在面对新农村的搬迁之时一定要理性,以大局为重,切不了被利益冲昏了头脑!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想了解更多三农资讯分享,可以关注下我,谢谢!


水果不甜不要钱


新农村建设搬迁属于自愿,不愿意搬迁的该怎么处理?

全村人90%都搬走了,就剩下几个钉子户,还能怎么处理,停水、停电让你的日常生活感受到不便,用不了几个月你就想搬了。早搬迁的还有奖励,晚搬迁的也捞不到一点好处,因为大家都要公平、公正。

我们镇上去年有个村要整体搬迁,刚开始全村人都不同意搬迁,于是全镇的干部都到村子下户做动员,讲解搬迁补偿条令,同意的马上签字,并奖励1万元。先找老师和党员带头签字,这样陆续有60%人签了字。还剩下不愿搬迁的再挨家挨户做工作,一个月以后基本90%的人都签了字,还剩下态度强硬的几户就不再做动员。

农村搬迁后原来的宅基地要修整成耕地,水电基础设施难免遭到破坏,没有搬走的人家生活自然受到影响。当然此时想搬迁受损失的还是你自己,一是没有了奖励的钱;二是新农村安置房好位置早已被别人占了。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这也是大势所趋。突然离开了祖祖辈辈生活的农村,谁都舍不得,但为了国家的整体发展,牺牲点个人利益也是值得的。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欢迎关注评论,共同探讨!


沂蒙小杰


新农村建设搬迁属于自愿,不愿意搬迁的该怎么处理?

随着我们这边乡村公路和电网升级改造完成,并实现了城乡环卫一体化、城乡供水一体化,以及乡镇建设步伐加快等新变化,这两年各地又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目前在我们县城和下面各个乡镇上均有开展,像我们县城内和郊区拆迁村庄就多达10几个,而乡镇上的新农村建设会有两个方案,一种是通过合并村庄实现原地社区楼宇化,另一种就是非常普遍的村庄整体搬迁入镇上大社区方式。而针对新农村建设中的确会有一些“钉子户”存在,一般面对这类村民会有几种解决方案:



第一种:根据村民自愿比例决定是否搬迁。在农村,由于是一个个的村集体组织,往往会有少数服从多数的执行原则。当本地乡镇上有新农村建设任务时,如果村里同意搬迁的农户并不多或者没有超过绝大多数时,就会认为此次新农村建设任务失败,往往就会撤销搬迁任务,转而去搬迁那些绝大多数村民同意搬迁的村庄,即便这时村里会有两三户不愿搬迁或者补偿要求未满足的“钉子户”,往往也不会影响整村搬迁计划的!

由于这类村庄是整体搬迁到镇上大社区,就会把原有村庄拆掉变成农田重新划分给农户,这时对于未搬迁的农户可能就会存在断水、断电、断路的局面,毕竟村庄都没有了,也就没必要保留这些方面的配套服务,因此,那些“钉子户”这时也会自动搬离原有村庄,可能后来就会与镇上达成了协议!



第二种:可能会存在强制执行的一些措施。目前在新农村建设中,对于村庄是否搬迁仍是以绝大多数人的意见为准,当村里绝对部分签了搬迁协议后,并且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搬离也会给予奖励,而对于那些极少数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达成协议并未主动搬离的农户,可能就会进行强制执行搬离了!毕竟如果村里只有几个农户不愿搬迁时,往往就是因为补偿要求未达到或要求过高,对于这类钉子户在农村可能就没那么多好脾气了,毕竟村里决定往往都是由村集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可执行的,并不可能会顺从极个别人的反对意见,因此,我感觉这类不愿搬迁的农户很有可能就会面临“强制执行”方式!

由于各地新农村建设会因地制宜,可能会有不一样的处理方式,对此大家那边有没有这类情况呢?可以留言一起探讨,说不定一些地区就会有那种“两全其美”的处理措施!


龙百晓生




西门观点:经过劝说或帮助仍然不愿意搬迁的,暂时可以不搬。

新农村建设搬迁不同于国家征收土地,属于自愿,不能强制搬迁,那么,那些不愿意搬迁的村民该怎么处理呢?

新农村建设一般都是自然条件非常差,或者易发生自然灾害,居住分散,人口稀少,交通、电力、通信、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都很差,需要整个村子易地搬迁。



如果是大多数村民不愿意搬迁,应该不是村民的问题,而是搬迁政策存在什么问题,这种情况可以召开村民大会,征求村民意见或建议,如果确实有问题,修改完善然后再实行。

如果是个别村民不愿意搬迁,可能是个别村民有什么问题。比如,经济非常困难,掏不起多交的钱。如果是这种情况,可以给予适当补助或救济。



如果认为对自己的老房子拆迁补偿不满意,可以对其房子再次进行测验核算,如果确实存在问题,立即改正,补齐拆迁款。

如果测验核算后,不存在问题,应该劝说其搬迁,如果劝说后仍然不愿意搬迁,那就暂时不搬迁。

不过,如果大家都搬迁走了,村里就剩下几户人家或者只有他(她)一户人家,我想,过不了多长时间,他(她)也会主动搬迁的。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门白甫


新农村建设搬迁属于自愿,不愿意搬迁的该怎么处理?

新农村扶贫搬迁和宅基地征用拆迁是两个不同的项目,新农村搬迁是国家对不适合居住地区的群众,通过项目帮扶搬迁到生产生活条件好的地区,是采取群众自愿原则,对不愿意搬迁的农户也不会强迫搬迁,你可以选择继续在老地方生活。



我们来看看都有哪些地方能够实施新农村搬迁,按照规定,主要是容易发生自然灾害,居住分散、环境恶劣、实施道路、电力、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困难的地方是搬迁的重点,也就是一方水土已经不能养育一方人的地方。所以,并不是说所有的地方都能够实施新农村搬迁,只有符合搬迁条件,才能申请国家项目支持。



在新农村搬迁项目中,群众只是筹一部分建房的钱,贫困户只筹一点点钱就能住进条件好的新房,国家项目对新农村建房都是按照人来补助的。而且对新农村道路、电力、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部由项目实施,而且对新农村的产业发展都有支持。说了这么多,就是想告诉大家,国家对新农村建设是大力扶持的。

在我们当地,群众对新农村搬迁是非常支持的,只付出很小的代价就从条件艰苦的地方搬出来,谁不愿意呢。在我们当地,对不愿意搬迁的农户,不强迫搬迁,但是过几年以后,他自己在老村就待不下去了,道路没法实施硬化,基础设施建设差,全村就一两户人家,最后自己就搬到新农村了,多掏钱不说,还要跑好多手续。


新农人散耕


新农村建设搬迁属于自愿,不愿意搬迁的该怎么处理?

根据现代社会的发展进程,许多的新农村建设搬迁已经如火如荼的开展,自然村集体拆迁,农民入住新社区,实现建设新型小城镇型新农村的战略转变,还有相应的经济补偿,看上去似乎百利而无一害,但是为什么会出现许多的农民朋友不愿意搬迁而出现各种各样的纠纷呢?

现在的未搬迁、改造的农村房屋面临着许多的危房、闲置房、布局乱等等多种多样的问题,这些问题或多或少的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条件。搬迁之后这些问题得到了有效地解决,使得农村耕地扩大、交通变得便利了许多、也将农民朋友的生活习惯进行了改善、逐渐的抹除掉以前人们心中的农村脏乱差的境地。随着农村人口的搬迁,社区人口不断集中,有利于社会的发展也有利于人们的衣食住行及教育、文化、娱乐等多方面的资源整合。

既然这样,像我们所理解的搬迁进新房这样好,但是为什么还会出现很多农民朋友不愿意搬迁呢?我们从以下几点进行分析:

首先,老一辈人心中不可忽略的乡土情结,因为年龄大的人都有一个乡土情,在自己居住了几十年的老家往往会有一种故乡的感觉,不光老人,甚至一些在外务工、学习的游子们也是十分怀念家乡的感觉,这是一种难以割舍的情怀。街口胡同的老路、老房、老池塘这是一辈人的时光记忆更是日益珍贵民俗文化。一些自然村落看似杂乱无章但是深入其中你会发现那人与自然的莫名和谐。一味地考虑新农村建设而不考虑人与自然的和谐,在国人心中情怀上动土,那么不同意搬迁也就情有可原。

其次,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民朋友们面临的就是一个生产生活消费水平的提升,虽然住新房很好,但是,面临着水电费、物业费的大幅度提升,农民朋友心中不免出现反对心理。因为农村生活本来就不富裕、开销低,但是一旦住进新房就会面临这这些固定的开销,农民朋友们自然就不高兴了。

再其次,农民朋友们对于拆迁搬迁本就不像城里人的那样期待,其中最为重要的原因就是拆迁估价太低。人们搬迁之后还要进行装修等各种消费,根本负担不起!

最后,还有部分人心中是与自己的生计有关,一般改造搬迁之后自己的土地、自己曾经的小作坊都无法进行,邻里之间的感情也就不复存在了。甚至有些与儿子儿媳居住的老人,一旦搬迁之后就会与媳妇之间出现各式各样的不和谐因素。这也就是新农村建设中搬迁所面临的最大难题。

不愿意搬迁的应该如何去处理呢?

首先现在的社会已经不是以前的那样了,以前不搬迁就会出各种闹事,现在是什么样子呢?现在是派出村干部、拆迁劝导员对你进行全方面的解释说明。你可以提出各种不违法、不违规、不过分的要求,最终你提出的条件他们都答应,搞得你自己不好意思,也就自然同意了搬迁。

还有部分的村子是实行村民大会投票制,在决定搬迁之前先问全体农民的意见,进行投票,达到一定比例之后在施行拆迁政策。

如果软硬不吃,始终不同意,就会面临两种结果:

一是运气好,等待到了国家相应法律的完善。自然也就可谈性更多了。

二就是我们听说过的强制拆迁,如果被拆迁人在裁决规定的期限内未进行搬迁,将由市人民政府进行强制拆迁。

以上就是新农村建设搬迁问题的优劣处及不愿意搬迁所面临的处理。对于这个问题,如果您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欢迎在下方留言,感谢您的阅读。


农事农忙


可以采用深圳对付钉子户的办法,凡不肯搬迁的的三家村二家店可以这样处理:

第一,采取冷处理自动消亡法。目前许多钉子户漫天要价,亿元千万元百万元拆迁费狮子开大口,一些地区农民过去穷,二三层小楼,借拆迁之机敲国家竹杠,搞一拆富三代比比皆是。如果为了人民利益强拆他们就鬼喊拆迁打死人了。现在各地对这些暴发富的钉子户干脆绕开走,冷处理。结果许多钉子户处于断头路孤独楼地步,生活质量下降,央求政府拆迁也没人拆。比如省道现在多不搞拆迁,绕开村庄走,你农民想敲竹杠就敲不起来了。

第二奖惩分明,对新农村集体建设,拆迁有赔偿,国家有补贴,建房有质量有标准,保证安居乐业。对拒绝搬迁者旧房不得翻新,危房不得自己在原地基上翻建,宅基地一分一毫不得扩大。

第三国家对新农村建设讲投资成本,不为三家村二家店投资一分钱。具体说,不投钱为远离社区的一家一户不肯搬迁者硬化道路,这些农民面临泥泞道路不要在网上喊怪政府。不为不肯搬迁者化费大量资金供电供水供天然气,因为立杆埋管成本太高。不为他们摘有线电视与宽带。不专门为他们处理垃圾……

第四搬迁建立社区后节省下来的土地,乡镇有权拒绝分配给那些拒绝搬迁户,因为土地资源扩大是所有搬迁户的行为结果,拒不搬迁者还坚守自己的宅基地,没一丝一毫贡献,所以无权享受新产生土地资源的分配。各乡镇必须坚守这一条才合情合理。

政府努力提高公民生活水平,却有人象钉子户借拆迁想敲竹杠发大财,想用七八十年代老烂房一毛不拔换一幢楼房或别墅,这种心态太过份了。即你自己拆了老房一分钱也没,建新房也得投资二三十万吧。所以对不肯搬迁的钉子户作上述冷处理是可行的!

【附录】

北陵大侠

情感领域创作者

我说一个身边的事儿,很能说明这个问题,为了不引起麻烦,我隐去了他的真姓和住处。

公园里有个老头很奇怪,每天早晨都拿着一根大扁担到公园晨练。他自编了一套练扁担的动作,看着还挺有意思。时间长了,人们都管他叫“大扁担”。

“大扁担”姓张,在北陵西门附近住。他不到六十岁就来北陵,今年七十有三了。

老头人挺热情随和,见着谁都爱打招呼,唠嗑,和我们这群练双杠的人混得挺熟。😝

老张头说话快人快语,挺爱逗笑话。从他嘴里得知,他是北陵附近的一个农民。生产队的地被开发商盖楼了,补偿他二百多万元,队里每月还给他开六千元的工资,他租房子每月还收入五千多元。

他六十不到,老伴儿就病故了。单身一人,钱💰没处花,全用在找对象上了。

老张头长得没什么模样,看着还挺埋汰。可对象不到一年就换一个,大伙儿认得他十年,对象换了七八个。😜

最有意思的是,每个对象他早晨都往北陵领,还给大伙介绍。“你叫大嫂”,“你叫大婶儿”。大伙都有点不好意思,可他大萝卜脸---不红不白的。😊

更有意思是的,老张头还老跟大伙儿说搞对象的事儿:“这个老娘们儿对我不行,在一起搭伙过日子,老琢磨我的钱💰,过两天就让她滚蛋!”😡

果然,过了一段时间,他又领个新人来。

这些女人都比他小十五六岁,虽然谈不上好看漂亮,可配他肯定是富富有余。🙆

他经常牛逼地说:“我除了一个人,就是一堆钱,找女人还不容易。搭伙一起过 日子,也用不着结婚,不行就换人。给我介绍对象的有道是,咱条件好啊!”😃

我去!这个张大扁担,真是让众人羡慕嫉妒恨!不知说啥是好!☺😔😡😡

创建于2019.3.16


东楚龙野虎


这个问题我认为要一分为二的看待。一是拆迁前的多数不同意、一是拆迁后遗留的“钉子户”问题。

一、新农村建设是好事,也是今后的趋势。新农村建设对旧村的拆迁程序一般也参考土地征收的程序进行,程序大致为:发布公告、房屋等附着物的测量评估、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实施拆迁。

二、新农村建设又不同于土地征收,两者性质完全不同,新农村建设的老村址依然为集体所有、集体管理、集体使用,而土地征收则老村旧址属于国有。

三、一般来说,新农村建设的初衷就是为了群众的集中居住、集约土地,以便集中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机构,从而提高群众生活水平。

既然新农村建设的初衷为更好的保障群众的生活,就需要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予以同意并通过。在启动之初就需要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并对新村选址、户型设计等等广泛征求意见,也要在省市规定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合理补偿标准。这些都需要征得大多数群众的同意,只有这样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才能够顺利的通过。

对于村民搬迁后的生活问题,也应提早考虑。要结合引进企业、旧村址开发利用、创办高效农业等等形式,尽可能多为提供群众创业就业机会,让群众能够搬的进去、住的下来、生活水平不下降为基础。

对于未经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新农村建设,严格来说是违法,违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四、对于不愿意搬迁的“钉子户”问题。我个人认为还需要在保护群众合理、合法、合规诉求的基础上依法进行。形成“钉子户”的原因很多,有的是因与村干部矛盾引发的,有的家庭确实存在特殊家庭原因,有的是因为对安置补偿标准有异议的。不过,最多的是利益诉求问题,遇到最多的是狮子大张口、漫天要价的多。


1、在化解“钉子户”问题上,现在大多数首先还是先做思想工作,讲清政策,讲明厉害关系,对提出的合理、合法、合规诉求就要进行保护和支持。我个人认为支持“钉子户”的合理、合法、合规诉求是依法处置的前提,仁至方可义尽。

2、依法进行处置,简单说就是“强拆”。一般申请法院进行,在执行过程中大多数同步进行附着物公证、聘请第三方公司评估等等,保障好“钉子户”的相应物权。

无论新农村建设还是土地征收,只要程序合法、公开透明、足额补偿、妥善安置,兼顾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出现“钉子户”的情况还是比较少的。


悟方高


新农村建设搬迁属于自愿,不愿意搬迁的该怎么处理?

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很多地方的农村已经开始集中搬迁。像我们烟台招远,在几年前就有好几个村完成了整体搬迁。

这几个村属于地处山区的黄金开采区内,属于不适合居住区。这种搬迁与那些项目占地搬迁不同,属于自愿搬迁范围。有的是搬进城里,在市区新建小区楼房,住进了高楼。有的村是规划了新的住宅区,也是盖起了高楼。每个村对于搬迁的政策不一样,经济条件好的村,村民不花一分钱就可以分到新楼房,而且装修钱也由村集体一起出。即使是这样,也有部分村民不愿意搬迁。

这些不愿意搬迁的,大多是上了年纪的老人,他们已经在老村住了接近一辈子,对那里的一草一木都有了感情,离开那个熟悉的环境,他们不习惯。像这种情况,村集体也是多次上门做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如果劝说无效,也只能顺其自然。

像这种集体搬迁后的老村庄,基本上都是采取复垦还耕。这样一来,过去的老屋基本上都拆了,复垦成耕地,合理利用。那些原来的配套设施也就不是十分完善了,久而久之,老村里就剩下极少户不愿意搬迁的。时间长了,人气也不旺,这些人家最终还是扛不过去,就反过头来去找村委会,要求搬到新区。


建行渐远


第一,永远不会强制农民搬迁,特别是永远不会强制搞大规模的合村并屯。

第二,将会不断创造条件,引导、鼓励和扶持有条件的农民到中心村、小城镇、县城和城市落户居住。

第三,凡是地方政府、企业、个人搞强制搬迁和强制合村并屯,都是别有用心,侵害农民利益。

之所以这样说,有以下几个理由:

第一,战略目标已经确定了

让我们看看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20字方针”: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这就是未来我们国家新农村建设的战略目标。这里,你看出搬迁、合村并屯的意思了吗?肯定没有。

如今,很多人一提到新农村建设就说搬迁和合村并屯,似乎只要搬迁和合村并屯了,农民就有钱了,就是新农村了,这种理解肯定是不对的。

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三农”的每个领域和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产业兴旺和生活富裕。这是前提和基础。离开这个前提和基础,一切都是空话和套话。

这就像一个家庭过日子一样,如果连饭都吃不上,学都上不起,病都看不起,老了养不起,还谈什么和谐和文明。


第二,思路已经确定了

未来的新农村是生态宜居,不是城镇化,更不是城市化。这个,中央的多个文件,包括今年的“一号文件”中多次、反复重申和强调。在农村城镇化过程中,首先是生态,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是不是很熟悉);其次是宜居,宜居不是都进城、都上楼,而是要有像城市里那样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要适合、适宜农民居住。

未来新农村的城镇和村庄体系应该是:自然村(越来越少)——行政村(社区)——中心村——区域性中心小城镇——县城。在这些体系中,由农民自主、自愿选择,可以就近就便,可以去城镇、县城,也包括去更远、更大的城市,前提必须是农民自主、自愿。


第三,政策始终没变

说到这,肯定有人说,二胡净胡说八道。将来农村人口越来越少,村子里没人住了,或者是剩很少人了,还不合村并屯啊。二胡告诉大家:国家肯定不会强迫,而是引导、鼓励和扶持。因为这就是党和国家现行的政策。这些政策长久以来就已经实施,一直没变,而且今后力度会不断加大。举例说明:

——很多年之前国家就“各村并屯”了。只不过以前是撤销行政村,减少村干部,不是让农民搬迁。二胡的家乡就是由原来的接近300个行政村,一下子减少了一半。如今就剩95个了。

——投资倾斜。就是重点支持行政村以上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包括村部、文化中心、文化广场、卫生院和卫生室、供水和排水、垃圾处理,以及道路、绿化、美化、亮化等等。

——政策倾斜。就是鼓励农民进城落户买房,有偿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进行承包地和宅基地确权、补贴推广新农合、新农保等。


农民不愿意搬迁,可能原因有很多,包括想多要钱、故土难离、种地方便等等。二胡想问问:

一方面,在老村子住着,没几个人和几户人家,死气沉沉,水电路年久失修,没有公共服务……;

另一方面,新村要什么有什么,热热闹闹,你搬过来国家还有补贴、补助……。

面对这样的情况,作为农民的你,搬还是不搬?!

最后说:凡是地方政府、企业、个人搞强制搬迁和合村并屯,都是别有用心,侵害农民利益。

这个,二胡前几天发了一篇文章,这里就不啰嗦了。里面的猫腻太多了。农民以为搬迁了,得钱了是好事,实际上是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

总之,如今炒作新农村就是强制搬迁和合村并屯的,都是自梦自圆,自问自答,都是在做搬迁补偿发家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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